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蒋京洲 郭建民 特约通讯员 尚永高
近日,行政违法当事人陈某购买的1万多尾鱼苗被投放进自贡市釜溪河,标志着自流井区检察院与区农牧林业局联合守护当地渔业生态资源行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也是自贡市首例当事人既承担行政违法责任又承担环境侵权责任的渔业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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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13日,陈某等人采用电击的方式,在水涯居大桥釜溪河水域上捕鱼,共电得鲫鱼、黑鱼等约1.3公斤,返回途中,被自流井区农牧林业局执法人员查获。但陈某接受询问后,远走外地,逃避处罚,致使釜溪河渔业资源受损的情形一直未得到修复。
区农牧林业局将该线索反映到检察院,区检察院决定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协力打击破坏釜溪河渔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共同保护釜溪河渔业生态环境。在办案过程中,经过检察人员的努力,当事人主动承担修复受损害的渔业资源责任,并接受行政机关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