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方绪 孙惠)2019年2月,遂宁市医疗保障局组建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体系,坚持资金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力量向脱贫攻坚一线聚集,确保了全市19.2万名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遂宁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智勇现场翻阅记录表
构建三重医保扶贫制度保障网
“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是贫困人口的愿望,也是健康扶贫的目标。近年来,遂宁市紧紧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战略目标,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认真落实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结算”政策,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切实控制贫困患者医疗费用支出,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个人负担费用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让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基本医疗全覆盖。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每年为全市19.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不留盲区;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比例不超过10%。2019年以来,医保基金为全市贫困人口支付8.53亿元,占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的20.53%。2019年以来遂宁市贫困人口住院193988人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23亿元,医保倾斜支付2.13亿元,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为2.32%,遂宁市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全面落实,医保待遇水平在全省名列前茅。
大病保险保障全覆盖。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每年为全市贫困人口购买大病保险,并及时调整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对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比城乡居民降低50%,支付比例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确保贫困人口大病有保障。2019年以来,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理赔29332人次,理赔金额3427.68万元。
医疗救助保障全覆盖。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严格按规定落实年度救助限额内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政策,全面实施贫困人口医疗救助。2020年1—11月,全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258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30.04万元,确保了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全覆盖。“三重医疗保障网”,兜起了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底线。
张智勇深入到贫苦户家中了解情况
创新门诊慢性病治疗保障
为了更加有效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返贫”,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大胆创新慢性病认定政策。
降低认定门槛。取消过去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须提供半年前住院治疗申报资料的规定;将乡镇中心卫生院的住院资料纳入慢病认定申报资料范围;对无住院资料的,提供确诊的门诊病历和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即可认定。
扩大慢性病病种范围。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病种范围由21种扩充至28种,增扩贫困人口7种慢性病。增加认定频次。将原每年9月集中申报认定,改为每年5月、9月均可进行申报。为及时将慢性病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减轻门诊慢性病医疗负担,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调整申报认定频次为至少每两月开展一次集中认定工作。
优化认定程序。遂宁市按照“村社申报、乡镇审核、统一上报、集中认定”的原则,全市统一集中开展慢性病认定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所辖村社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摸底,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摸底对象名单统一提交县(市、区)医保局。各县(市、区)医保局根据人员摸底情况,组织专家逐村开展集中认定,同时将认定结果抄送给县(市、区)卫生健康和扶贫开发部门。对不符合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标准的,及时出具意见书给本人。截至目前,全市符合慢性病鉴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达22925人,占遂宁市全部贫困人口(19.2万)11.94%。
政策宣传保障到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开展立体宣传,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置健康扶贫宣传栏,将慢性病政策宣传单贴在村委会、村卫生室醒目位置及贫困户家门口,制作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政策“告知书”发放给全村所有贫困户,并履行告知签字手续,作好资料备案工作,确保所有贫困人口知晓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政策,应享尽享慢性病待遇。
费用报销及时到位。认定符合慢性病报销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于认定次月即可在医保协议医疗机构报销申报病种的医疗费用。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已达报销额度的人员信息和住院有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报销抵扣人员的信息,及时推送给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以来,全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11802人次,基本医保报销220.62万元。遂宁贫困人口慢性病管理创新举措被省委办《每日要情》和《四川日报》刊发,得到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肯定。
建立医保扶贫数据比对工作机制
为了确保贫困人口医保待遇不漏一人,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加强与脱贫办对接,建立了数据比对机制。建立“日更新,周复核”工作机制,加强与扶贫开发部门信息比对,常态化做好贫困人口动态参保数据维护,掌握参保数据,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对照医保脱贫攻坚“国考”“省考”目标、内容、措施,对全市贫困人口医保参保、住院待遇、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两病”待遇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一站式”之前的医疗救助数据进行全面复核,确保医疗救助精准、到位。
建立数据定期推送机制,2020年先后4次向市相关部门推送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医疗费用自付比例超过10%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重症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自付比例超过10%的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超过10%的人员共计30556人次,并抄送市脱贫办,确保贫困医保报销待遇全部落实到位。
健全属地工作责任督办机制
为了确保全市医保脱贫政策落实在县(市、区)不打折扣,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建立并严格执行督办机制。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对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参保情况,医疗救助、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申请和鉴定情况实行周调度,实时掌握最新数据,及时掌握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落实情况实行月调度,实时掌握各县(市、区)医保脱贫工作推进情况。
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台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申请鉴定人员、鉴定符合人员、鉴定不符合人员三类情况建立县(市、区)、乡(镇)、行政村三级台账,完整记录贫困人口信息。对患重症特殊疾病的贫困人口建立专门台账分类管理,把符合重症疾病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保重症特殊疾病门诊保障范围,切实解决重症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建立脱贫攻坚专项督办工作机制,制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组成3个督战工作小组,实地深入全市乡镇、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开展抽查走访。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督办通知单,同时抄送市脱贫办,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发现问题整改不留盲区。
遂宁市医保脱贫攻坚成效得到了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2019年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遂宁市脱贫攻坚扶贫专项先进单位”,2020年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又被遂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评为“遂宁市脱贫攻坚奖先进集体”,受到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