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自己贪小便宜,违规把集体土地转租给亲戚,还将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近日,宜宾市翠屏区南胜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某某收到了一纸处分决定书后懊悔不已。
此前,翠屏区纪委监委在李庄镇南胜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时,发现该村五组的集体所有大园山坡晒坝存在租约过长的问题。
对此,翠屏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监督专班,采取查阅账目、实地走访、现场核对等方式开展核查,查实了该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某某未经集体决策擅自出租、转租集体土地,且未按时收取租金和未督促收回已到期集体土地,未按规定将集体资金存入集体账户并用于个人开支,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最终黄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将违纪所得退回村集体账户。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翠屏区纪委监委既“查处一案”又“深挖一域”,通过查租赁合同是否完整,查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规租赁等方式对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目前,该村已将违规承包的大园山坡晒坝收回集体管理,履行程序后重新对外出租。
农村集体“三资”,既是群众关注热点,也是风腐问题多发领域。翠屏区纪委监委把坚决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蝇贪蚁腐”作为重点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清家底、清线索、清合同、清漏洞,一体推进案件查办与问题整治,形成“查改治”工作闭环,推动系统治理。截至目前,共处理农村“三资”领域问题线索69件,42人被立案查处,追缴资金94.16万元。
既立足案件查办,严厉惩治,也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翠屏区纪委监委针对发现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职能部门聚焦政策执行、日常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流转交易的通知》等3项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乎民生、连着民心,只有查清村级集体资产‘病根子’,把集体资产租赁搞清搞实,才能让群众放心。”翠屏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全程跟踪治理,从源头上把村集体“三资”既管住、更管好,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供稿:翠屏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