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刘佳
11月10日,记者从省扶贫开发局获悉,我省今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已启动。考核结果审定后,年度摘帽县完成摘帽任务且综合评价好的县可获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据了解,今年是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不仅要考核2020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也要全面检验脱贫攻坚5年来的成效。成效考核并非“一考定终身”,在关注结果的同时,也关注过程。过程考核,主要包括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专项扶贫和平时工作;结果考核,主要包括脱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等4项内容。
11月10日,2020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动员培训工作会在成都举行。
实地考核阶段,除凉山州7个今年计划摘帽县外,其余154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之间采取县际交叉考核方式完成。凉山7县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的同时,同步完成脱贫攻坚成效考核。
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严格遵守结果导向。161个县市区按“已摘帽县、年度摘帽县和非贫困县”分3类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发现问题较多、发现问题突出4个等次。
评价结果为“好”的县市区,如果是已摘帽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如果是非贫困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年度摘帽县完成摘帽任务且综合评价好的县奖励1000万元。四川还将依据考核结果,评选部分市县乡以及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予以通报表扬。
对综合评价为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发现问题突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后,对相关市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不作为不担当、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问责追责,违纪违法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