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园区化、项目化、品牌化”的工作方法,全面创新机制,充分激发乡村振兴动能,推动创建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市工作初见成效。
抓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培育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6家、居全省第3位,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8家、居全省第6位,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49家、超额完成“转企升规”年度目标任务。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3528家,创建农民合作社国家示范社37个、省级示范社169个,评定市级示范社216个。新培育眉州“田园名星”50人、高素质农民800人以上。彭山区鼓励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实现融合发展经验被农业农村部推广。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制定《眉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新增农村土地流转19350亩,增加农民流转金收入1644万元,累计完成农村产权交易项目1001宗,面积16万亩、金额12亿元。洪雅县、青神县成功申报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省级试点(全省仅三个)。农业农村部通报全国56个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典型案例,眉山占2个。彭山区公义镇宅基地改革经验全国推广。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印发《眉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指导方案》《眉山市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眉山天府新区高家镇金河村等10个村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全省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先进村。(供稿:眉山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