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记者 张立峰)6月19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以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联合开展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
创建示范县有哪些标准?记者了解到,“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确定的八个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有力。地方需成立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四好农村路”建设组织领导机构。聚焦本地农村公路发展突出问题,“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主要指标纳入县和乡镇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比例达100%,农村客运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示范县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农业农村现代化效果明显。整治路域环境,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扎实完成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任务,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自然村通硬化路问题,贫困发生率和贫困人口明显下降。推动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改善特色小镇、农林牧场等交通运输条件,为产业兴旺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资料图片。邱海鹰 摄
——群众参与度深,获得感强,满意度高。示范县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引导、支持群众参与 “四好农村路”建设,让广大农民在参与中直接受益,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效果明显。贫困县中,重点考核吸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获益情况和扶贫效果。
——发展基础较好,省级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推荐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已命名为省级示范县。
——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制度齐全。乡镇、村委会作用发挥充分,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保护队伍。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得到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及以上水平,建立了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审核机制,保障建制村通客车“开得通、留得住”,确保农村客运持续提供服务。大力开展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建设,生产生活资料进城下乡便捷高效。
——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水平较高。建立了养护资金增长机制,并在年度预算中反映。大中修养护工程有序开展,全面解决“畅返不畅”“油返砂”问题。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质量安全基础牢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了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近两年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近五年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逐年提升,危桥总数逐年下降,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
记者了解到,全国示范县的具体申报程序将按照县级申请、对标遴选、省级核查、报送申报材料、专家评审、实地复核、命名确定七步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