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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成栋)聚焦巩固帮扶成果、培育壮大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以加速乡村振兴,四川全面启动“万企兴万村”行动。这是9月14日记者从在宜宾举行的“万企兴万村”行动推进会暨“川茶兴千村”启动仪式上获悉的。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四川省工商联合会与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签署《金融服务“万企兴万村”行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聚焦川茶产业培育和促农增收,四川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宜宾分行、宜宾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代表签署《金融服务“万企兴万村”行动合作框架协议》,与四川省重点产茶县代表屏山县签署茶产业“万企兴万村-川茶兴千村”行动战略合作协议。川茶集团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企业将通过牵手各茶产业重点县平台企业,实施千村千店“双千工程”,进而推动茶产业转型升级,以促农增收和加速乡村振兴。  本次活动由省工商联、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光彩会、农发行四川分行、农行四川分行联合主办。启动仪式前,参会代表先后前往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万企兴万村-川茶基地和川茶集团科技园等全茶产业链各点位参观。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1-09-15
●对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石企业,应按规定建设铁路专用线  ●针对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建立应急机制,实行专砂专用,由地方政府统筹启动应急保供工作  (记者 李欣忆)9月6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四川省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通报砂石市场供需、价格运行及重点项目用砂保障等情况,分析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砂石有效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事关重大项目能否顺利推进实施,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合作,确保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有效运行,努力推动《四川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四川省进一步做好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十项措施》落地见效。  日前,省发展和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做好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十项措施》的通知,切实保障全省砂石市场供应。  加强砂石产能科学布局方面,重点在绵阳、德阳、乐山、雅安等资源富集地区,合理布局区域性机制砂石保障基地。开展河道砂石资源勘查评价,在满足河道防洪、生态、通航安全前提下,实现采砂规划应编尽编、快编快审。  加快释放砂石现有产能方面,加快推动在建砂石企业尽快投产、达产;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实施兼并重组;提升砂石企业生产经营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主导的河道砂石统一经营管理模式。  有序提升砂石新增产能方面,加快重点项目周边砂石采矿权出让进度;将骨干机制砂石项目纳入全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范围;支持机制砂石龙头企业建设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培育发展采运销一体化运营的河道砂石骨干企业。  积极拓宽砂源供应渠道方面,在经批准的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合法采挖的砂石,不办理采矿许可证;河道内清淤疏浚和建设类工程所产生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剩余部分应编制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处置。  进一步降低砂石运输成本方面,引导砂石货源运输方式“公转铁”,发挥铁路运输大通道作用,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对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石企业,应按规定建设铁路专用线。  持续做好砂石供需衔接方面,建立全省砂石生产企业目录清单,统计产能、产量等信息,动态管理,在省政府网站定期发布;定期监测分析并发布砂石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梳理公布省重点项目名单,做好省重点项目建设用砂需求统计。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方面,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落实重大事项。  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地方定期发布砂石市场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方面,适时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砂石溯源制度,支持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成立四川省砂石行业协会;开展砂石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方面,针对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建立应急机制,实行专砂专用,由地方政府统筹启动应急保供工作。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1-09-14
 ●提出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6类共27项指标,比“十三五”规划增加14项指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00万人、1470万人  (记者 刘春华)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未来5年,城镇新增就业达到42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人数保持在2400万左右。  《规划》在综合评估“十三五”发展成就和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的发展目标、主要指标,明确了实施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是未来5年我省人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重要指导文件。  《规划》提出了6个方面的发展目标,并从支撑目标实现、突出人社事业发展重点出发,提出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6类共27项指标,比“十三五”规划增加14项指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法定人员应保尽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00万人、1470万人。补充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不断优化。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人力资源社会性流动更加顺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加快发展,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总营业收入达到2500亿元。  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迸发,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整体提升。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分别达到430万人、1300万人,为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  和谐劳动关系机制更加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健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质效明显提升。人社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智慧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卡应用广泛普及,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显著增强。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人社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监测评估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1-09-13
 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健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奠定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原则——系统推进,政策协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谋划、全面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及相关领域改革,加强各项制度的衔接配套。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对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  ——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推进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实践。逐步完善政府有力主导、社会有序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  ——强化激励,硬化约束。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生态保护补偿行为。清晰界定各方权利义务,实现受益与补偿相对应、享受补偿权利与履行保护义务相匹配。健全考评机制,依规依法加大奖惩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三)改革目标。到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以生态保护成本为主要依据的分类补偿制度日益健全,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基本取向的综合补偿制度不断完善,以受益者付费原则为基础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显著增强,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局面基本形成。到2035年,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定型。二、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完善分类补偿制度  健全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综合考虑生态保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态保护成效等因素确定补偿水平,对不同要素的生态保护成本予以适度补偿。  (一)建立健全分类补偿制度。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落实到位。针对江河源头、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蓄滞洪区、受损河湖等重点区域开展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对公益林实施差异化补偿。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完善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实现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因地制宜推广保护性耕作,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研究将退化和沙化草原列入禁牧范围。对暂不具备治理条件和因保护生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依法实施封禁保护,健全沙化土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研究建立近海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二)逐步探索统筹保护模式。生态保护地区所在地政府要在保障对生态环境要素相关权利人的分类补偿政策落实到位的前提下,结合生态空间中并存的多元生态环境要素系统谋划,依法稳步推进不同渠道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统筹使用,以灵活有效的方式一体化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提高生态保护整体效益。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避免重复补偿。三、围绕国家生态安全重点,健全综合补偿制度  坚持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与财政能力相匹配、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衔接,按照生态空间功能,实施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促进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利益共享。  (一)加大纵向补偿力度。结合中央财力状况逐步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予以倾斜。继续对生态脆弱脱贫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保持对原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不减。各省级政府要加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力度,因地制宜出台生态保护补偿引导性政策和激励约束措施,调动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积极性,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二)突出纵向补偿重点。对青藏高原、南水北调水源地等生态功能重要性突出地区,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测算中通过提高转移支付系数、加计生态环保支出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居于同等财力水平地区前列。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根据自然保护地规模和管护成效加大保护补偿力度。各省级政府要将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全面纳入省级对下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范围。  (三)改进纵向补偿办法。根据生态效益外溢性、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和脆弱性等特点,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实施差异化补偿。引入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相关转移支付分配因素,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覆盖比例较高地区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补偿资金与破坏生态环境相关产业逆向关联机制,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发展破坏生态环境相关产业的,适当减少补偿资金规模。研究通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对吸纳生态移民较多地区给予补偿,引导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的生态功能重要地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外转移。继续推进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  (四)健全横向补偿机制。巩固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成果,总结推广成熟经验。鼓励地方加快重点流域跨省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开展跨区域联防联治。推动建立长江、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干流及重要支流自主建立省际和省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生态功能特别重要的跨省和跨地市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给予引导支持。鼓励地方探索大气等其他生态环境要素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式,通过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促进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良性互动。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多元化补偿  合理界定生态环境权利,按照受益者付费的原则,通过市场化、多元化方式,促进生态保护者利益得到有效补偿,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一)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对履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义务的权利主体给予合理补偿。在合理科学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建立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逐步开展市场化环境权交易。鼓励地区间依据区域取用水总量和权益,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明确取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鼓励取水权人在节约使用水资源基础上有偿转让取水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在生态环境质量达标的前提下,落实生态保护地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二)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研究发展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扩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范围,把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与模式创新作为重要试点内容。推广生态产业链金融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符合绿色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参与生态保护补偿。  (三)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支持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开展生态环保教育培训,引导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扩大绿色产品生产。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试点。鼓励地方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工程与生态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完善居民参与方式,建立持续性惠益分享机制。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制度。探索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补偿机制。五、完善相关领域配套措施,增强改革协同  加快相关领域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为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提供更加可靠的法治保障、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  (一)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落实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以及水、森林、草原、海洋、渔业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快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明确生态受益者和生态保护者权利义务关系。开展生态保护补偿、重要流域及其他生态功能区相关法律法规立法研究,加快黄河保护立法进程。鼓励和指导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加强执法检查,营造依法履行生态保护义务的法治氛围。  (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快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健全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全国重要水体、重点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布局,提升自动监测预警能力,加快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监测支撑体系,推动开展全国生态质量监测评估。建立生态保护补偿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  (三)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发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税费以及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节作用。继续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落实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等相关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探索对预算支出开展生态环保方面的评估。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发展。  (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占用补偿、损害赔偿与保护补偿协同推进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补偿制度。逐步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绿色产品认证及标识体系,健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绿色电力生产、消费证书制度。大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有效防控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依法对因法律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的人员伤亡、农作物或其他财产损失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有关技术方法等联合研究。六、树牢生态保护责任意识,强化激励约束  健全生态保护考评体系,加强考评结果运用,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推动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各自义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探索实践,推动改革任务落细落实。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要协调推进改革任务落实。生态保护地区所在地政府要统筹各渠道生态保护补偿资源,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杜绝边享受补偿政策、边破坏生态环境。生态受益地区要自觉强化补偿意识,积极主动履行补偿责任。  (二)健全考评机制。在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对生态保护补偿责任落实情况、生态保护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完善评价结果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按规定开展有关创建评比,应将生态保护补偿责任落实情况、生态保护工作成效作为重要内容。推进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公开力度。将生态环境和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情况等纳入政绩考核体系。鼓励地方探索建立绿色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三)强化监督问责。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进展跟踪,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效果评估,将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和部门纳入督察范围。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各项制度建设,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开创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中国建设新局面。
新华社 | 分享: 2021-09-13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杜铠兵 聂姚2021年上半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近日举行,通报了上半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4%,部级例行监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据了解,我省现已全面部署启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该行动将通过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豇豆、韭菜等11种农产品,从2021年6月起到2024年6月,力争通过3年时间的综合治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进一步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进一步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9-13
(记者 孙眉)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首部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对“十四五”农业绿色发展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和具体安排。据介绍,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将绿色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引领,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但从总体上看,农业绿色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规划》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为重点,对“十四五”时期农业绿色发展作出了系统安排。到2025年,力争实现农业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产地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农业生态系统明显改善,绿色产品供给明显增加,减排固碳能力明显增强。资料图片据悉,《规划》有三个特点: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划》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农业绿色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细化为具体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一项措施一项措施落实,一个区域一个区域推进。二是聚焦绿色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生态保护修复,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等“三加强、一打造”重点任务。三是强化科技和制度两个动能。《规划》针对科技与政策两大制约短板,提出强化科技动能和制度动能。一方面,健全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科技动能。另一方面,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农业绿色发展制度动能。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09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记者 于文静)我国首部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近日由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  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发展规划司司长曾衍德8日表示,“十四五”时期农业绿色发展将重点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修复和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达到4.5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数量达到6万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
新华社 | 分享: 2021-09-09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记者 罗沙)最高人民法院7日发布第一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体现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种子套牌侵权行为的司法导向,传递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强烈信号。新闻发布会现场  这批10个典型案例包括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2件。案件所涉的品种既包括玉米、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又包括辣椒、梨树等经济作物。  据介绍,在这些案例中,人民法院切实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依法保障种业创新者获得经济利益;依法加大刑事制裁力度,严惩涉种子犯罪行为;秉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的司法理念,破解品种权侵权认定难问题;规范植物新品种申请行为,促进提高品种授权质量。  其中,人民法院严惩危害种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农资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在酒泉某豫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对未经品种登记进行加工、销售伪劣“豫椒王”辣椒种,给种植农户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行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23万元。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表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针对套牌侵权行为重拳出击,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判处惩罚性赔偿。严厉震慑危害种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用好用足现行刑事法律制度,保持对农资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治环境。
新华社 | 分享: 2021-09-08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经济参考报》9月2日刊发记者李志勇采写的文章《种业高质量发展加速落实 各地具体行动方案密集出台》。文章称,全国推进种业振兴电视电话会议日前召开,强调围绕保障优良品种的自主可控,加快培育一批新的突破性优良品种,持续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攻关。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前提,种业高质量发展成为三农的焦点。近期,发改委、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部门连续出台措施,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加速落地。各地也在加快出台各种规划方案,聚焦全面优化种业市场环境、加快现代化育种体系等方面,加快补齐种质资源保存能力不足、核心种质资源匮乏、重大品种创新滞后等短板。加大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力度  全国推进种业振兴电视电话会议强调,种子是农业生产的源头,近年来我国种业发展有了很大进步,但发展基础仍不牢固,推进种业振兴、保障种源自主可控十分重要和紧迫。  对此,中央和地方连续出台政策,不断加大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对“十四五”期间我国种业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的总体思路、框架体系、重点项目等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  根据规划,到2025年,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分发共享能力大幅度提高。同时,打造一批育种创新平台,建成一批现代化种养业良种生产基地,选育推广一批种养业新品种,形成保、育、测、繁分工合作、紧密衔接的现代种业发展格局,全面提升种业现代化水平。  不仅中央层面,各地近期也陆续出台政策,加大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天津、安徽、甘肃、宁夏等地也都纷纷出台种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包括重点推进水果、牧草等种子资源研发和攻关,加大种质资源收集和保护力度,推进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构建种业发展良好环境  种业处于农业整个产业链的源头,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标志性、先导性工程,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而要打好“种业翻身仗”,良好的发展环境是首要条件。  近日,种子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拟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从源头上解决种子同质化严重的问题。 当前,国内主要粮食作物品种中修饰性品种比较多,一些品种繁育停留在对主要推广品种和核心亲本的修饰改良上,导致品种遗传基础窄,审定品种多,但突破性品种少,难以适应加强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激励育种原始创新、保障粮食安全的新形势。  为激励育种原始创新,从源头上解决种子同质化严重的问题,种子法修正草案拟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明确实质性派生品种可以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并可以获得授权。  据了解,目前我国主要农作物主导品种中70%以上是保护品种,良种对我国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超过45%。没有严格的品种保护,就没有良种创新的好成果和连年丰收的好局面。  农业农村部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构建全链条保护格局,严厉打击侵害种业知识产权行为,鼓励支持原始创新。最高人民法院也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抓紧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司法裁判规则,依法惩治各类种业侵权行为,推动解决举证难、侵权赔偿额低等问题。  与此同时,农业农村部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开展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清理,支持原始创新,严打种业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持久发力补短板强弱项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表示,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增强我国种业发展的竞争力,既需要通过增加投入,开展重大技术的联合攻关,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种业技术差距,更需要完善科研保障,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种业长期持续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目前,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已确定,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现对全国2323个农业县(市、区)的全覆盖。第二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也已经启动,力争用15年左右的时间,提升我国畜禽遗传资源研发能力。  据了解,未来将着力夯实种质资源基础,全面摸清种质资源家底,加快培育一批新的突破性优良品种,持续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攻关。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加快建立以种业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并切实提高种业基地建设水平,增强良种稳定供应能力。同时,全面优化种业市场环境,完善种业市场法律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处罚力度。
新华社 | 分享: 2021-09-08
(记者 张韵晗)近日,记者从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和推进肉牛生产发展及产业振兴,充分挖掘巴山牛优质种源优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建设成渝地区绿色牛肉产品供给地,巴中市印发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培育肉牛产业集群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通江县、平昌县实施国家山地肉牛产业集群项目。2021—2023年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对象、环节和标准,推动建立巴山牛保种育种、饲草种植、标准化养殖、市场交易、屠宰加工、品牌营销、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条。通江县、平昌县至少各培育2个重点乡镇、建设年出栏300头以上的标准化示范场5个以上。  二、推动基础母牛扩群增量  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户)多渠道引进优质育龄母牛和开展肉牛“冻精改良”工作。探索“母牛分户饲养、仔畜集中育肥”产业发展模式,市财政连续五年(2021年—2025年)每年安排300万元支持肉牛标准化繁育场建设和母牛扩繁倍增计划。县(区)结合乡村振兴政策出台激励措施,支持现有能繁母牛存栏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实施基础母牛扩群增量,完善母牛档案和佩戴标识,每年对产犊牛的能繁母牛养殖户给予一定的奖补,实现年新增能繁母牛1万头以上。  三、完善肉牛良种繁育体系  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巴山牛资源普查、保种选育、杂交改良等工作,市财政连续五年(2021年—2025年)每年安排保种选育、科技推广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加快提升县级牛冻精供应站标准化水平,合理布局区域化牛冻精点,定期开展牛人工授精技术培训,提高授精成功率和牛的繁殖率。  四、控制草料生产供应成本  调整种植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市财政连续五年(2021年—2025年)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订单”形式推广青贮玉米、甜高粱、杂交狼尾草、高丹草、黑麦草等种植和收贮加工,降低饲料成本,因地制宜推广农闲田种草和草田轮作,开发利用新饲草资源。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县(区)对种草300亩以上的企业或年收贮青贮饲料500吨以上的收贮主体按每亩或每吨给予补助。  五、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推行“岗编适度分离”,充实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力量,做好入驻龙头企业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支持企业、产业协会等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省际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肉牛交易市场、区域洗消中心建设,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瘦肉精”等投入品使用监管,推动无抗养殖和无疫小区创建。  六、配置肉牛养殖现代装备  鼓励支持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户购置新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产品,对购置种草和收割、运输工具、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及时兑现补贴政策,实现按机结算、应补尽补。  七、搭建肉牛产业追溯平台  建立肉牛养殖电子化档案和质量可追溯体系,支持第三方机构以信息数据为基础,融合物联网、5G通信等技术,2021年完成“巴山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和“牛链网”系统开发工作,实现规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直联直报、肉牛数据收集、处理、分析一体化。  八、保障肉牛产业发展用地  各县(区)应按实际情况对本地肉牛产业按功能性分区做好整体用地规划。肉牛养殖圈舍、绿化隔离带、场区内通道、进排水渠道等生产设施用地和肉牛养殖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疫病防治、消洗转运、管理用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养殖设施应尽量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零星、分散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使用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规模的10%,最多不超过10亩,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其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必要性、是否破坏耕作层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可行性进行认定,出具是否同意项目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意见。未经同意,用地不得备案,项目不得动工建设;同意使用的,需按规定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并及时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养殖及配套设施用地应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须使用林地的应节约集约使用Ⅲ级及以下保护林地,且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审批。  九、探索创新金融服务机制  引进现代种业基金联合注资5亿元,设立肉牛产业发展基金,探索发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用于肉牛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经营主体饲养规模,依法依规给予一定年限的贷款贴息;增资市、县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提升担保能力,服务全市巴山牛全产业链;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探索养殖圈舍、大型机械、肉牛活体、养殖保险单、土地经营权等贷款抵押,简化审批手续。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能繁母牛、育肥肉牛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降低投资风险。  十、强化组织领导督促落实  建立健全以市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其他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巴中市推进肉牛产业发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巴中市肉牛产业发展。建立肉牛产业龙头企业、重点乡镇、重点村的联系服务机制,定期协调调度,分析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肉牛产业发展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推动落实。  本措施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四川新闻网 | 分享: 2021-09-07
(记者 李琭璐)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加快破解农村金融发展的痛点、难点和瓶颈制约,更好撬动和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农业农村部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021年度金融支农创新试点。针对农村金融运行过程中地方反映较多、需求较为迫切的强化信息共享、提高农民获得感等问题,通过选取部分条件较好的地区进行先导性、创新性试验,探索丰富农业领域重大金融政策储备和工具箱,优化农村金融保险运行机制,夯实农村金融保险高质量发展基础,为更好满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的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提供有力支撑。据了解,试点任务包括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和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理赔,探索开展农村金融保险体制机制创新。其中,在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方面,支持金融机构与地方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立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和金融监管要求,研究确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的核心评价指标,围绕主体评级、项目授信、风险管控等强化信息共享、建设信用体系、构建信贷模型,探索运用农业农村大数据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合格抵质押物、缺便捷信贷渠道,金融机构缺信用信息、缺评价体系等问题,强化评价成果转化运用,通过机制创新、信息共享、数据增信,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度和满意度。同时,注重推动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理赔机制创新,支持保险机构与地方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探索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人工智能、远程视频等科技手段,开展农业生产风险监测、灾损评估等相关工作,以此为基础创新农业保险查勘定损和承保理赔模式,建立完善涉农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涉农信息共享应用,提高农业保险定损理赔的精准性、及时性和便捷度。鼓励试点县区依法依规共享农村土地确权数据、流转数据和农业遥感数据,为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理赔提供支持。据悉,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将在全国范围选取,重点向工作基础好、创新意愿强、可以提供配套支持的地区倾斜。其中,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选取不超过4个县,重点支持政府协调力度较大、具备涉农信息共享条件、金融信贷与农业农村大数据结合运用较为紧密的地区;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理赔机制创新,围绕三大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麦)和一个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选取不超过4个县,重点支持纳入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的地区。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06
●要学讲话、悟思想,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  ●要守初心、担使命,在持续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  ●要敢担当、勇作为,在着力破解“硬骨头”问题上下功夫  ●要强组织、重合力,在推动实践活动出成果见实效上下功夫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就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深入了解群众需求,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通知强调,要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学讲话、悟思想,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对照“九个必须”根本要求,充实完善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确保问题准、措施实、效果好,进一步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质量水平。要守初心、担使命,在持续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聚焦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一老一小”、帮扶生活困难群众、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抓住用好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推出一批惠民利民的政策措施,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实践活动效果。要敢担当、勇作为,在着力破解“硬骨头”问题上下功夫。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领办,拿出实招硬招,争取在今年有所突破。要强组织、重合力,在推动实践活动出成果见实效上下功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与村(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要真帮、真建、真解决问题,广大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更好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  通知要求,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给基层减负,通过实践活动建强组织、锻炼党员、凝聚群众,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反映基层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凝心聚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良好氛围。
新华社 | 分享: 2021-09-06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洪瑜9月2日,记者从泸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21年8月27日经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该《决定》的出台,将有效促进和保障长江禁捕工作的开展。”泸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泸州市自2016年7月率先在赤水河承担天然水域渔船渔民退捕国家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于2019年全面启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并按国省部署要求,于2020年6月全面完成退捕任务。  据了解,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泸州实际制定,旨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促进和保障泸州市长江流域禁捕工作。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9-06
重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进行探索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农业农村部8月31日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和指导各地有序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进行探索。同时,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据介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以来,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保障农户住有所居、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进行了探索并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9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在北京召开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退出机制等。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宅基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陆续对农民住宅建设用地从空间规划、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申请审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增加了宅基地户有所居、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有偿退出宅基地、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等政策。另外,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工作,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农业农村部表示,未来,将继续探索完善宅基地退出和使用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完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政策,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分类分步处置存量问题。  同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探索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实施的规范化管理办法,推动建立以维护农民权益和促进乡村振兴为导向的利益分配机制。
新华社 | 分享: 2021-09-03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张立峰记者9月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近日发布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稿共10章45节,分为三个板块。其中第二板块为重大任务举措,包括第二至第九章,阐述了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推进农民工工作战略性工程、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共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记者了解到,推进农民工工作战略性工程围绕省委要把农民工作为战略性资源、把农民工工作作为战略性工程来抓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加强农民工人才培养、加强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优化农民工公共服务、巩固人社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6项任务,通过多部门联合发力,推动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农民工战略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撑。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9-03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洪瑜9月2日,记者从省水产局获悉,《四川省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出台,旨在加强和规范对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管理效果不佳等情况的约谈工作。  《办法》规定,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约谈工作,负责约谈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约谈准备、沟通协调、约谈组织、文件管理和督促整改等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主持约谈,视情况邀请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约谈,约谈对象为市(州)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  同时,《办法》规定,根据约谈事由的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等情况,约谈通知可抄送相应级别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相关部门。  《办法》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约谈:对习近平总书记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禁捕退捕工作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不力的,或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督办事项落实不力的,对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引发到省政府有关部门以上层级信访或群体性事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发生规模性非法捕捞、重大案件(事件)引发负面舆情,或对非法捕捞执法监管不力经农业农村厅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为确保约谈成效,《办法》要求被约谈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约谈方。约谈方应对照整改方案审查整改情况,并视情组织现场核查。对约谈整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或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由约谈方视情况采取函告、通报、专项督查等措施,并移送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9-03
(记者 丁乐坤)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标准将于9月3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万项,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近2倍。与2019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81个、残留限量2985项。其中,蔬菜、水果等居民日常消费的重点农产品的限量标准数量增长明显,分别增加了960项和615项,占新增限量总数的32.2%和20.6%,两类限量总数分别占2021版GB2763食品限量总数的32.0%和24.5%。新版标准将基本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为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的2021版GB2763新增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多、调整幅度大、涉及面广,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再上新台阶。新版标准将有力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农业生产科学合理用药、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健康发展。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02
(记者 文莎)8月31日,记者从在乐山市召开的全省精制川茶产业培育现场推进会议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毛茶产量达21万吨,毛茶产值245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5%、11.9%;规上企业179户,营业收入144亿元,同比增长11.7%,利润10.4亿元,同比增长20.9%,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省政协副主席祝春秀出席会议并讲话。  当天上午,参会人员参观了峨眉山-夹江20万亩生态茶叶产业带、竹叶青茶业等多个点位,旨在学习乐山的有益经验,找准突破口着力点,加快川茶振兴步伐。下午召开的室内会议上,乐山市、自贡市荣县、广元市旺苍县、宜宾市筠连县、雅安市名山区等川茶主产区,以及川茶集团、省农业农村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成都海关等单位围绕“促进精制川茶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交流发言。  “目前,川茶产业发展还存在基地建管水平不高,品牌知名度不响,企业总体实力不强,市场开拓力度不够等问题。”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我省将实施精制川茶产业培育“六大行动”,以茶园提升、茶企培育、单品突破、品牌打造、科技兴茶、川茶出川为抓手,把低产低效茶园改造好,提高茶叶加工特别是初加工、出口茶加工的自动化、清洁化水平,打造最具竞争力的特色茶产品,抓好专业技能人才培养,织密川茶营销推广网络。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1-09-02
(记者 王成栋)“阶段性胜利!”8月25日,拿到统计表格后,省农机监理站副站长蔡维长舒一口气:统计显示,至6月底,全省已有44个县(市、区)的存量变型拖拉机全部报废清零。  就在同一天,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给农机创新产品开辟绿色通道。  四川在农机领域动作频频,围绕政策杠杆打出“组合拳”。8月15日,村民驾驶着收割机在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上游村收割水稻。 张国盛 摄(视觉四川)丘区是提高农机水平的关键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是四川加速农业现代化的必要举措。”提到农业机械化这个话题,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孟坤开门见山。多年的实践证明,全省大部分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地块,种植同样作物的收益增加15%以上。机械化更是提升农民种粮效益、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的重要举措,但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还很不平衡、很不充分。  不平衡和不充分,主要体现在地域和农作物种类及环节上。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成都平原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已超过70%,但部分丘陵山区还不到50%。而四川丘区和山区耕地占比在八成以上。  不同农作物种类及环节的机械化程度差异明显。去年,全省小麦、水稻的综合机械化率已超过或接近80%,但玉米、油菜综合机械化率低于60%。全省主要农作物机耕率达90%以上,但机播率不足50%。  “所以,有针对性补短板,就要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作物。”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处相关负责人认为,丘区仍是今后一段时间农机工作的重中之重。让农户更愿意购买使用新机具  四川提升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方向已经清晰:“淘旧”和“推新”。“淘旧”,就是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推新”,是让更多更适应丘区耕作条件的新型农业机具得以应用和推广。  “政策的杠杆作用很重要。”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的做法,是提高农机报废和购置两项补贴的力度和精准度。  去年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最高额度可达两万元。在此基础上,力争在2024年底前,实现全省变型拖拉机全部退出。新出炉的《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提出,水稻插(抛)秧机、玉米籽粒收获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补贴从平均售价的30%提高到35%。  今年起,特色机具和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大米色选机、水产养殖水质监控设备等七类农机具列入购置补贴范围。  “绝不设置‘二传手’。”前述负责人介绍,目前,四川的农机报废补贴和购置补贴全部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1-09-01
新华社记者姜琳 安蓓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对未来五年促进就业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在3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这一规划进行了详细解读。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一段时间以来,制造业用工荒、招工难问题比较突出,引发广泛关注。“短期看,主要是普工出现阶段性、季节性短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高杲说,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一些出口企业,订单需求比较饱满,用工需求持续增长,短期内出现用工不足。他表示,长期看,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下降,制造业从业人员老龄化加快,特别是自动化、智能化广泛应用,使得大龄职工越来越难适应新的岗位。而年轻人更倾向于工作较灵活、强度相对较小的服务业领域,客观上加剧了制造业用工紧张。“针对这一问题,首先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在稳企纾困的同时,提升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增强制造业对年轻人就业的吸引力。”高杲说。他介绍说,“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继续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注重发展技能密集型产业,开发更多技能型就业岗位;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打造更多制造业就业新增长点;强化制造业人才培养培训,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创业链与培训链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制造业企业用工服务,针对一些带动就业能力强、用工规模大的重点企业,设立就业服务专员,实施定点服务,帮助解决用工问题。青年就业形势将总体保持平稳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几个月16至24岁人口城镇调查失业率有所上升,7月达到16.2%。“十四五”时期促进青年就业有哪些新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年就业形势将总体保持平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给出判断。她表示,青年劳动者规模依然较大,部分年轻人对就业有更高的诉求,但实践经验、专业能力与市场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做好青年就业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规划在强调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时,首次明确提出了促进青年就业,并作出专门部署安排。未来将通过供需两侧发力、政策服务支撑,多渠道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张莹说。据她介绍,一是拓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创业机会,对接重点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支持青年到急需紧缺的领域;二是增加职业规划指导、技能培训、见习实践等,增强青年的职场适应力、就业成长力和岗位胜任力;三是完善适应青年需求的就业服务模式,分类提供职业介绍,提高他们的择业精准度;四是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对一些困难的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始终是青年群体中的重中之重。”张莹说,对应届毕业生,规划明确了专项就业创业支持计划,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也能够通过促进青年就业的相关举措和安排,得到更好支持。提升劳动者技能缓解结构性矛盾一面是部分劳动者知识技能不能适应现代产业发展变化,大龄劳动者数量增多,存在“就业难”;一面是技术技能人才短缺,制造业“招工难”。这一矛盾如何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将成为我国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高杲表示。我国技能劳动者达到2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5000万人,技能人才求人倍率长期保持在1.5倍以上。“我国技能人才总量占比不断提高,但与庞大的劳动力比还是偏低,现在还不到30%,与德国、日本等制造业强国差距仍较大。未来高质量劳动力短缺问题可能会更加尖锐。”高杲说。为有效缓解这一矛盾,规划提出以实施技能中国行动为牵引、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劳动者素质的相关要求。张莹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培训,力争实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超过7500万人次。按照规划安排,我国将针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建设一批技工院校、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5万名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同时还将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指导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多元化供给,多管齐下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新华社 | 分享: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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