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全媒讯记者 阚莹莹
6月24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官网获悉,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完成了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审核工作。全国共121个县(区)进入公示名单,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阆中市、金堂县、南江县、攀枝花市仁和区入围。
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对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其建设目标是围绕鲜活产品,聚焦新型主体,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 按照要求,每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将被给予重点补奖,原则上第一年安排补助资金 2000 万元,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并根据规定的支持对象和补助标准确定,下一年重点根据试点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绩效评价结果,再适当安排奖励资金继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