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记者 任云)11月20日,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大职工法律援助促进解决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开展一次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确保年终农民工拿得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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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州)、县(市、区)工会律师团的作用,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帮助。各单位要通过驻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动、及时了解外出务工人员的情况,维护在异地就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渠道,在县、市两级工会普遍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延伸服务,就近就地为农民工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各级工会要抽调精干人员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组,重点加强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三个方面情况的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