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张立峰
7月26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攀枝花市、德阳市、广元市、成都市金堂县、泸州市合江县、乐山市夹江县、南充市南部县、达州市宣汉县、雅安市天全县、眉山市青神县等10个市(县)入选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通知》明确,到2022年底,推动实施一批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和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试点城市(县城)初步构建绿色低碳、功能完备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和山清水秀、城乡共美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