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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孙眉)9月29日,农业农村部在天津召开全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现场会,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刘焕鑫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市副市长李树起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着眼发展全局,聚集资源、聚合力量,努力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取得新进展,推进农业生产全面绿色转型,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会议指出,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工作要系统谋划、科学推进。聚力推进品种培优,发掘一批优异种质资源,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提纯复壮一批老品种。聚力抓好品质提升,净化产地环境,保护农业资源,促进生态友好。聚力创响知名品牌,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快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宣传。聚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业标准体系,促进全产业链按标生产,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会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协调推动,发挥行政推动作用,层层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强化创新驱动,梳理一批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技术需求清单,建立专家团队,加大创新示范,选树一批整县推进“三品一标”范例。强化主体带动,发挥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作用,引领小农户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强化市场拉动,加大宣传推介,推动展示展销,创新营销模式,让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强化政策促动,在加大财政支持、用好金融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社会投入,形成多元投资格局。会议由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发展规划司司长曾衍德主持,天津、辽宁、江苏、广西、四川、甘肃等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天津小站稻培优、繁育、推广和标准化生产情况。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30
农业农村部召开视频会议强调稳小麦 扩油菜 保供给 全力以赴完成好秋冬种各项任务(记者 李飞)9月29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出席并讲话。会议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紧盯“粮袋子”“油瓶子”“菜篮子”,毫不放松抓好秋冬种,稳小麦、扩油菜、保供给,为明年再夺粮食和农业丰收打下坚实基础。会议指出,目前秋粮收获已过两成,总体面积增、单产增,全年粮食有望再获丰收。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复杂多变,抓好明年粮食和农业生产,对于统筹发展与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秋冬种是来年粮油生产的第一季,各地要抢抓农时进度,边收获、边整地、边播种,压茬推进、抓紧抓实,高质量完成“三秋”生产各项重点任务。会议强调,抓好秋冬种,首要的是稳住小麦种植面积。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层层压实稳面积促增产责任,落实好小麦最低收购价、产粮大县奖励等政策,全力以赴稳住面积。要做好精细整地精量播种、适期播种适墒播种,提高播种质量,实现一播全苗。抓好小麦田间管理、气象灾害和病虫害防控等工作,保障安全越冬。积极发展强筋弱筋等优质专用小麦,做强后端加工营销,引领带动品质结构优化升级。会议强调,要把油料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开发南方冬闲田,多措并举扩大冬油菜种植。加大对油菜种植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蓄水排灌基础设施建设等,满足油菜水稻换茬用水需要。推进良种良法良机相结合,加快选育宜机化和早熟品种,加大配套机械研发推广力度,发展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提升油菜生产效率效益。实施好油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集中打造一批“百亩攻关田、千亩示范方、万亩创建片”,带动生产水平提高。推动全产业链开发,努力提升加工工艺,开发特色产品,打造特色品牌,做大做强油菜产业。会议要求,要统筹抓好冬季农业生产,大力发展冬春蔬菜,加强大中城市周边设施蔬菜生产,提高冬季蔬菜供给能力,全力保障冬奥会蔬菜供应。持续做好生猪稳价保供、高标准农田建设、秋冬农资调运调剂等工作。要抓好秋粮收获,组织好跨区机收和机具调配,落实机收减损各项措施,确保丰收到手、颗粒归仓。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主持会议,农业农村部总经济师魏百刚出席。河南、江西、广西、陕西4省(区)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30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推动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坚持医疗保障需求侧管理和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并重,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障基本、更可持续,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坚持精细管理、优质服务,坚持共享共治、多方参与。《规划》提出,建设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医疗保障政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程度明显提升。展望2035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规范统一,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优越性充分显现。《规划》提出以下重点任务,一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优化完善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和筹资机制,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发展,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二是优化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完善医疗保障支付机制和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协同建设高效的医药服务供给体系。三是构筑坚实的医疗保障服务支撑体系,健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法治支撑,推动安全发展,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健全标准化体系。《规划》从三方面做好实施,一是健全实施机制,做好重点任务分解,提升实施效能。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医疗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增进各方共识,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新华社 | 分享: 2021-09-30
(记者 丁乐坤)地理标志农产品具有独特地域、独特生产方式、独特品质和独特历史文化。2019年6月,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支持10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发展。提出依托各地自然资源禀赋,培养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一批保护基地,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助力乡村振兴。时至今日,地理标志农产品已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在挖掘特色资源优势、传承优秀农耕文化、推动乡村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品牌化打造、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方面发挥的效益和作用。近日,在2021年地标农品中国行(宁夏站)活动现场,专家、学者围绕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产业发展交流探讨,提出以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都里镇的地理标志农产品“都里大红袍花椒”喜获丰收。当地花椒年销售收入达2000多万元。 谷爱枫 贾红茹 摄  地标农品促农增收成效显著  地理标志农产品是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重要抓手,是传承农耕文化、推动乡村文明、实现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载体。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已达3454个。自2019年起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以来,共落实中央经费13.8亿元,支持452个产品发展,涵盖种植面积近9000万亩、养殖动物近3500万头,带动152个贫困县增收290多亿元。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加强,产品质量、产业效益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地理标志农产品带动的经济效益十分明显。”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地理标志处副处长沈光宏表示,地理标志农产品以独特地域、独特生产方式、独特品质和独特历史文化为基础,无疑具有更高的溢价。“以欧盟为例,2017年,地理标志农产品销售额为748亿欧元,平均价格是类似非地理标志农产品价格的2倍。”这主要由于目前消费者越来越关注农产品的质量、特色、产地联系等信息,地理标志农产品恰恰满足了这些消费偏好,同时还满足一些消费者文化、情感和道德需求,进一步增强了其溢价能力。  由于地理标志农产品是区域范围内的集体权利,由生产者建立行业协会或具有公益属性的单位所有,并对产品生产、加工和营销进行指导服务和管理。中小农业企业和农民借助于行业协会不仅可以增强对外议价能力,还可以增强价值链分配参与权,通过延伸产品的加工、包装等链条,参与更多增值环节,生产主体和参与主体获得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研究员刘继芳在报告中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以宁夏盐池滩羊为例,在地标农品影响力的加持下,2020年盐池滩羊羊肉产量达2.8万吨,产值为11.2亿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60.0%、228.6%,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在此背景下,地理标志农产品富民增收成效显著。2020年盐池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22.1元,以滩羊为主导的特色产业对盐池县农民增收贡献率超过80%,使得盐池县在2018年成为宁夏第一个脱贫摘帽县。  重地标保护,也要重品牌建设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区域特色农业的重要载体,农产品一旦拥有了地理标志,就相当于拥有了一块市场“通行证”。2020年7月20日,中欧正式签订《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全球市场迈出坚实的一步。然而,在中国人民大学品牌农业课题组副组长郝北海看来,地标产品互认只是“入场券”,不是赢得市场的“胜券”。“现在不少地方出现重地标、轻品牌的现象,认为只要拿到地理标志认定就可以高枕无忧,这是不正确的。”郝北海认为,地理标志产品只有通过品牌化,把地标品牌打造作为地标产业发展的关键抓手,才能走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地标农品的品牌建设要从何入手?刘继芳表示,地理标志农产品大多具有独特品质和独特历史文化,可以结合地标农品背后的地域特色、历史沿革、传统习惯、风俗风貌、文学价值等,深入挖掘文化价值,丰富地标文化内涵。“比如灵武长枣就挖掘出‘八月剥枣,十月获稻’的文学意义,通过结合健胃养脾、补中益气的中医价值,积极发挥品牌带动效应,着力提升地标农产品的品牌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  针对品牌冒用现象,刘继芳认为,应出台地标管理办法和商标使用办法,严格地理标志管理,持续规范地标农产品品牌管理工作。“一方面需加强自我品牌管理,严格规范流程。另一方面,制定品牌保护办法,完善商标管理办法。”  当下冷链物流、仓储保鲜、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方兴未艾,地理标志农产品已经迎来了更广阔的市场机遇。因此,在品牌传播上要形成“破圈”思维,从文化、地理、传播渠道、内容等维度推动“破圈”发展,从而扩大营销传播的范围。相关主体要改变认知,尤其要针对不同文化背景,拓展品牌生存与发展的空间,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播,为农产品增加新的文化内涵。  力促全产业链追溯,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  2020年,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重点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控制和特色品质保持,优化并严格落实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健全产业标准体系。  实施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研究员金芬认为,地标农品同样要以全产业链为主线,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  如何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金芬给出的方案是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具体生产过程进行整体布局规划,把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的轨道,制订和实施标准。此外,要加强构建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种鉴定、产业化育种等技术标准构建,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由于农产品质量标准是农业标准体系的核心,因此,必须注重地理标志农产品优质特征指标的筛选和标准构建,从而推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信息化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创新举措,也是农安智慧监管的重要建设内容。腾讯安全“安心平台”产品总监周文全认为,地标农品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利用一物一码和区块链防篡改的性能,将产品生产、流通、营销环节进行全流程溯源,从而提升产品质量,加强相关机构对产品安全监管,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度,打造产品优质品牌。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为契机,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技术标准、生产经营、质量监管、品牌推广、政策保障等五大体系,持续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高质量发展。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29
(肖鹏)2021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从流转当事人、流转方式、流转合同和流转管理等多个方面,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确立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进一步细化。《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为当事人签订书面流转合同、规范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行为等有着重要意义。  区分不同流转方式,明晰经营主体类型  区分不同流转方式,分别制定示范文本。为了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的要求,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明确为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明晰了土地经营权出租(转包)、入股的概念,细化了相关的具体规则。作为实践中最常见的流转方式,土地经营权出租(转包)和入股在很多具体规则上存在不同,这体现在两个示范文本的受让方类型、流转价款、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多个方面。当事人可以根据流转方式,选择使用相应的示范文本。此外,示范文本的发布,也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创新预留了充分的空间。其他方式流转签订书面合同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使用两个示范文本中的相关内容。  明晰经营主体类型,奠定有序流转基础。流转当事人的经营主体类型不同,权利义务也存在差异。以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为例,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应当经过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并建立风险防范制度。两个示范文本详细列举了需要标明的双方当事人相关信息,并且可以选择包括自然人、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内的多种经营主体类型。经营主体类型的注明,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奠定了基础。同时,示范文本中经营主体类型的选择,应当关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考虑到土地经营权再流转的实际需要,出租方或者入股方可以是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主体,因此,出租方或者入股方并未局限于承包方。二是入股受让方的经营主体类型主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公司。这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对入股的界定一致,也符合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实际情况。  厘清权利义务关系,合理确定违约责任  厘清权利义务关系,回应流转实践需求。示范文本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明晰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明确,既应当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也应当积极回应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践的需求。以流转价款为例,流转价款是法律规定的流转合同的一般条款,获得或者支付流转价款是双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或者义务。示范文本从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和付款方式三个方面对流转价款进行专门规定。同时,根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际情况,明确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流转价款的调整时间和调整方式。与租金调整不同的是,股份分红只有采用“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支付标准时,其保底收益才有调整的可能和必要。  合理确定违约责任,细化违约金支付规则。示范文本明确了当事人应该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也是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基本要求。值得关注的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示范文本规定了相应的违约金制度,主要涉及到流转土地交付和归还、流转价款支付两个方面。根据流转价款支付标准的不同,两个示范文本中违约金的计算标准略有不同:出租合同示范文本以年租金为标准,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则以约定的具体金额为标准。  完善具体规则制定,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明确具体规则,确保流转土地交付。承包地的交付,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核心问题,对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至关重要。根据现行法中流转合同一般条款的规定,示范文本要求当事人必须明确流转土地的面积、四至、地块代码、承包合同代码等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示范文本将交付流转土地作为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内容之一,并提出不能按时交付流转土地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支付违约金。同时,示范文本强调流转期限届满后,流转土地应当及时交还承包方,不能按时归还流转土地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支付违约金。这体现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要求,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应该受到严格保护。当然,承包方决定继续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在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等主要流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受让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关注配套措施健全,促进适度规模经营。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需要改良土壤、建设附属设施、融资担保等必要措施的配合。示范文本对上述问题均有相应规定。以建设附属设施为例,在流转土地现状描述中,需要写明流转时附属设施的情况,以便区分其权利归属。在受让方的权利条款中,经出租方或者入股方同意,可以依法建设附属设施。在其他约定中,不但明确了同意的形式,而且可以约定征地时附属设施补偿费的归属。在合同终止时,则可以约定附属设施的处置方式。(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29
(巩前文)伴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既成为必要,也成为必然。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符合市场规律、符合人民期盼,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都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必须看到,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户口头流转还占有较大比例,书面签订的不规范合同五花八门,带来不少土地经营权流转矛盾纠纷,不利于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非常有必要制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提升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制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能够提升制度效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业经营最基本的要素,是农村稳定的基础。通过合同范本,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在法律轨道上运行,有利于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探索形成“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创新,也有利于体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中求变”的改革导向。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合同文本,增强承包农户的土地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实现农户自主决定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全部归自己支配,更好地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初心使命。  制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能够提升经济效益。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建立在流转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无论是转出方还是转入方均希望有着稳定的收益。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土地是其开展规模化经营的最基本要素,流转土地的期限、价格的确定性能够有利于核算经营成本,做出科学决策;对于农户来说,稳定的流转收益预期,能够吃上“放心丸”,安心把土地流转出去。同时,引导土地承包户直接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规范合同,能有效避免“强制流转”“被流转”“低价流转”“无偿流转”现象发生,也能有效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让承包户享有土地流转的所有收益。因此,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文本,能依法确立土地流转经营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处理各利益主体间的协调关系。通过土地以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的引导,能够大幅降低土地流转交易成本,提升经济效益。  制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能够提升社会效益。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这意味着土地转入方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也可以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实践情况来看,土地转入主体多元,既有普通农户,也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然也不乏越来越多的工商企业从农业产前农资供应、产后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逐步发展到直接租赁农户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环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进入农业有利有弊,利在引入农业新技术、新装备和新经营模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弊端在于资本的逐利性容易加剧“非粮化”“非农化”,有的甚至在经营亏损的情况下“跑路”,导致农民流转收益得不到保障。因此,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引导农民直接与不同主体签订规范合同,在纠纷发生时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土地权益,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  制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能够提升生态效益。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但实践中个别地方土地流转后出现“非农化”倾向,甚至有的搞房地产开发、修建高尔夫球场等,改变了土地的用途,不仅影响到粮食安全,也威胁到生态安全。农业种植业不仅体现在农产品生产功能,还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如空气净化、植物景观、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农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体现在放心食物供给上,还体现在新鲜的空气、干净的水和可供休憩的环境。因此,流转土地的用途要可控,通过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明确土地用途,使土地用途既在农民的监控之中,也在法律的监管之下,农地农用的生态效益得到保障和提升。  促进土地流转健康发展,底线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承包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实现有序流转,签订规范合同是关键,只有让流转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才能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让土地流转市场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增添源源不断的动力。(作者系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29
(李蕊 王园鑫)土地经营权适度有序流转,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而且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防范和化解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矛盾和纠纷,《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两部合同示范文本充分考虑到各地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实情况,总结实践经验,着力解决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普遍存在的合同内容不完备、条款不周延、责任不明晰等问题,致力于提升流转合同的严谨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发挥合同在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中的重要作用,进而推动构建良好和谐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法治秩序。  兼顾合同规范性与灵活性,从源头防范纠纷产生  合同示范文本兼顾了规范性与灵活性,旨在从源头预防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可能引发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合同示范文本不仅明晰了流转当事人、流转标的物、流转土地用途、流转期限等基本事项,而且明确了流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违约责任、合同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规定。合同示范文本条款和内容全面详实,对于流转行为起到了指引的作用,充分保障了合同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对于预防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的发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详尽客观地确立规范性条款的同时,合同示范文本还注重保障合同当事人自由协商和选择的权利,设置了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和条款。一方面,在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中明确授权双方当事人依法“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另一方面,《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租金标准、租金支付方式、付款方式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股份分红标准、支付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条款都为当事人在合同缔结中提供了灵活多样的内容选择。此外,在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他约定、合同变更解除终止、违约责任和附则等合同条款中,都预留了大量可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空间。这些相对灵活的合同内容及条款安排,充分彰显并尊重了流转双方当事人的缔约自由和权利,有助于当事人从实际出发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于合同内容予以慎重考量,从而实现事先有效预防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发生的目标。  界定权利义务责任,推动流转双方履约践诺  为了切实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规范履行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在既有立法的基础上,立足于流转双方当事人主体角色,对其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细化阐释,这是防范和化解流转合同纠纷的又一利器。一方面,通过明确规范的合同条款清晰界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而言,可以较好地对预期收益进行评估,进而按照合同约定对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利用;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出让方而言,在完成土地交付和备案等义务后,有权对于受让方的土地利用等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合同示范文本对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违约情形、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等内容的详细规定,更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预先知悉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  明晰具体的违约责任规定增强了对于合同当事人背约弃信行为的威慑效力,不仅促使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也为双方基于合同约定自行确定违约责任承担提供了依据,从而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的发生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  明确多元纠纷解决途径,促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履行离不开流转主体的协同努力。随着农村社会发展,土地经营权流转主体利益日渐广泛多元,矛盾和纠纷难以避免。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发生后,若当事人不积极主动解决或者选择非理性的纠纷解决途径均无益于纠纷解决,甚至会加剧社会矛盾。  对此,合同示范文本通过专门的条款列举了合同争议的协商解决、请求第三方调解、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将诉讼内与诉讼外双重纠纷解决机制并重,不仅为当事人依法理性解决纠纷提供了广泛的程序选择,而且有助于引导当事人对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的认同和运用,彰显了纠纷解决为民、便民、利民的丰富内涵,从而有效避免流转矛盾纠纷恶化升级,推动构建良好和谐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法治秩序。  (作者李蕊系中国政法大学地方财政金融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园鑫系中国政法大学地方财政金融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29
(记者 巩淑云)近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发布了《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下称《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下称《入股合同示范文本》)。为帮助基层广大干部群众认识、理解、用好《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记者采访了农业农村部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制定《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答:2021年1月26日,农业农村部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下称《流转办法》),为保护广大承包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制度保障。配合《流转办法》的实施,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把规定条款具体化为合同条文,目的是进一步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对广大农民群众来说,发布合同示范文本,一是要件完备,便于农民使用。实践中,部分农民群众因为觉得签合同麻烦,或者不知道该怎么制作签订合同,往往通过口头约定流转土地经营权,一旦发生纠纷,由于无法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调处困难大,有些合理诉求也难以得到满足。合同示范文本要件齐备,流转时可以拿来就用,发生纠纷时查有实据,方便了农民群众。二是规范统一,便于权益保障。实践中,有些农民虽然签订了流转合同,但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没有写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时合同起不到保护流转双方尤其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合同示范文本中列出的权利义务更为规范、完整、具体,既可以更好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提醒双方依合同履行义务。三是约定清晰,便于明确责任。例如,《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中都含有耕地保护条款,禁止承租方(受让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明确了承租方(受让方)保护农地的义务,不仅有利于农地的保护,也使农地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时追究承租方(受让方)的责任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问:制定《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的依据是什么?  答:《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定。同时,将中央关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规定融入到了《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中,以更好地保障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问:《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各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四部分:一是明确合同当事人,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进行了列举,由合同使用双方从各项身份中进行选择。二是明确租赁(入股)物及租金(股份分红)相关事项,设置了对农地租赁(入股)标的物描述及用途、期限、交付时间等条文,设置了租金及支付方式条款。其中,《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列出了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等支付方式,以及现金和实物等付款方式;《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列出的支付方式包括“按股分红”和“保低收益+按股分红”等,便于流转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三是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点强调了承租方需要合理利用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四是明确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  问:《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有何区别?  答:《出租合同示范文本》用于土地经营权出租,由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合同。承租方可能是自然人、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等。出租方获得的是租金收益。《入股合同示范文本》用于土地经营权入股,由入股方与受让方签订合同。受让方一般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等。入股方获得的是入股分红。此外,在权利义务方面,入股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章程规定行使成员或者股东权利,受让方要保障入股方依法行使权利。  问:流转当事人在签订流转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答:在签订流转合同时,首先要注意核实对方的主体资格。对于自然人,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要求其代表出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核实签订代表是否有权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对于以上证件,农民群众可以记录一些关键信息,以便后续出现纠纷时申请调解、仲裁或起诉。其次,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每一项内容,并逐一进行填写,以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确保将双方约定的全部内容都体现在书面合同文本上,不建议另行作出口头约定。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都对是否同意承租方(受让方)对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和融资担保设置了选项,农民群众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慎决定是否勾选同意。第三,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当地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合同原件以完成备案,并各自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问:合同出现争议采取什么方式解决?  答:因土地经营权流转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各县(区)一般都设有仲裁机构,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据来源。各当事人在仲裁后,如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如何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和服务?  答:《流转办法》对流转管理作了专章规定。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指导其签订,并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对流转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的业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运行规则,规范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权益评估、融资担保、档案管理等服务。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29
(龙新)9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召开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专题会议,交流分区防控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分区防控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控制和消灭非洲猪瘟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国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印发以来,部、省积极谋划,上下联动,分区防控指导组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分区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会议要求,分区办和各大区各省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围绕重点目标任务,把分区防控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尤其是针对生猪调运环节监管存在的短板弱项,要加快推进信息化管理,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推进信息互通共享;要协调各大区优化指定通道布局,规范检查站建设,提升联防联控效能。同时,要统筹做好分区防控与无疫区、无疫小区建设等日常防控工作的有效衔接。国家首席兽医师李金祥出席会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五个分区防控指导组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29
(龙新)目前,玉米、中稻、大豆等秋粮作物都已进入成熟末期、部分已开始收获,双季晚稻处于抽穗至灌浆期,生育进程正常,长势较好,丰收在望。据农业农村部农情调度,截至9月27日,全国秋粮收获已过两成,进度与上年相当。其中,西南地区收获过六成,长江中下游及华南收获过三成半,西北地区收获过三成,黄淮海地区收获过一成半,东北地区收获近一成。近期,北方大部出现多轮降雨天气过程。综合各地反映和专家分析,目前黄淮海地区玉米已进入成熟期,东北地区进入完熟期,降雨对产量影响有限,没有改变全国秋粮丰收的大局。但降雨导致局部土壤偏湿,机械下地困难,给秋粮收获带来一定影响。农业农村部提醒各地,要抓住降雨间隙,调度好机具,抓紧抢收已成熟作物,及时烘干晾晒,防止发芽霉变;尚未完全成熟的田块要继续加强后期田间管理,促进灌浆成熟,黄淮海地区推行玉米适当晚收技术,提高单产;有明水的地块要抓紧抢排田间积水,及时整地散墒,为秋冬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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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新闻发布会聚焦《中国的全面小康》白皮书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记者 安蓓 王雨萧 魏玉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出了关键一步。9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全面小康》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全面小康是全面发展的小康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徐麟在发布会上指出,中国在小康社会建设中,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一体推进、协调发展,着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需求,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说,全面小康的“全面”,既指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也指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还指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的小康。在成效上,全面小康就是要突出解决好短板弱项,实现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是贫困现象不断减少的过程,也是人民日益富裕起来的进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实力持续跃升,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居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改善。城乡、地区和不同群体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趋于缩小。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13.5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10亿人。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共同富裕梯次推进  徐麟说,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共同富裕,贯穿于党团结带领人民艰苦奋斗的不平凡历程,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也体现了党对解决贫富问题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深化。  他指出,这三者相互联系、内在一致,都体现了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了党的初心使命——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体现了党的价值追求——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三者都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都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都注重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都强调“一个也不能少”。三者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三者都必须以发展为基础,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都要靠奋斗凝聚力量。  宁吉喆说,“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控制和缩小贫富差距,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通过发展经济、辛勤劳动、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同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农业农村仍是薄弱环节。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刘焕鑫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心任务,通过产业振兴、扩大就业、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增收入。全面小康为世界经济繁荣发展带来机遇  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和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对世界和平发展的巨大贡献。  宁吉喆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有7.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的70%以上,2020年又消除了绝对贫困现象,显著缩小了世界贫困人口的版图。从2006年起,中国连续15年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最大贡献国,连续多年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超过30%。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宁吉喆说,从总体上看,人口红利依然存在,人才红利优势后发,人口健康水平不断提升。“随着人口政策的逐步完善,中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仍然具备较好的人力资源保障。”  “我国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稳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持续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消费规模还会继续扩大,消费升级的整体步伐不会放缓,居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消费意愿日益释放的大势不会改变。”赵辰昕说。
新华社 | 分享: 2021-09-29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8日发表《中国的全面小康》白皮书。  白皮书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步。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顽强拼搏,几代人一以贯之、接续奋斗,从“小康之家”到“小康社会”,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从“全面建设”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不断实现,小康梦想成为现实。  白皮书介绍,全面小康,重在全面。中国的全面小康,体现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小康;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需求,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小康;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多维度、全方位的小康。  白皮书指出,中国的全面小康,是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发展成果的小康。不让一个人掉队,不让一个区域落下,不让一个民族滞后,体现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全体人民发展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白皮书还指出,中国的全面小康,是中国人民依靠自己的辛劳和智慧,拼搏奋斗出来的。新中国成立时,面对的是一个积贫积弱、满目疮痍的烂摊子。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白手起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干出了一片新天地,实现了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小康。  白皮书强调,中国始终把自身发展置于人类发展的坐标系中,始终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新华社 | 分享: 2021-09-29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张立峰记者9月28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26日在新疆乌鲁木齐拉开帷幕。  本次大赛以“展技能风采、促乡村振兴”为主题,围绕农村实用型技能,设立砌筑工、汽车维修工、农机修理工、电工、美发师、养老护理员、育婴员、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电子商务师、中式烹调师(羊肉烘烤)等11个比赛项目和中式面点师(馕制作)表演项目,共有640名选手参赛。  此次,四川代表队共派出22名选手,大家抵达新疆以后,进行了紧张的调整准备,精神抖擞,满怀信心奔向赛场,参加全部项目的角逐。  各比赛项目均分设职工组和学生组,每个项目设金、银、铜牌和优胜奖,并将奖励突出贡献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获得职工组前3名的选手将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1-09-29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吴文斌高标准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举措。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任务,是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全面领会《规划》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打造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引领示范区势在必行。  引领示范区建设是落实《规划》的重要抓手。《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具有很多新特点和新要求。一是更加突出产能保障。立足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口粮田;二是更加突出质量要求。坚持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三是更加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分成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青藏区等七个区域,因地制宜提出各分区建设重点和分省建设目标任务。聚焦这些新特点和新要求,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打造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引领示范区既是《规划》的基本内容,也是不折不扣落实《规划》的重点抓手。通过引领示范区建设,创新建立“引领示范、辐射引导、熟化推广、全面推进”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精心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推进示范。整区域推进示范是《规划》的新提法。《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在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七个区域,选择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示范,基本实现区域内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通过整区域推进,集聚要素、创新机制、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引领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引领示范区建设要突出“硬件”“软件”两个方面。在硬件方面,示范区建设要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田块整治)、土(土壤改良)、水(灌溉与排水)、路(田间道路)、林(农田防护和生态环保)、电(农田输配电)、技(科技服务)、管(管理利用)8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大力引进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工程和装备技术,进行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数字信息技术的集成与示范,积累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在软件方面,示范区要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资金筹措、实施模式,以及建设后续管护机制、用途管控机制等,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实践经验和路径借鉴。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专项建设示范。高标准农田专项建设示范是《规划》的新亮点。《规划》明确提出重点开展土壤改良、绿色农田和数字农田等专项建设示范,引领相同类型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28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陈印军 易小燕  一、优化分区,构建全国及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分类方案。  优化全国分区方案。本次《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兼顾油料、糖料、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目标性和统一管理的便利性,在将全国分为粮食主产区和非粮食主产区两大类型区的基础上,参考以往的《中国综合农业区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2148-2012)》、上一轮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等分区方案,在保持省级行政区划相对完整性的条件下,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含黄土高原区和西北内陆绿洲农业区两个区)、青藏区七个区域。  构建省域分区与县域分类方案。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分解到各省(市、区),各省(市、区)应根据省域国土空间和农业功能区划,制定省(市、区)域高标准农田分区方案。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方案应体现农业生产功能定位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布局,应将粮食、棉花、油料、糖料主产县划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县域宜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技术路径和难易程度,以分类为主,即根据山地、丘陵、平原等地形地貌,以及土壤类型、耕地主要障碍因素等划分为若干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类型区,不同类型区建设的技术路径不同,建设的难易程度不同,建设的投资标准也不相同。  二、根据承担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合理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东北、黄淮海和长江中下游三个区为全国性粮食主产区,也是我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油料、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核心区域,是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其区域内适宜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耕地应力争全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东南区为以高效农业为主的粮食主销区,其粮、油、糖生产比重已很低,但该区域承担着共同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需要保持应有的粮食自给率,为此,应选择条件适宜、以发展粮食、油料、糖料为主要目的的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西南区以高原山地为特色,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为该区域的首要任务,但该区人口众多,粮食消费需求数量大,需要保持较高的粮食自给率。  西北区实际上包含了黄土高原区与西北内陆绿洲农业区两个区。黄土高原区以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为特色,退耕还林还草、保护生态环境为该区域的重要任务,但汾渭平原和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建立起来的位于黄土塬面上的引黄灌区为黄土高原区域内粮食安全的保障基地;另外,黄土高原黄土层深厚,在有水源保障和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增加耕地面积的潜力很大;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以大幅提升单位面积耕地上的粮食产能,促进黄土高原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为此,在黄土高原区应选择条件适宜、以发展粮食、油料为主要目的的耕地,以及有水源保障的粮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西北内陆绿洲农业区是我国棉花集中产区,集中了全国近80%的棉花面积;是我国区域性商品粮食和油料生产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以大幅提升耕地粮食、棉花、油料产能,有利于控制西北内陆绿洲农业区耕地面积无序扩张、水资源浪费、土地沙化和土壤次生盐渍化,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为此,在西北内陆绿洲农业区,力争对有水源保障、以发展粮食、棉花、油料为主要目的的耕地全面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青藏区以高寒为特色,粮经作物主要沿河谷地带分布,青稞、油菜籽、小麦是该区域主要作物,青稞和油菜籽也是藏区百姓粮食和食用油的主要来源,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和油料产能是改善藏区农牧民生活和促进藏区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路径。为此,在青藏区应选择条件适宜、以发展粮食、油料为主要目的的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根据生产障碍因素和破解途径确定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  不同区域生产障碍因素不同,破解途径不同,为此,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也不相同。  东北区主要针对黑土地退化、冬干春旱、水土流失等主要制约因素,以完善农田灌排设施、保护黑土地、节水增粮为主攻方向,围绕稳固提升水稻、玉米、大豆、甜菜等粮经作物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黄淮海区主要针对春旱、地下水超采、土壤有机质含量低、土壤盐碱化等主要制约因素,以提高灌溉保证率、农业用水效率、耕地质量等为主攻方向,围绕稳固提升小麦、玉米、花生等粮经作物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长江中下游区主要针对土壤酸化与潜育化、暴雨洪涝灾害多发、季节性干旱等主要制约因素,以增强农田防洪排涝能力和土壤改良为主攻方向,围绕稳固提升水稻、油菜籽、小麦等粮经作物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东南区主要针对山地丘陵多、地块小而散、土壤酸化与潜育化、台风暴雨危害等主要制约因素,以增强农田防御洪涝能力、改良土壤酸化与土壤潜育化为主攻方向,围绕巩固提升水稻、糖蔗等粮经作物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西南区主要针对丘陵山地多、耕地碎片化、工程性缺水、土壤保水能力差、水土流失易发等主要制约因素,以提高梯田化率和道路通达度、增加土体厚度为主攻方向,围绕稳固提升水稻、玉米、油菜籽、糖蔗等粮经作物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西北区的黄土高原区主要针对水土流失严重、水资源短缺、耕地碎片化等主要制约因素,以提高梯田化率、蓄水保墒为主攻方向,围绕稳固提升玉米、小麦、小杂粮、油菜籽等粮经作物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西北区的西北内陆绿洲农业区主要针对气候干旱和灌溉水资源浪费,以及土地沙化和土壤次生盐渍化等问题,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节水灌溉、保墒培肥为主攻方向,围绕稳固提升棉花、玉米、小麦、甜菜、油菜籽等粮经作物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青藏区主要针对高原严寒、耕地土层薄、土壤贫瘠、生态环境脆弱等主要制约因素,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良土壤、防寒保温为主攻方向,围绕稳固提升青裸、小麦、油菜籽等粮经作物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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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 张福锁耕地是粮食的“命根子”,数量和质量协同发展关乎我国粮食安全与社会稳定。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实有耕地19.18亿亩,总量较10年前的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减少了1.13亿亩。我国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例约40%,大部分耕地仍然存在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耕地质量不高等问题。此外,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频发。2018年全国农业成灾面积达1.59亿亩,其中,农作物受干旱灾害面积1.11亿亩,受洪涝灾害绝收面积1442万亩,还有1037万亩受到洪涝灾害的严重影响,导致我国农业产量年际波动大,持续增产难度高,威胁粮食安全。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2013年12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9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建成8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目前全国已完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据评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国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亩均节本增效约500元,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撑全国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升级。  当前,我国编制并实施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紧盯粮食生产目标,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效益分析、实施保障等,为各地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国累计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1.05亿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2.8亿亩高标准农田,规划期内同步实施完成1.1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到2035年,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新一轮的规划主要突出强调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更加突出质量要求。在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扩大的同时,兼顾耕地质量的改造提升。这对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和确保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至关重要。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生产设施建设是确保耕地产能达标,稳固产量目标,降低农业生产风险的基础措施,而耕地质量改造提升是拉高产能上限,有效降低资源投入强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量潜力的关键举措。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并重将有效提高粮食产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生产与生态的协同。  二是更加注重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推进,集中连片、施工条件较好的地块越来越少,新一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及成本不断增大。因此,《规划》提出逐步提高亩均投入水平,亩均投资一般达到3000元左右,为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更高水平的资金支持。《规划》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分成东北区、黄淮海区及长江中下游区等7个区域,因地制宜地提出分区建设重点和分省建设任务,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两区”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因此,新一轮的《规划》充分考虑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顺利推进。  根据《规划》目标,到2030年全国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2亿亩,改造提升2.8亿亩,覆盖全国62.6%的耕地。若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每亩稳产1000斤来计算,12亿亩高标准农田可稳定供给1.2万亿斤的粮食,相当于当前我国粮食产量的90%,将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国饭碗”装“中国粮”的目标更加稳固。因此,我们应当立足祖国大地,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围绕耕地质量与农业绿色发展,面向农业现代化建设,精心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产能提升与绿色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加强农业绿色技术自主创新;加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融合发展,推广“科技小院”等技术落地和技术服务模式,加快农业绿色技术在全国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加快我国农业绿色转型,实现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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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田)金秋九月,秋高气爽,丹桂飘香。从南到北的田野里,黄澄澄的水稻、金灿灿的玉米,描绘出了美丽的丰收画卷。但是这样的丰收却来之不易,必须要防控住草地贪夜蛾、稻飞虱、稻瘟病这些粮食“强盗”,才能实现粮食稳产增产。  为推进2021年秋粮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和小麦秋播药剂拌种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会同全国农技中心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2021年全国秋粮重大病虫防控现场会,对今年秋粮作物重大病虫害后期防控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秋粮一天不到手,防控工作一天不放松。据悉,今年全国秋粮病虫害防控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各地植保部门全力以赴为秋粮丰产丰收保驾护航。安徽省长丰县三姐弟家庭农场负责人杨吉云在察看水稻长势。  病虫害防控有效  仍需密切监测  玉米如珠,粒粒见秋。秋分后,天气秋高气爽,秋意越来越浓。在微微的秋雨中,本报记者来到了河北省辛集市马兰农场,看见农场内上千亩玉米长势喜人,即将迎来收获期。  据介绍,辛集市马兰农场是河北省重点创建的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之一。示范区通过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技术的集成展示,辐射带动绿色防控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有效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效益。  河北省植保植检总站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玉米病害重于常年,早在小麦收获期间,全省各地即转入夏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打响了“虫口夺粮”保卫战。省厅建立了防灾减灾领导干部包联制度,组织召开了“全省玉米‘一控双提’暨绿色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对夏玉米从种到收各环节主要病虫害防控进行了全面部署。  像河北一样,今年河南草地贪夜蛾发生面积大于前两年。河南省植保植检站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河南各地坚持“治早治小、全力扑杀”的防治策略,使虫害得到及时控制,未对玉米生产造成较大影响。  据全国农技中心调度,目前长江流域晚稻“两迁”害虫、螟虫和穗期病害防控已接近尾声。“从总体上看,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除了‘两迁害虫’在长江中下游和华南稻区局部出现重发田块外,没有造成大的危害。”全国农技中心病虫害防治处处长刘万才告诉记者,虽然秋粮病虫害得到有效防控,但晚稻穗颈瘟、稻曲病和稻飞虱、螟虫等穗期病虫害仍需要高度关注。  记者了解到,目前草地贪夜蛾总体增速放缓,发生面积和防治面积相比黏虫等害虫,还比较低。病虫危害总体控制在允许水平之下,秋粮病虫害防控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但是,当前在秋粮病虫防控中,仍有一些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全国农技中心主任魏启文表示,当前要密切监测,切实做好秋粮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收尾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水稻“两迁”害虫,玉米草地贪夜蛾等的监测防控,直到秋粮颗粒归仓。  防控技术用实招  力保秋粮获丰收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近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安徽省长丰县义井乡车王村的三姐弟家庭农场。清风吹过,农场里稻谷飘香,丰收在望。“今年水稻长得好,每亩产量能有1100斤左右。”农场负责人杨吉云告诉记者,再有20天水稻就能收获了。  杨吉云介绍,三姐弟家庭农场使用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通过太阳能杀虫灯、性信息素诱捕器、生物农药和科学用药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次数和使用量,可以做到每亩节本增效30-50元。  在安徽省怀远县种粮大户杨有年的田地里,记者也看到了地头里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杀虫灯,用于病虫害防治。杨有年告诉记者,他今年种了2000多亩地,亩产可以到达1400斤左右。“县里有统一的病虫害飞防服务,我们自己再防治一遍,心里踏实。”  安徽省植物保护总站四级调研员郑兆阳告诉记者,今年安徽高度重视秋粮生产,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拿出实招,扎实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和秋粮生产工作,努力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  在科学防控方面,推行种植抗(耐)病品种、健身栽培、灌水灭蛹、适度烤田、栽培避病等物理防治技术,推广短稳杆菌、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等生物农药控害技术,运用害虫性诱、灯诱、食诱“三诱”等理化诱控技术。化学防控坚持达标防治、总体防治和统防统治,努力做到减量控害,节本增效。  不只是安徽,全国多地在秋粮病虫害防控上用出组合拳。如山西省在农业农村部草地贪夜蛾“长城防线”涉及山西3市6县区的基础上,提出在全省11个市36个县(市、区)设立山西省草地贪夜蛾“三横一纵”监控阻截线。今年还针对草地贪夜蛾在全省共设置监测点1.3万个,数量超过2020年50%以上。  四川今年在22个省级重点测报站500个乡镇开展乡村植保员试点工作,每个乡镇聘请一名乡村植保员,承担病虫情报侦察兵、病虫防治技术指导员、植保法律法规宣传员、农药使用情况调查员“一兵三员”任务,解决了乡镇植保人员缺乏,获取病虫测报第一手资料难、病虫防治技术指导到位率低等“最后一公里”问题。  防控关口前移  扎实做好部署预警  今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和《奋战100天抗灾夺秋粮丰收行动方案》,为秋粮病虫害防控做了总体安排和部署。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也全力组织发动,扎实做好监测预警和服务指导工作。  湖南在年初即开展了二化螟、草地贪夜蛾冬后调查。并多次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发生趋势进行会商分析,对病虫发生态势、重点区域、重要节点进行科学预测。同时,广泛应用微信、村村响等媒介传送虫情,确保第一时间将病虫信息和相关技术推送到千家万户。  黑龙江今年新建800个病虫疫情监测点,全省监测网点总数达到3000个,每个监测网点聘用一名兼职植保员;同时,完善在线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和监测调查APP软件,病虫疫情实现规范调查、实时上报和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全省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和科学防控指导能力进一步提升。  江苏针对近期台风“烟花”影响,先后印发“在田作物防御应对夏季台风综合技术指导意见”和“加强水稻细菌性条斑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通知。同时,结合“植保植检法制宣传月”“千村万户百企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等重大活动,积极开展秋熟作物重大病虫防控的组织发动工作。  云南重点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病虫防治服务组织技术骨干、新型职业农民等,提高其对农药减量增效理念与意义的认识,传授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等技术,推广新模式、新药剂、新器械,不断提高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  “虽然玉米、早中稻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已经陆续进入尾声,但当前南方气温偏高有利于稻飞虱、二化螟等病虫发生危害。”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各地坚持监测预警不放松,尤其是组织南方晚稻种植区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统防统治、应急防治,做到秋粮一天不到手,防控工作一天不放松,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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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一明)从今年1月中旬开始,由于生猪市场供应逐步增加,生猪价格总体进入下行通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随着国庆来临,当前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情况如何?猪肉价格会出现反弹吗?如何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对于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资料图片  生猪量足母猪存栏优化 生产惯性增长行情仍将低迷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6月末生猪存栏4.39亿头,与2017年年末4.4亿头基本持平。其中,能繁母猪存栏4564万头,已超过2017年年末4472万头的存栏水平。这些数据都显示出我国生猪产能已经完全恢复。监测数据显示,9月第3周,每公斤活猪13.45元,环比跌4.5%,同比跌63.4%;猪肉23.25元,环比跌2.8%,同比跌58.2%。  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市场情况来看,猪肉供应增长幅度较大,以至于进入消费旺季价格仍在下跌。生猪出栏逐月增加,8月份规模以上屠宰企业屠宰生猪2329万头,同比增97.5%,比去年同期几乎翻了一番。另外,当前生猪宰后均重100.4公斤,比本轮“猪周期”前增加了约8公斤,就是说现在出栏10头猪就相当于前几年的11头猪。  为应对市场低迷,多数养猪场(户)选择放慢生产节奏,母猪存栏优化调整。据监测,7月份全国能繁母猪存栏结束前期连续21个月的增长,环比下降0.5%,8月份环比降幅扩大到0.9%。规模猪场淘劣留优的力度更大,淘汰的都是低产母猪,留下的都是高产母猪,整体生产效率明显提高。  目前,生产仍在惯性增长。8月份,生猪存栏环比增长1.1%,连续6个月增长,尤其是每月新出生的仔猪量还在大幅增加。2-8月份,规模猪场每月新生仔猪数月均增速2.5%,意味着今年9月至明年2月的生猪出栏量还将持续增长。6月份以来,生猪养殖总体处于亏损状态,8月份全国平均每头出栏生猪亏损67元,养猪场(户)亏损面达52.5%。按当前的生猪出栏量扩张趋势,短期内扭亏难度较大。  记者了解到,随着国庆临近,猪肉消费将迎来传统旺季,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近期猪价快速下跌的局面;但从目前的供需情况看,全国猪肉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出现大幅反弹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8月份规模场新出生仔猪数量3348万头,创本轮生猪生产恢复以来的新高,同比增长31.1%,意味着明年2月份生猪出栏量同比将增加约3成左右,猪价很可能还要下降。  相关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提醒:“现在猪肉价格很低,大家在节日期间可以多买猪肉,多吃猪肉。肉品加工企业和屠宰企业可加强市场形势研判,根据自身需要开展一部分商业性收储。未来几个月市场行情都比较低迷,广大养猪场(户)该淘汰的低产母猪要加快淘汰,该卖的肥猪要及时卖掉,不要再压栏,不要赌后续特别是明年元旦春节的行情。另外,越是在市场行情低迷时期,越要注重疫病防控,越要想办法提高生产效率,节本增效,渡过难关。”  “猪周期”普遍存在,关键要加强产业调控和提升产业素质  相关负责人介绍,“猪周期”是价格对养猪业资源配置进行调节的一种表现,美国等世界主要养猪国家普遍存在“猪周期”。市场调节过程中,出现一些合理波动是正常的,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生猪生产大起大落、大赔大赚,就会给养猪业带来损失,也不利于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据了解,新世纪以来,我国生猪生产共出现了5次异常波动,最近这一轮最为特殊:一是诱发因素更加复杂。包括前期养殖亏损、非洲猪瘟疫情传入、一些地方不合理禁养限养以及日益严重的用地难、贷款难、环保矛盾等,多重因素交织在一起。二是产能降幅之深历史罕见。2019年9月份能繁母猪存栏同比减少38.9%,之前的最大降幅出现在2015年3月,能繁母猪同比降幅为15.7%。三是猪肉价格涨幅超过以往。猪肉价格随着活猪价格同步上涨,2020年2月第3周攀升到每公斤59.64元,创下历史新高,同比涨幅达164.5%。四是恢复生产面临的困难挑战异常严峻。非洲猪瘟这个全球养猪业的“头号杀手”随时可能逆转恢复进程,玉米价格等生产成本快速上涨,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了饲料、种猪、仔猪等无法正常运输,特别是一些地方仍不愿养猪、“甩包袱”,在养殖用地、环评等方面设置障碍。五是生产恢复之快超乎预期。从严重滑坡到基本恢复大约用了一年半多的时间,这也是从后备母猪补栏到肥猪出栏上市的最短自然生产周期,提前完成了生产恢复的目标任务。猪肉价格从最高点回归正常用了16个月时间,比前几轮“猪周期”缩短了6个月。  “猪肉供应紧张,全社会高度关注,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养殖户都压力很大;现在生产恢复了,供应出现过剩苗头,又带来了新的烦恼。”相关负责人解释,这主要是由于猪肉供应弹性大,需求弹性小,多一点儿或少一点儿,市场反应都很敏感,价格涨落具有放大效应。“猪周期”一直存在,关键是要加强产业调控和提升产业素质“两手抓”,尽量避免出现大起大落、异常波动。  保持政策稳定,加快建立产能调控机制等应对新一轮周期  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轮生猪生产异常波动,推高了猪肉价格,但是通过采取有力有效的应对措施,化危为机,在恢复生猪生产的同时,也推动了生猪产业转型发展。”  首先,生猪产业整体素质更高了。各地新建、改扩建了一批设计合理、管理科学、具备较高生物安全水平,符合环保排放要求的高标准现代规模化养猪场。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从2017年的46.9%提高到2020年的57.1%,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一大批中小养猪场(户)与龙头企业形成紧密型经营联合体,实现了向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提档升级。  其次,相关政策保障体系更完善了。明确了省负总责原则,形成了任务目标层层落实的责任制度。各有关部门积极出台支持政策,突破性地解决了养猪业多年面临的土地、环保、资金等老大难问题。生产监测预警等基础工作更扎实了,目前全国规模猪场实现了全覆盖月度监测。  此外,从主管部门到养殖户,行业整体应对突发重大挑战的能力更强了。这一轮生猪生产恢复,遇到了非洲猪瘟、新冠肺炎疫情等严峻挑战。非洲猪瘟是目前发现的对生猪生产威胁最大的烈性动物疫病,致死率高,全球范围内尚无有效疫苗和防治药物。农业农村部于发现疫情当日发布Ⅱ级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相关措施,开展大清洗、大消毒等专项行动,先后4次修订和优化应急实施方案,发布《防控非洲猪瘟恢复生猪生产九项关键技术》和《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收到了较好效果。针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出现的仔猪、饲料、药品等运输困难,以及部分地方出现生猪产销脱节的情况,农业农村部先后4次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保障正常流通秩序,设立热线帮助电话帮助养猪场(户)解决实际困难。在恢复生猪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这些经验做法,为今后应对类似风险挑战增添了底气。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保持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现在生产恢复、供应宽松,一些地方开始在政策上“急转弯”“翻烧饼”,这非常危险。生猪生产周期长,一旦产能出现严重下滑,要再想恢复,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所以,越是在养猪场(户)经营困难的时候,越要持养殖用地、环评、金融等方面长效性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避免养猪场(户)过度淘汰能繁母猪,损害基础生产能力。  第二,建立产能调控机制。日前,农业农村部已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细化“三抓两保”任务,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第三,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从国外的经验看,加快建立现代化养猪业是缓解和拉长“猪周期”、避免生猪生产大起大落的根本前提。要构建现代化生猪养殖体系、现代化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现代化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促进生猪产业绿色循环发展,提高养猪业的质量效益竞争力。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28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废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3部行政法规。  当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已基本整合纳入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有关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不再需要保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去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据此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实现,相关管理机制运行有效,基本实现流动人口和当地户籍人口的同服务、同管理,不再需要保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新华社 | 分享: 2021-09-27
(记者 颜旭)为加快推进旱作节水农业发展,服务农业节水降耗和粮食生产,近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会同全国农技中心在山西运城召开全国旱作节水农业技术研讨观摩会。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三五”期间旱作节水农业取得的巨大成绩,深入分析了在新的历史阶段,旱作节水农业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提出了新阶段旱作节水农业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部坚持把以水定种、加快发展旱作节水农业作为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制定印发了推进农田节水工作的意见,组织编制了推进水肥一体化实施方案,连续多年安排旱作节水农业示范推广项目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发展扩面积,用水提效率,因水优结构,节水促增产,推动我国节水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业用水总量及其占全国用水总量的比例“双下降”,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双提升”,切实提高了农业水资源利用水平,为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认为,旱作节水农业工作要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和引领,立足资源禀赋,注重协调发展、适度发展,逐步构建使用科学、产出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节水增粮增效新模式。各地要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面临着巨大水资源制约,紧紧围绕“促生产、提效率”目标展开,推动农业节水降耗和粮食增产。切实做到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绿色发展;缓解农业生产缺水矛盾,缓解农业干旱威胁,缓解地下水超采和地膜残留程度;提高农业水分生产力、农业抗旱减灾能力和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创新推动旱作节水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肥水技术推广部门要主动与本省(区、市)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农田建设等处室沟通,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着力推进落实,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二是注重模式集成。开展技术创新,集成组装单项技术,形成区域化、标准化、适宜大面积推广的区域技术模式,加强效果监测评价。创新推广模式,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可复制可持续的推广机制。三是加强项目监管。严格资金管理,加快使用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合规使用,防止挤占、截留和挪用。严格监督考核,适时组织交叉督导检查,开展绩效自评、第三方考评和审计。四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培训先进技术,宣传项目成效,增强全社会对旱作节水工作的认同感,为旱作节水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来自北方部分省(区)农业农村部门种植业处和全国各省(区、市)土肥水技术推广部门的负责同志等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代表观摩了山西省有机旱作农业技术示范现场,承担2021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13个省做了典型交流,有关专家做了技术报告。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王进仁、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董旭光出席并致辞,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张晔作主题报告,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吕修涛总结讲话。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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