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刘佳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获悉,经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6部门综合评价,四川省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总体等次为“A(优秀)”,获得中央奖励资金4.8亿元。
在2016—2020年脱贫攻坚考核中,四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已连续5年获得“优秀”等次。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中央将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在新的考核标准下,四川再次交出了优秀“答卷”。6年来,在此项考核中四川累计获得中央奖励资金达1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