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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措施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2023-03-15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洪瑜
  3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城乡融合”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首场“畅通要素流动渠道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发布会上获悉,四川将采取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五大措施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陈涛介绍,为农村发展留出用地空间,一是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用地结构和布局。同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
  二是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使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渠道,以出让或者出租等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三是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
  四是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可按照国家《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使用。
  五是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市县优先安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足的由省级统筹解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可不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除依法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的土地外,可将建设用地批准和规划许可手续合并办理,核发规划许可证书,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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