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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新)近日,农业农村部会同水利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2024年)》(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指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态势总体向好,完整性指数持续提升。  《公报》显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持续提升,2024年,赤水河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等级连续3年为“良”;洞庭湖比2023年上升一个等级,为“一般”;长江干流、鄱阳湖、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和汉江等水域与2023年持平;大渡河与2023年持平。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态势总体向好,2024年,长江干流单位资源量为2.3千克,比2023年上升9.5%;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和鳙)在长江中游监利断面卵苗资源量为83.2亿粒(尾),比2023年上升39.1%,是禁渔前2020年的6.2倍;长江下游刀鲚汛期单位资源量为39.9千克,比2023年上升30.4%,是禁渔前2020年的9.5倍。二是物种多样性水平稳步回升,2021—2024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土著鱼类344种,种类数比禁渔前(2017—2020年)增加36种,其中2024年监测到230种。新监测到长鳍吻鮈和红唇薄鳅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时隔30余年首次在长江发现自然繁殖的胭脂鱼鱼苗、在宜昌和监利江段发现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鳤产卵场,时隔20余年首次在赤水河赤水市江段监测到鳗鲡。三是栖息生境总体稳定,2024年,长江干支流水质评价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8.6%,比2023年上升0.1个百分点。长江干流和通江湖泊采砂总量比2023年下降1.9%。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各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部署安排,积极推进《长江十年禁渔2025年工作方案》,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强化重要栖息地修复,规范开展增殖放流,严格外来物种防治,多措并举实施保护修复,促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提升,助力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7-30
  (记者 王刚 见习记者 李容琅)7月29日,农业农村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农产品消费相关情况。农业农村部副部长江文胜、市场与信息化司司长雷刘功,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李强,商务部流通发展司一级巡视员张祥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农产品消费作为涉及千家万户的基础民生,一头连着百姓生活、一头连着农业生产,是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方面,是稳定农产品市场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路径,也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升级、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江文胜介绍,农业农村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抓好促消费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为进一步提振消费,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农产品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9个方面23项具体举措,顺应消费新趋势、新特点,从变化中培育增长点,拓展新空间。各部门将切实抓好《方案》贯彻落实,加强协同联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举措,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形成促进农产品消费的强大合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品质化、差异化消费需求。顺应消费趋势,更加注重品质化、个性化  近年来,消费者对品牌农产品以及新式饮品、功能性食品等加工产品需求快速增长。《方案》据此提出,优化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重点在提升“三品一标”水平、推进品质评价和质量分级、开发新型加工产品等方面发力。《方案》还专章部署强化品牌引领,增强消费信心。  农业农村部顺应农产品消费变化趋势,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生产结构,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和服务。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一起抓,保安全、提品质同步推进。江文胜介绍,为更好顺应城乡居民对安全优质、营养健康农产品的多样化消费需求,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主要从三方面推进:一是扩总量。加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力度。二是促优质。完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分级,从严加强证后监管。三是拓渠道。挖掘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亮点,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推介。  食品是农产品加工的主要载体,也是农产品消费的重要呈现方式。食品工业链接一二三产业,上游承接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等农产品种养环节,下游拉动人民群众的日常饮食消费,是重要的基础性产业和关键的民生产业。李强介绍,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食品工业主管部门,将推动生物技术赋能食品工业,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挖掘食用农产品资源,培育特色食品产业,推进食品精深加工;搭建产需对接平台开展促消费活动,提振全社会食品消费。  品牌是质量的保证、信誉的凝结,具有重要的消费引领作用。如今,面对琳琅满目的农产品,越来越多消费者倾向于消费品牌产品。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持续推进农业品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脱颖而出,成为增强消费信心、带动农民增收、引领供需结构升级、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江文胜表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加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力度、强化品牌目录消费引领、提升品牌营销服务能力等三方面强化品牌引领,增强消费信心。改善消费结构,更加注重健康饮食、合理膳食  现阶段,我国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已从“吃得饱”“吃得好”向“吃得营养”“吃得健康”转变。据有关数据,我国居民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等营养素的摄入总量已经基本达标,但是营养不均衡、不充分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大豆及豆制品、牛奶及乳制品等优质蛋白摄入不足,消费提升空间较大。目前,我国年人均奶类消费量是40.5公斤,远低于110~183公斤的膳食推荐量;大豆及豆制品的摄入量低于推荐量的59%。《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提升营养健康公共服务,强化健康消费宣传引导。  去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年)》,并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奶豆添营养,少油更健康”为主题,举办全民营养周活动,倡导增加大豆、牛奶消费,引导消费者形成科学的膳食结构。  雷刘功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题科普宣传,促进营养健康消费。一是提升营养健康公共服务。研发推广营养健康食谱,重点引导增加优质蛋白、富含膳食纤维等食物消费。《方案》重点针对学生群体,要求科学确定学生餐计划,优化营养配餐,推动豆制品、优质豆奶等产品进儿童福利机构,鼓励各地扩大学生饮用奶推广,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推动食品营养与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二是强化健康消费宣传引导。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健康饮食 合理膳食”专题科普宣传,积极开展“减油、增豆、加奶”和“增加蔬菜水果、全谷物和水产品摄入”宣传,引导城乡居民调整饮食习惯和食物结构。推出奶类、牛肉美食地图,推动农产品消费与文旅消费深度融合。丰富消费场景,更加注重体验感、互动性  如今,农产品消费场景已突破传统市场局限,呈现多元化、融合化的趋势。越来越多消费者不仅关注产品品质与安全,也关注社交属性、精神文化等需求。《方案》提出,要不断丰富农产品消费场景,创新节庆展会消费平台,深化线上线下、商旅文体健多业态消费融合。  雷刘功介绍,农业农村部将按照《方案》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拓宽农产品消费渠道、丰富消费场景。一是充分挖掘节庆市场。针对节假日和农事节庆,引导各地广泛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等主题活动,组织产地溯源直播、美食品鉴。二是充分利用展会聚集效应。依托一批高水平的展览展会组织“百展千县万品”购销活动,组织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开展“地道风物 乐享生活”主题促消费活动。三是充分联动赛事等活动。引导各地结合“跟着赛事去旅行”“乐享精彩赛事 寻味中华美食”等体育赛事品牌活动,配套举办本地“土特产”展示展销、乡村美食品鉴等活动,提升消费体验感和获得感。  农事研学、农创市集蓬勃发展,“村字号”文体活动和非遗体验人气高涨……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已成为塑造消费新场景、拓展消费新空间的重要途径,既能激活乡村资源、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又能促进城乡要素流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深入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通过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介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组织“村字号”文体活动等方式,持续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江文胜表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强化金融政策支持、丰富休闲农业业态、创新“村字号”文体活动等方面,扎实推动乡村游购一体发展。夯实消费保障,更加注重流通质效、产销协作  农产品流通连接田间和餐桌,是优化农产品供给水平、扩大农产品消费的重要环节。《方案》提出,在产地,完善农产品市场、冷链集配中心等流通网络,补齐“最先一公里”短板;在销地,支持菜市场、生鲜超市等标准化改造,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同时,《方案》还提出创新省际产销衔接合作,开展产销对接帮扶。  建设畅通、安全、高效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流通损耗,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张祥介绍,商务部近年来在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健全农产品供应链。结合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生鲜超市改造升级,补上冷链物流设施短板。二是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发展即时零售、直采直供、共同配送等新业态,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打造“农字号”电商品牌。三是打造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2018年以来每年举办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系列活动,今年升级举办全国农产品产销大会,开展集中对接。下一步,商务部将与农业农村部一道,发挥商贸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先导作用,加快推动农产品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转型,让更多优质农产品走出乡村、走向全国。  生鲜农产品因其独特性,对物流运输质效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今,生鲜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一路“鲜”,离不开冷链物流的支撑和保障。“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部持续推进产地冷链物流网络建设,加快补齐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短板,推进冷链重要节点建设,优化产地市场体系。下一步,将按照“优网络、强协同、增效益”的总体思路,持续优化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强化全链条协同融合,为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产销跨区域合作越来越深入。特别是依托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动员等机制,东部省份、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广大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帮助脱贫地区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直采直供”基地。数据显示,2021—2024年,东西部协作省份采购和帮助销售西部协作地区农产品4200多亿元,中央定点帮扶单位采购和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产品1600多亿元。  江文胜表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产销区域合作,加强协作帮扶促消费。一是推进协作帮扶促消费专项工作。以东西部协作省份为重点,开展产销双方撮合沟通,推动在更大范围实现市场化对接。二是发挥定点帮扶机制促消费作用。引导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积极宣传推介定点帮扶县特色农产品,组织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消费活动。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和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加大农产品采购和帮销力度,帮助打造乡村文化旅游消费新场景,吸引更多城市群体到乡村消费,带动农民增收。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7-30
  (记者 张国凤)2025年蔬菜产业大会暨第十届知名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启动仪式日前在银川举办。本次活动由中国蔬菜协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银川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蔬菜销售商、新零售企业、电商平台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宁夏蔬菜企业、合作社负责人等900余人齐聚银川,实地考察生产基地、优选特色产品、锁定优质货源,共谋合作发展,深入探讨智能科技驱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路径。  会议特邀中国工程院院士赵春江、邹学校分别作题为“数字技术赋能蔬菜产业”“中国辣椒产业快速发展回顾与展望”报告。活动现场还发布了中东等海外市场需求信息、中国蔬菜产业地图、“全国蔬菜产业大县典范名录”、2025年度蔬菜产业关键技术“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全国蔬菜科技创新成果、宁夏冷凉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及联农带农典型模式等重要内容;同时举行了宁夏冷凉蔬菜特聘专家及品牌营销顾问授证仪式,表彰了产业发展优秀企业及联农带农先进企业,并现场签署多项合作协议。本次活动共签订协议124项,签约金额达到26.1亿元。  据悉,自2016年起,宁夏连续10年成功举办“全国知名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累计邀请来自全国重点蔬菜批发市场及知名销售企业的1264位代表赴宁考察,通过实地调研当地资源环境、体验特色风土人情、考察现代农业生产水平、品鉴优质农产品,共达成基地建设、技术合作及订单销售协议1026项,签约总金额达153.92亿元。活动有效促进了宁夏与全国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型零售渠道及销售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创新构建了“订单农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化协作机制,实现了农产品产销全产业链的高效衔接。  活动期间,与会代表还实地考察了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县的冷凉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现代集配中心、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园及农机装备展演。通过深入交流,全国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与宁夏当地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7-29
  (记者 李飞)7月28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和秋粮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秋粮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压紧压实责任,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全力以赴夺取秋粮丰收,坚决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了部9个工作组关于赴16个省份基层一线调研秋粮生产和防灾减灾情况的汇报。这次调研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到大量第一手情况,对于加强对粮食生产指导很有价值。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梳理基层有关意见建议,形成问题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协调推动落实。  会议指出,当前秋粮作物面积稳中有增、长势正常,夺取秋粮丰收有基础。但下半年极端气候事件偏多,旱涝、台风等威胁并存,夺取秋粮丰收还要过多道关口。要紧盯干旱、高温热害、渍涝等灾害风险,加密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会商研判,及早发布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加强调度指导,及时准确掌握灾情。要推动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督促指导各地立足抗大旱、防大汛、救大灾,毫不放松把救灾措施落实到位。当前,黄淮海地区重点是科学调配水资源,采取调水浇灌、喷施叶面肥等方式,有力有效应对旱情。东北华北地区暴雨洪涝灾害风险依然较高,要进一步加大沟渠疏浚整治力度,完善排灌设施,防止内涝影响产量。南方和西北地区面临高温干旱威胁,要提早储备抗旱水源,做好抗高温干旱准备。要密切监测重大病虫害动向,坚持抓早治小,确保病虫不大面积成灾危害。要抓细大面积单产提升,根据不同水土条件、气候特点等,抓好适用技术熟化应用,加大成熟技术推广力度,提高技术覆盖面和到位率,加快培育一批高产抗逆突破性新品种。要推动加大政策支持,加快落实“一喷多促”,加力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更多向急需机型倾斜,协调加大粮食生产金融支持力度。要紧盯粮食市场运行动态,开展跨部门联合会商,及时汇总分析价格、购销、进口等情况,及早谋划大豆产销衔接等政策建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四川新闻网 | 分享: 2025-07-29
谁能领取育儿补贴  ●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也可享受政策,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补贴标准如何设定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  ●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的决策部署,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实施育儿补贴制度,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工作中要做到:坚持改善民生、惠民利民,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坚持统筹衔接、保障公平,与现行民生政策相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平等享受补贴;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考虑人口发展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确保财政可负担、政策可持续;坚持安全规范、简便易行,严格资格审核,规范发放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切实把好事办好。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二)补贴标准。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三、申领程序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申领人填写有关信息,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并对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申领人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线下申请。  (二)初审。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审核确认。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  (四)抽查。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按一定比例,对补贴对象信息进行抽查。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根据需要开展抽查,实行动态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四、资金来源和补贴发放  (一)财政分担比例。中央财政自2025年起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育儿补贴补助资金”,对发放国家基础标准育儿补贴所需资金,按比例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予以补助。地方提标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  (二)补贴发放时间。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发放时间,提高发放效率,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补贴发放渠道。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鼓励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发放。五、管理和监督  (一)信息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出生一件事”联办,强化地区间、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等工作,落实信息安全责任,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加强信息动态监测,定期开展数据汇总分析,为做好政策评估及调整优化提供支持。  (二)全程监督。审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安排,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管理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育儿补贴政策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同类地区保持大体平衡,确保本级财政和下级财政可承受、可持续。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区人口与发展实际,制定本省份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备案。育儿补贴制度有关管理规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另行制定。  (二)做好衔接规范。各省份在市级行政区域内执行统一的育儿补贴政策及标准,地区差异较小的省份也可在本省份内执行统一的育儿补贴政策及标准。县级以下政府不得自行出台育儿补贴政策或标准。省级或市级政府部门拟出台其他育儿补贴政策或提标的,应加强事前论证评估,并按照民生政策备案有关要求,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增强实施效果。结合孕产妇保健、住院分娩和婴幼儿预防接种、健康管理、户籍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优化服务流程,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知晓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评估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政策措施。
新华社 | 分享: 2025-07-29
(新华社记者 朱高祥)记者28日从民政部获悉,为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民政部、自然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重点和目标。  通知提出,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要重点围绕不断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优化养老服务布局安排,引导养老服务设施向需求集中区域配置,有效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利用效能,充足预留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空间,促进养老服务扩容提质,实现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为广大老年群体获得专业养老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通知强调,省级民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市县规划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可研究制定省级规划编制导则或指引,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编制规划,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宜优先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推动将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重点,涉及空间用地需求的内容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新华社 | 分享: 2025-07-29
(新华社记者 董瑞丰 李恒)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7月28日公布。哪些家庭可以申领育儿补贴?补贴标准为何如此设定?地方已有补贴政策怎样衔接?记者采访多位专家,对热点问题做出解读。一问 哪些家庭可领取育儿补贴?  根据方案,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换言之,无论一孩、二孩、三孩,均可申领育儿补贴。  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也可享受政策,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表示,一孩、二孩、三孩均可领取补贴,且标准相同,实现了三孩生育政策下家庭支持的全面覆盖,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和公平性。二问 育儿补贴怎样申领?  方案明确,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线下申请,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发放时间。  据了解,相关部门正在抓紧推进各项准备工作。三问 补贴标准如何设定?  根据方案,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中央财政按比例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予以补助。地方可根据财力适当提标,提标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朱坤分析,发达国家的育儿补贴标准各不相同,总体上看,每孩每年获得的补贴占该国人均GDP的比例通常在2.4%到7.2%之间。参考国际经验,我国育儿补贴标准占人均GDP的比例相对比较合理。四问 地方已有补贴政策如何衔接?  方案要求各省份做好衔接规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研究员佘宇介绍,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育儿补贴相关政策,亟待国家层面出台基础育儿补贴政策予以规范、指导和统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姜全保说,在国家育儿补贴制度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发展特点,在财力允许范围内补充出台差异化补贴政策。通过中央与地方协同发力,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生育支持政策。五问 育儿补贴预计有什么效果?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健康学院教授宋健介绍,从国际经验来看,较早进入低生育社会的发达国家大多采取了发放育儿补贴的方式进行生育支持。在微观层面,育儿补贴对不同家庭生育的促进作用存在差异,但从宏观层面来看,总体上有利于提升生育水平或防止生育水平进一步降低。  不过,生育意愿的提升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综合实施多种支持政策。六问 未来政策如何继续发力?  方案明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评估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政策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健康学院教授杨凡认为,在未来的发展中,应不断优化育儿补贴政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使其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新华社 | 分享: 2025-07-29
(新华社记者 董瑞丰 李恒)7月28日,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公布,从2025年1月1日起,无论一孩、二孩、三孩,每年均可领取3600元补贴,直至年满3周岁。  方案明确,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线下申请,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发放时间。  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也可享受政策,仍可按月数折算领取相应补贴。例如,2023年12月出生的小娃,共计可领取24个月补贴,即7200元。  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项全国性的重要民生政策,面向育儿家庭全国范围全面直接发放现金补贴,将助力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预计每年惠及2000多万个婴幼儿家庭。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政策,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到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受到育儿家庭欢迎。  “国际实践经验表明,生育支持需要综合施策,其中现金补贴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所研究员张本波说。  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发放育儿补贴。专家表示,国家全面实施育儿补贴制度,覆盖面更广、支持力度更大、政策可持续性更强,特别是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这样的支持更加重要。  从国家来看,每年补贴2000多万婴幼儿,不是小数目。这笔费用主要由中央财政支出,需综合考虑可支配财力、地区间平衡等因素,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育儿补贴是‘投资于人’的长远之举,有利于构建生育友好的制度环境。”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说。
新华社 | 分享: 2025-07-29
(新华社记者 古一平 胡璐)农产品消费一头连着百姓生活,一头关系农民增收。小小“土特产”如何更好走向大市场?  7月27日,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发布促进农产品消费实施方案,明确9方面23条举措,从优化供给端、创新流通端、激活市场端等共同发力,扩大农产品消费。这一实施方案的发布释放出拓消费、扩内需的积极信号,对持续推动经济稳中向好具有重要意义。  翻开这份实施方案,一系列鲜明举措指向推动农产品供需结构升级,释放多样化、品质化、差异化消费潜力。3月13日,海南省儋州市大成镇推赛村的农户在晾晒木耳。新华社记者 郭程 摄优化供给满足品质化需求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优化绿色优质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  从提高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及原料基地建设水平,到大力推广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准,推动实现优质优价,再到开发新型加工产品、创新地方特色食品,实施方案提出一系列措施,持续创新优化产品供给,打开“土特产”消费空间。  实施方案还强调推进全链条协同监管,包括重点做好保鲜、储运、运输中的防腐剂、被膜剂、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监管,推动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系统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对接等,进一步筑牢“土特产”质量安全底线。促进流通让产供销精准对接  “土特产”虽“香”,也怕“巷子深”。  实施方案明确创新节庆展会消费平台、丰富农产品消费场景,千方百计拓宽线下消费渠道,并部署开展产销区域合作,加强协作帮扶促消费。  如持续打造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开展“百名主播+千个乡村+万种产品”公益助农促销、“土特产”集中推介等系列庆丰收促消费活动;支持各地农产品经营企业深入对接餐饮等消费细分领域,突出产品特色品质,满足婴幼儿、青少年、孕产妇、老年人等人群多样化需求;推动省际间建立产销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等。  让“土特产”物畅其流,硬设施要给力。实施方案从产地到销售端,都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力举措,将大大提升城乡消费设施水平。  除了线下消费,电商平台也是重要“市场”。挖掘网络销售潜力、提升直播电商水平……围绕发挥电商平台优势,提升网络消费质效,实施方案作出了具体部署。激活市场倡导营养健康消费  实施方案强调,强化健康消费宣传引导,并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健康饮食 合理膳食”专题科普宣传、多形式引导居民营养健康消费等。  “科学确定学生餐计划,优化营养搭配”“推动豆制品、优质豆奶等进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鼓励各地扩大学生饮用奶推广”“研发推广营养健康食谱,重点引导增加优质蛋白食物消费,促进富含膳食纤维的食物消费”……一系列举措将从多角度提升营养健康公共服务。  从发展乡村旅游,到村超、村BA等快速兴起,近年来各地农文旅创新发展模式,不断走深走实。新的消费渠道与场景成为重要增长点,推动了轻食产品、养生茶饮、运动营养代餐等农产品消费增长。  为了顺应消费新需求,实施方案明确推进农文旅融合,拓展消费新空间诸多举措。如开展“乡村四时好风光”“游购乡村”等系列活动,推出乡村旅游产品线路、年俗节庆活动和农特产品;支持各地举办村跑、村舞、村BA、村歌等富有乡情乡韵的“村字号”活动,组织美食品鉴、非遗大集、农事体验,全方位展示乡村美景、文化底蕴,丰富乡村消费场景等。
新华社 | 分享: 2025-07-28
(新华社记者 韩佳诺 叶婧)记者从 2025 年国际粮食减损大会上获悉,2024年我国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主粮机收损失率分别为0.93%、1.76%和2.06%,比2021年降低1至2个百分点,3年共减少粮食损失500亿斤以上。  “中国政府始终把解决好14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牢固树立节约减损就是增产的理念,扎实推进粮食全链条节约减损。”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治礼在会上介绍。  据了解,在防灾减灾方面,我国累计建成超过10亿亩高标准农田,大规模开展农田沟渠整治,超过一半的耕地实现旱能浇、涝能排;加强病虫害精准监测预警,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近年来三大主粮病虫害危害实际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每年挽回产量损失2800亿斤以上。
新华社 | 分享: 2025-07-28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 《促进农产品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发展改革、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有力有效扩大农产品消费,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促进农产品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务实举措,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体育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7月17日促进农产品消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有力有效扩大农产品消费,优化供给端、创新流通端、激活市场端,释放多样化、品质化、差异化消费潜力,引领供需结构升级,现就促进农产品消费制定本方案。一、优化绿色优质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一)提升“三品一标”水平。提高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生产及原料基地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从严加强证后监管。推进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建设,推广良好农业规范。搭建“三品一标”农产品宣展推介平台,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推广,增强品质消费引导力。(二)推进品质评价和质量分级。顺应消费需求,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制修订及实施,加强质量分级与流通环节有机衔接。推动牛肉主产省开展品质评价,建立指标体系,促进优质牛肉消费。制定一批地理标志水果质量分级标准。大力推广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准,推动实现优质优价。(三)开发新型加工产品。支持食品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推动人工淀粉、菌体蛋白、功能糖、益生菌等新食品配料研发。以消费需求为导向,开发美味多样的休闲食品、营养健康的饮品,推进开展食药物质等保健食品原料复方配伍备案试点工作,丰富高质量供给。开展气调保鲜、精准保鲜、品质调控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开发营养健康方便的即配、即烹、即热产品。(四)创新地方特色食品。立足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加强加工适用型原料品种培育,优化原料品质和加工性能,培育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鼓励地方开发手工制作、传统酿制、养生药膳等加工体验项目,打造一批富有地域特色、蕴含民俗文化的“伴手礼”产品。二、促进产供销精准衔接,拓宽线下消费渠道(五)创新节庆展会消费平台。持续打造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开展“百名主播+千个乡村+万种产品”公益助农促销、“土特产”集中推介等系列庆丰收促消费活动,带动各地培育一批特色农事节庆品牌,活跃城乡消费市场。支持各类展会及行业协会组织“百展千县万品”购销活动,推动形成以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为引领、行业性展会为骨干、综合性展会为重点支撑的多层次产销衔接、消费促进平台矩阵。组织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开展“地道风物 乐享生活”主题促消费活动,加大时令农产品上市期营销促销力度。实施“广告助农”行动。(六)丰富农产品消费场景。结合“购在中国”活动,针对节假日消费市场,以丰收市集、农业嘉年华等形式,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等主题活动,让城乡居民沉浸式体验丰收喜悦。结合“跟着赛事去旅行”、“乐享精彩赛事寻味中华美食”等品牌活动,鼓励体育赛事配套举办本地“土特产”展示展销、乡村美食品鉴等活动,实现消费联动。支持各地结合特色促消费活动,嵌入“土特产”消费主题活动。支持各地农产品经营企业深入对接餐饮等消费细分领域,突出产品特色品质,满足婴幼儿、青少年、孕产妇、老年人等人群多样化需求。(七)提升城乡消费设施水平。在产地,重点支持完善农产品市场、冷链集配中心等现代流通网络,提升区域性预冷烘干、贮藏保鲜、分等分级等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打通生鲜农产品进城下乡双通道。推进“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推动农(集)贸市场、乡镇大集提档升级,持续繁荣农村消费市场。在销售端,支持菜市场、生鲜超市等标准化改造,支持蔬菜直通车等便利设施进社区,推广“店仓一体”、“预售+集采集配”、移动“菜篮子”等新模式,提高便民服务水平。鼓励源头直采、订单生产,推进产供销一体化。三、发挥电商平台优势,提升网络消费质效(八)挖掘网络销售潜力。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深化拓展“数商兴农”,组织各地围绕兴农主题,因地制宜开展网络扩消费活动,引导电商平台升级服务,全面提升用户消费体验。引导电商平台结合县域消费需求,发展即时零售、社区电商等业态,拓展生鲜超市、便利店等本地零售供给。推动优质农产品企业、以棉毛麻丝为主要原料的纺织服装企业与电商平台强化合作,顺应国风国潮,针对年轻主流消费偏好,打造畅销产品,开展首发首秀等活动。(九)提升直播电商水平。指导电商平台以公益方式扶持一批有特色有潜力的乡村,培育一批扎根乡土的农民主播。引导电商平台开展乡村乡味等主题直播活动,丰富短视频创作,打造有影响力的农产品直播专区。引导电商平台提供常态化、成体系的扶农措施,匹配运营辅导、流量扶持等专项资源包,对集中上市的生鲜农产品给予特别扶持。鼓励电商平台优化算法推荐权重,促进优质优价,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四、开展产销区域合作,加强协作帮扶促消费(十)创新省际产销衔接合作。推动省际间建立产销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制定产销主体和产品服务清单,形成开放共享、高效协同的产销生态,消除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瓶颈制约。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开展协作帮扶促消费专项工作,推动东部8个省(直辖市)将优质购销主体、规模采购需求、网络营销资源精准导入西部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顺应“南菜北运”、“西果东输”等大流通格局,推广以共享市场体系、生产体系、仓储物流、研发创新为核心的合作模式。(十一)协同开展产销对接帮扶。办好脱贫地区“土特产”走进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成渝地区推介周活动。深入开展品牌帮扶行动,支持脱贫地区生产经营主体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落实评价、认证等费用减免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用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和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引导更多平台企业下沉乡村,发挥资源链接、推介引流等作用,打造乡村消费新模式。五、组织专题科普宣传,倡导营养健康消费(十二)提升营养健康公共服务。科学确定学生餐计划,优化营养搭配。推动豆制品、优质豆奶等进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鼓励各地扩大学生饮用奶推广。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动食品营养与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研发推广营养健康食谱,重点引导增加优质蛋白食物消费,促进富含膳食纤维的食物消费。(十三)强化健康消费宣传引导。深入推进“健康饮食 合理膳食”专题科普宣传,积极开展“减油、增豆、加奶”和“增加蔬菜水果、全谷物和水产品摄入”宣传。围绕践行大食物观,开展“顺时而食——二十四节气中的大食物”等系列宣传活动,多形式引导居民营养健康消费。开展健康饮奶公益宣传,推广科学饮奶知识,普及灭菌乳国标,培育健康饮奶意识,提高国产奶制品认可度。推出奶类、牛肉等美食地图,宣传各地奶及奶制品、牛肉及其制品等风味特色,推动农产品消费与文旅消费深度融合。六、强化品牌引领,增强消费信心(十四)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公布第四批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健全跨部门培育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发布品牌消费指引和消费地图。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设立精品品牌专馆,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精品品牌专区,组织精品品牌专场直播和推介活动,促进品牌农产品消费。探索打造中国农业品牌公共服务平台。组织“锻造农业精品品牌”宣传活动,讲好品牌故事。(十五)强化品牌目录消费引领。完善省级农业品牌目录,提升目录质量和权威性。指导各地发布一批省级目录品牌消费索引,推动品牌目录成为消费目录。支持各地结合节气时令、特色资源进行品牌创意策划,拓展联名、定制、首发等品牌消费模式,激发消费潜力。组织“十城联动共享美食佳饮”活动,推广本地品牌农产品目录。(十六)提升品牌营销服务能力。支持各地构建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强化营销服务职能,整合农业展会、产销对接、营销促销、品牌推介等资源,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加强消费市场研究,推动渠道优化升级。加大品牌主体培训力度,提升营销技术、模式、业态和场景创新能力,做好多渠道、跨渠道营销。指导企业、行业协会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组织“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支持农业品牌培育、管理和保护。七、推进农文旅融合,拓展消费新空间(十七)深化游购一体。实施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开展“乡村四时好风光”、“游购乡村”等系列活动,推出乡村旅游产品线路、年俗节庆活动和农特产品。深入实施休闲农业精品工程,举办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推介活动,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带动农产品地产地销。推动乡村民宿提升服务质量,开展多元业态经营,拓展农产品销售、特色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等综合业态。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镇”,开发农事体验、手工制作、科普研学等项目,带动道地食材销售。推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产业发展,传承农耕技艺,培育打造“农遗良品”。(十八)办好乡村特色文体活动。支持各地举办村跑、村舞、村BA、村歌等富有乡情乡韵的“村字号”活动,组织美食品鉴、非遗大集、农事体验,全方位展示乡村美景、文化底蕴,丰富乡村消费场景。组织非遗促消费活动,支持非遗工坊、旅游景区等场所推出一批非遗产品和体验活动。实施“文艺赋美乡村”行动,打造一批绘画村、风筝村、乐器村等文化艺术村,通过“村艺工坊”等场所推出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八、加快内外贸一体化,促进消费内外联动(十九)畅通外贸企业拓内销渠道。办好“外贸优品中华行”系列活动,在全国重点城市举办外贸产品展销会,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展销平台,推广“外贸优品”IP,引导外贸企业拓内销与国内促消费联动。办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境内国际性农业展会,助力农业企业拓展内外贸销售渠道。支持各地培育内外贸一体化采供对接平台,支持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销市场。(二十)促进内外贸规则机制对接。推动出口农产品质量标准与国内“三品一标”体系衔接,支持企业通过“同线同标同质”认证,实现内外贸产品双向流通。发挥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制度高地。培育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指导企业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加工、标准衔接、品牌营销、渠道布局能力。九、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二十一)完善配套工作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促进农产品消费有关工作,切实加强部门协同、系统谋划,推动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提升农产品消费监测能力,分析研判消费趋势变化。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促进农产品消费经验做法。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执法,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合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农产品消费环境。(二十二)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按要求开展仓储保鲜、加工营销、品牌推广等产后环节建设,提升农产品上行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加大农产品营销促销支持力度。推动农产品消费与餐饮消费、文旅消费、体育消费、健康消费等消费措施统筹设计,提升融合消费政策水平。(二十三)推进全链条协同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重点做好保鲜、储运、运输中的防腐剂、被膜剂、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监管。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部省统筹开展风险监测。深化重点问题农产品药物残留攻坚治理,推行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企业完善品控体系。部门协同强化全链条监管,推动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系统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对接,筑牢质量安全底线,提升消费信心。
农业农村部网站 | 分享: 2025-07-28
方案要点选摘优化绿色优质产品供给  ● 提高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生产及原料基地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 制定一批地理标志水果质量分级标准。  ● 鼓励地方开发手工制作、传统酿制、养生药膳等加工体验项目,打造一批富有地域特色、蕴含民俗文化的“伴手礼”产品。发挥电商平台优势  ● 指导电商平台以公益方式扶持一批有特色有潜力的乡村,培育一批扎根乡土的农民主播。  ● 引导电商平台开展乡村乡味等主题直播活动,丰富短视频创作,打造有影响力的农产品直播专区。  ● 引导电商平台提供常态化、成体系的扶农措施,对集中上市的生鲜农产品给予特别扶持。推进农文旅融合  ● 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镇”,开发农事体验、手工制作、科普研学等项目,带动道地食材销售。  ● 支持各地举办村跑、村舞、村BA、村歌等“村字号”活动,组织美食品鉴、非遗大集、农事体验。  ● 组织非遗促消费活动,支持非遗工坊、旅游景区等场所推出一批非遗产品和体验活动。  (新华社记者 韩佳诺)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27日发布促进农产品消费实施方案,努力释放多样化、品质化、差异化消费潜力,有力有效扩大农产品消费。  优化供给端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优化绿色优质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并从提升“三品一标”水平、推进品质评价和质量分级、开发新型加工产品、创新地方特色食品等进行了部署。  创新流通端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促进产供销精准衔接,拓宽线下消费渠道,对创新节庆展会消费平台、丰富农产品消费场景、提升城乡消费设施水平等进行了具体安排。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发挥电商平台优势,提升网络消费质效,以及开展产销区域合作,加强协作帮扶促消费。  激活市场端方面,实施方案明确,组织专题科普宣传,倡导营养健康消费;强化品牌引领,增强消费信心;推进农文旅融合,拓展消费新空间;加快内外贸一体化,促进消费内外联动。  实施方案还强调,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并对完善配套工作措施、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推进全链条协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部署。
新华社 | 分享: 2025-07-28
  (记者 王田)近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司会同全国农技中心在贵州省铜仁市召开全国带状复合种植培训暨夏管推进会,观摩示范现场,开展技术培训,部署夏管工作,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是稳粮增豆的关键举措,也是应对风险挑战的必然选择。各地要深刻理解示范推广带状复合种植的重要性,坚定信心、主动谋划,持续加力抓好夏季田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指出,“大暑”刚过,大豆玉米进入产量形成关键期,各地要在田间管理、典型示范、指导服务、宣传引导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提升带状复合种植单产水平。一是强化田间管理。根据墒情苗情分类施策,落实水肥管理、化控防倒、“一喷多促”、病虫防治等措施,搭好丰收架子。二是强化主体带动。培育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种植积极性高的种植大户,强化项目资金支持,抓好技术培训,示范带动提升种植水平。三是强化指导服务。统筹各级农技人员、带状复合种植专家队伍力量,下沉一线包联指导,组织开展技术服务,切实提高技术到位率。四是强化典型示范。聚焦品种、技术、农机、模式等全环节,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示范样板,组织现场观摩,真正做到“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五是强化宣传引导。总结示范推广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宣传一批做得好的典型案例,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会议邀请专家授课讲解关键技术,部分省份和种植大户代表作交流发言,18个省份种植业处和农技推广站以及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单位同志参加会议。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7-25
(新华社记者 吴雨 任军)记者2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  意见提出,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信贷资源倾斜,深化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服务,加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供给。同时,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拓宽抵押担保方式,创新乡村“土特产”融资模式和专属金融产品,推广“一链一策”金融服务模式,丰富债券、理财等金融产品供给,支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根据意见安排,两部门将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投贷联动、组建银团、项目打捆打包等方式,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提供债券融资、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综合性融资服务,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意见强调,要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抵押登记等管理制度,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推动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强化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激励奖补等方式运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功能,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聚焦服务农村改革,用改革的方法提升金融支农效能,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新华社 | 分享: 2025-07-25
  (龙新)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规范提升、转型升级、富民增收、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10项工作要求,指导各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持续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发展稻渔综合种养要牢固树立“以稻为主、稻渔互促、绿色发展”理念,坚决守住“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底线,更好发挥稻渔综合种养在保障粮食安全和水产品稳定供给、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作用,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实现种养模式更加高效,种养生产更加绿色,质量安全更有保障,联农带农共富典型更多涌现。  《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和提升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推广工作,落实《稻渔综合种养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扛牢耕地保护责任,稳定水稻生产,统筹各类平台资源,加强技术、品种、装备、模式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深入挖掘稻渔综合种养多功能性,推动全产业链集群发展,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形成联农多受益多、联农紧受益多、联农稳受益多的导向。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布局,统筹用好粮食生产、渔业发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相关政策。开展稻渔产业发展监测,及时防范产业发展风险,加强典型案例遴选推介,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据悉,2024年全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4605万亩,同比增长2.6%,生产约2300万吨稻谷、443万吨水产品,在稳粮、促渔、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7-24
  (记者 李丽颖)7月22日,农业农村部部属“三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首批科技副总签约启动会在京举行。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兴旺,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杨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科技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到会指导。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扎实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会议指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必须大力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矛盾和问题是科技创新的导向,解决瓶颈制约始终是农业科技进步的主攻方向。有关科研机构和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双向奔赴,强化对接服务、跟踪问效,面向农业产业共同凝炼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增加高质量农业科技供给,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探索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有效实现方式。  派出单位、科技副总、接收企业在会上签约,有关企业为科技副总颁发了聘书,三方代表作了交流发言。此次农业农村部从部属“三院”选派的科研人员以40岁以下的青年科学家为主,平均年龄44岁,近一半为研究员,将派往44家农业科技企业。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7-24
  (记者 李飞)7月23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部党组书记、部长韩俊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市场引导和政策支持,健全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机制,促进生猪市场稳定运行,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生猪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座谈会上,牧原食品、正大投资、四川德康农牧食品、北京大北农、广西扬翔、山东锦成浩达公司、山西泽州县宋建鹏养殖场、温氏食品、重庆琪泰佳牧、双胞胎集团、河南双汇相关负责人,四川、河南、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人,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中国畜牧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发言。大家普遍反映,近年来我国生猪稳产保供能力持续增强,种源供给能力明显提升,生物安全防控有效落实,生产效率和产业素质不断提升。去年下半年以来,及时开展逆周期调节,引导各方面有序调减生猪产能,取得了明显成效。生猪养殖自去年5月份以来已连续14个月盈利,生猪生产形势总体较好。韩俊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就有关问题作深入交流,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举措,坚决防止出现生产大起大落、价格大涨大跌,切实消除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制约,提升生猪产业发展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韩俊指出,生猪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猪肉是城乡居民重要的“菜篮子”产品。要稳住生猪和猪肉价格,切实做好稳产保供各项工作。当前,生猪产业面临产能阶段性偏高、生产和价格波动风险大等问题,同时,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粪污处理、屠宰检疫监管等任务艰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还有不少短板制约。要严格落实产能调控举措,合理淘汰能繁母猪,适当调减能繁母猪存栏,减少二次育肥,控制肥猪出栏体重,严控新增产能。要加快建立现代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加强猪种遗传资源开发利用,推进生猪种业自主创新,支持生猪种业企业做优做强。要毫不松懈抓好生猪疫病防控,加快补齐中小养殖场户防疫短板,严格生猪检疫监管,守牢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要深入开展养殖业节粮行动,大力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持续推进豆粕减量替代。要推进生猪全产业链转型升级,加快畜牧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落地应用,集成推广先进适用养殖技术,推动生猪产业数智化改造。要全面推进生猪安全规范屠宰,严厉查处屠宰检疫环节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粪肥资源化利用。要鼓励大企业通过订单养殖、托管代养等方式,与中小场户建立紧密联系的合作机制,带动合作农户共享产业发展红利。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治礼,国家首席兽医师(官)陶怀颖,总畜牧师王乐君出席会议。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7-24
  (记者 祖祎祎)2025年6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自1997年颁布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标志着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迈进新阶段。  近日,第三届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进行动在甘肃省张掖市举办。行动以“走进国家级制种基地 宣贯品种保护新条例”为主题,旨在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快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活动通过专家解读、研讨交流、专题培训、现场咨询、田间观摩等形式走进种业企业、制种基地,宣贯《条例》修订发布背景、主要内容,并为下一步推动《条例》落地实施探索路径,提供经验智慧。品种保护主题交流沙龙现场。资料图探索品种权保护的中国经验  从1997年国务院颁布《条例》,首次以法规形式确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到1999年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再到种子法的颁布与修订,我国已形成了涵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的较为完善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体系,近年来新品种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28年来,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迅猛发展,截至2024年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累计超过9万件,年申请量连续八年位居世界第一。  2021年新修订种子法,扩展了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和环节,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加大了假冒侵权处罚力度。  实施EDV制度是2022年种子法修订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业界十分关注具体的实施步骤和办法。此次新《条例》修订充分考虑我国农情种情,细化EDV制度实施步骤和办法,明确以目录形式分步实施,主要依据分子检测、表型测试结果判定,必要时综合考虑育种方法、选育过程、亲缘关系等因素,并对制定EDV判定指南、遴选检测机构、组建专家库等提出要求。  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机构是对植物品种特征特性进行评估,支撑新品种保护、审定、登记和维权打假的重要技术服务机构。目前,农业农村部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成了“1个总中心+27个区域性分中心+6个专业测试站”的测试网络体系,三亚和徐州正在筹建2个国家级中心。“十五五”期间,为更好地服务西北地区种业发展,甘肃测试分中心也在计划建设中。测试机构负责人表示,“对标下一阶段种业振兴发展要求,将以更开放的姿态、更务实的举措、更专业的水平,服务好每一位育种者,服务好每一份创新成果,当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守门人’。”多方协同铸就维权“利剑”  植物新品种是育种创新成果的关键载体,需要品种管理制度的“全链条”保护。  据了解,近期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将通过加快种质资源改良利用、深入推进育种创新攻关、严格品种试验监管、严把品种审定关口、健全品种跟踪评价和撤销退出机制、加强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举措,加快培育突破性新品种,持续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司法审判的“利剑”。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提高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利用多种手段解决专业技术难题,扩展技术调查人才库,多措并举有力破解维权举证难、侵权赔偿低、诉讼周期长等问题,细化裁判规则,开展多部门多机构诉调对接合作,加强审判指导,构建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条例》实施后,将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哪些推动作用?  与会专家表示,新《条例》修订聚焦制度升级与国际接轨,对实施EDV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完善了品种权授予条件和品种权申请、授权程序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将增强行业品种权保护、维权意识,优化创新生态,驱动育种创新升级,提升我国种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企深度融合,加快领军企业培育,保障种业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种业发展将产生全方位、深层次影响。业界共探《条例》实施路径方法  此次新修订《条例》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迈入新阶段。针对企业在品种保护、成果转化中关心的问题,科研单位在育种创新权益保障的需求,种子企业与专家、管理部门等在研讨环节热烈互动,围绕新修订《条例》实施的关键议题开展研讨,探索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  此次条例修订,意味着什么?  与会法律专家介绍了此次《条例》修订在制度方面的几大创新点。“新修订《条例》根据种子法规定,将品种权保护范围由授权品种繁殖材料扩大到授权品种繁殖材料及由未经许可利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获得的收获材料,将保护环节由生产、繁殖、销售扩展到生产、繁殖、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以及为实施上述行为进行储存。这意味着,在遵循权利一次用尽原则的情况下,品种权人可以向未经许可对授权品种繁殖材料、收获材料实施对应行为的主体直接主张权利。一方面为品种权人提供了更多主张权利的机会,减少了品种权人维权举证难度,尤其有助于解决无性繁殖作物、常规作物品种的维权难问题;另一方面也将参与种子产业链条的商业经营主体纳入品种权侵权责任追溯体系中,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了种子产业链及其初级农产品销售链的品种权保护意识。”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于品种权保护力度逐步加大,审定制度愈加严格,市场净化行动有力推进,种业市场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企业维权意识显著提升。  与会种业企业代表表示,近年来,种业市场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极大激发了企业开展原始创新的积极性。“但种业领域侵权发生的时间、数量都极具隐蔽性,维权仍具有复杂性,希望随着后续制度的更加完善,缩短授权时间,尽快明确检测标准,加大对侵权主体的处罚力度,让企业维权更加快、准、狠。”  张掖是国家级杂交玉米制种基地,玉米种子生产过程是发生侵权行为的“高危”环节。当地种业管理部门代表在会上分享了当地在维权执法方面的经验做法。“收到维权请求时,我们全力开展合法取证,积极支持品种权人提起法律诉讼,第一时间向司法机关提交相关证据。在这个过程中,加强行政和司法衔接,是实现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最大化的关键。”  作为品种创新的主要技术手段,DUS测试将如何更好地服务种业管理及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植物新品种测试专家介绍,DUS是植物品种的基本属性,DUS测试通过植物表型、分子鉴定技术为品种构建“身份证”,近年来已融入种业的全链条管理,是品种审定、登记、保护的重要基石,也为品种权维权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持。考虑到业界的迫切需求,近年来测试机构正积极探索智能化分子辅助测试等技术的开发,加快推进相关技术指南和鉴定标准的研制,构建分子数据库,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多经验智慧。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7-23
  (记者 芦晓春)7月18—19日,第三十二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系列活动“2025京津冀鲜食玉米产业发展大会暨第十一届北京鲜食玉米节”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所通州种业园科研育种基地举办。大会由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所、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粮食作物创新团队等联合主办,吸引来自京津冀及全国的31家企事业单位参展,集中展示了138个鲜食玉米新品种,包括甜玉米、糯玉米、甜加糯、香味糯等不同类型,全面呈现了京津冀及我国鲜食玉米种业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活力。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我国鲜食玉米种植面积已达2600万亩,年产果穗750亿穗,是落实“大食物观”和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所持续创新攻关,在鲜食玉米种业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选育并审定了“京科糯2000”“京科甜608”“农科糯336”“京紫糯519”等鲜食玉米品种50多个。其中,“京科糯2000”是我国鲜食玉米种植面积最大的主导品种,累计推广上亿亩,同时加快走向国际市场,种子及产品已远销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农科糯336”凭借高叶酸、甜加糯,以糯为主、糯中带甜的特征,占北京鲜食玉米种植面积的60%以上,并荣获“中国农业农村十项重大新产品”称号,2023和2024年连续入选全国农业主导品种,2025年入选国家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今年最新审定的“京紫糯519”则以高花青素、甜糯结合的独特优势成为焦点,其籽粒、穗轴呈紫色,兼具“石榴红”外观、“脆甜糯”口感与“玫瑰香”风味,成为集营养、口感、颜值于一体的“三好”品种,深受消费者青睐。  大会期间,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所与山西中科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京紫糯519”产业化开发协议,共同推动该品种的产业化推广应用。“京紫糯519”适应性强、产量稳定,可作鲜果穗销售及速冻、真空加工等多元化用途,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鲜食玉米产业链延伸提供有力支撑。  大会还发布了优秀展示品种。其中,“京科糯3000”“燕图5号”等6个品种被评为大会优秀展示糯玉米品种,“京科甜509”“闽双色10号”等6个品种被评为大会优秀展示甜玉米品种,“京紫糯519”“京科糯521”等10个品种被评为大会优秀展示甜加糯玉米品种。  本次大会通过“品种展示+田间品鉴+产业交流”模式,搭建起产学研用一体化交流平台。活动现场设置了新品种品鉴区与种植区观摩环节,吸引了300余名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及市民参与。通过品鉴鲜嫩果穗、体验采摘乐趣,消费者直观感受到鲜食玉米的品质提升与品类创新。参会种植大户表示,优质品种的推广显著提高了种植效益,助力增收致富。  本次大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展示了我国鲜食玉米产业的科技实力与市场潜力,更为深化区域合作、促进产业升级注入新动力。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势,强化种业创新、产销衔接与品牌培育,助力鲜食玉米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7-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3号《农村公路条例》已经2025年6月27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2025年7月16日农村公路条例  第一条 为了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适应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 农村公路是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国家综合采取多方面措施,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发展。  第四条 农村公路发展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与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关要求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坚持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并重,逐步完善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安全适用、便捷高效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发展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农村公路发展支持措施,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国务院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 农村公路发展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安排应由其承担的农村公路发展经费,并列入本级预算。  国家鼓励通过慈善和社会捐助以及综合开发运营农村公路相关资源、权益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发展资金,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与农村公路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引导社会资本依法参与农村公路发展。  第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以提升路网质量为重点,推动农村公路路网提档升级、优化结构。  农村公路路网密度不足的偏远山区、边疆地区等,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有序推进路网延伸,提高路网通达水平。  第八条 新建农村公路应当符合规定的公路技术等级要求。  现有农村公路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应当升级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升级改造。  农村公路建设选用的具体技术等级及其主要技术指标,应当根据其功能定位,结合地形条件、预计交通流量等因素确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健全与农村公路特点相适应的技术等级及其技术指标体系。  第九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与国道、省道建设衔接协调,促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农村公路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一体化建设,统筹农业生产、乡村旅游等需求,促进农村公路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  鼓励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第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涉及土地和空间使用的合理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系统统筹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用地管理要求。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选址,优先利用现有道路改建或者扩建,不占或者少占耕地,节约集约用地。  第十一条 对符合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等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相关程序。  第十二条 村道两侧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划定,建筑控制区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县道、乡道两侧的建筑控制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划定范围并实行管理。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行为的治理力度,防止超限运输车辆违法在农村公路上行驶。  不属于超限运输的建设工程重型载货汽车确需将农村公路作为施工便道或者在一定时期内集中通行农村公路,可能造成农村公路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采取合理规划行车线路、控制车辆载荷、加固改造通行路段等防护措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及时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四条 根据农村公路保护管理需要,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在农村公路沿线设置相应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投入使用前设置地点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持续优化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第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并支持、督促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财政支出责任,加强农村公路资产管理。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的收益可以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评定,并将检测和评定结果作为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养护按作业性质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  县道的养护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乡道、村道的养护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者交由具备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沿线农村居民参与,保洁、绿化等相关工作可以由农村居民或者家庭承包,统筹用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域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国家鼓励、引导专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参与农村公路养护,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提高养护专业化水平。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养护应当按照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发现公路坍塌或者有坑槽、隆起等影响安全通行情形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组织修复。  第二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以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交路口、桥梁隧道、穿村过镇等路段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交通事故易发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等地点应当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置车辆减速装置等设施。  第二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保障和防灾抗灾能力建设,组织落实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的责任。  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农村公路中断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抢通;难以及时抢通的,应当设立警示标志并发布绕行路线。  第二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对农村公路沿线居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将爱路护路有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增强农村居民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爱路护路意识。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激励机制,加快农村货运物流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村客运可持续运营,促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拓展农村公路服务功能,提升农村公路服务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的能力。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七条 村道除适用本条例规定外,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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