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记者 樊邦平)7月12日,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根据《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县(市、区)、市(州)两级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农业、林业、财政部门联合评审,日前该厅已决定命名崇州市隆兴孔学梅家庭农场等300家家庭农场为四川省第四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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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入围数量超过20家的有三个市 (州),分别为南充市、凉山州和宜宾市,其中南充市有24个,数量最多,凉山州有22个,宜宾市有20个。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质量的要求,深入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建设行动,在不同产业领域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经营效益良好、带动能力较强的家庭农场示范典型,引领全省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