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

市州频道: 成都 绵阳 眉山 泸州 南充 广元 雅安 达州 广安 宜宾 遂宁 乐山 内江 自贡 巴中 资阳 德阳 攀枝花 甘孜 阿坝 凉山
●耕作层土壤是耕地的精华,厚度一般为15—20厘米。据有关资料,1厘米厚土壤需要200年才能自然形成  ●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就是对优质的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然后将土壤运送到异地“安家”,实现“重生”  ●2023年,四川首个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项目落地  (记者 王若晔)11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官网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的通知》。《通知》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按照“谁占用、谁剥离”原则,确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运输、存储和管护的工作主体。  按照《通知》,城镇批次用地占用耕地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供地前组织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临时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占用耕地的,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管。  耕作层土壤是耕地的精华,厚度一般为15—20厘米。该层土中作物根系密集,养分含量较丰富。据有关资料,1厘米厚土壤需要200年才能自然形成。长期以来,建设占用耕地后,大量有价值的耕作层表土被当土料使用,或者废弃。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就是对优质的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然后将土壤运送到异地“安家”,实现“重生”。这是近年来耕地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四川首个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项目,在资阳安岳一在建公路落地。  哪些情况要实施土壤剥离再利用?《通知》提出4种情况:非农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建设依法占用一般耕地质量等级3等以上、临时占用耕地、其余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有条件剥离再利用。  《通知》提出属于应当剥离范围,但可以不实施土壤剥离再利用的6种情形,包括耕作层土壤厚度不足10厘米、耕地坡度大于25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小于10亩等情况。  根据《通知》,每年12月底前,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编制下一年度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计划,明确剥离区域、存储区域和再利用区域。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可以实行有偿使用和交易,收益优先用于土壤剥离再利用相关支出。通过市场化有偿使用的,应当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平、公正、公开交易。  《通知》还提出完善配套制度和技术标准,探索建立全省土壤剥离再利用信息平台。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土壤剥离再利用奖惩机制。通知全文如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的通知川办函〔2024〕10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规范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以下简称“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切实保护好、利用好土壤资源。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要加强对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按照“谁占用、谁剥离”原则,确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运输、存储和管护的工作主体。城镇批次用地占用耕地的,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临时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占用耕地的,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管。二、实施范围(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实施土壤剥离再利用。1.非农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2.非农建设依法占用一般耕地质量等级3等以上的;3.临时占用耕地的;4.其余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有条件剥离再利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参照执行。(二)属于应当剥离范围,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认定,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不实施土壤剥离再利用。1.耕作层土壤厚度不足10厘米的;2.耕地坡度大于25度的;3.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小于10亩的;4.涉及国家安全、军事、抢险救灾等急需临时占用的;5.依据《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被列为严格管控类的;6.其他不适合剥离再利用的。三、实施步骤(一)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每年12月底前,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等成果,编制下一年度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计划,明确剥离区域、存储区域和再利用区域,强化剥离、运输、存储、管护、再利用环节的统筹衔接,将土壤剥离再利用与土地整理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恢复等进行统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次年1月底前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涉及年度工作计划变更的,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后重新备案。(二)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实施单位应当依据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土壤剥离再利用年度工作计划,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土壤剥离再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内容应当包括调查评价、剥离、运输、存储、管护、再利用和耕地质量、资金保障情况等。临时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单位可以将土壤剥离再利用相关内容纳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作为必要章节进行编制,不再单独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项目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论证,论证通过后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予以批复,并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每年12月底前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实施方案》和批复文件,并报自然资源厅。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时,涉及土壤剥离再利用的,要在建设用地报批请示文件中说明《实施方案》编制情况和实施工作安排情况。(三)耕作层土壤剥离。城镇批次用地占用耕地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供地前组织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单独选址项目占用耕地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在用地动工建设前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在耕作层土壤剥离过程中,做到应剥尽剥,避免耕作层土壤数量和质量的损耗。耕作层土壤剥离完成后,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动工建设。临时占用耕地的,按照临时用地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四)耕作层土壤存储。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不能立即使用需要存储的,应当运输至指定的存储区域。存储区域应当综合考虑运输、再利用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因素,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水源地等,并采取土壤养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存储用地应当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期满后及时复垦。(五)耕作层土壤再利用。除临时用地等需要就地复垦外,剥离的耕作层土壤按照即剥即用、就近利用、高效利用的原则,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利用,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土地整理复垦、耕地恢复、改造提质及绿化工程等项目。剥离的耕作层土壤可以实行有偿使用和交易,收益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优先用于土壤剥离再利用相关支出。通过市场化有偿使用的,应当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土壤剥离再利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切实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地应当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的积极性,防止加重基层负担。各地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和具体措施。(二)加强实施监管。市(州)人民政府要组织自然资源、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辖区内土壤剥离再利用情况和检查结果报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厅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完善配套制度和技术标准,探索建立全省土壤剥离再利用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共享。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土壤剥离再利用奖惩机制。(三)落实经费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及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运输、存储和管护等费用,涉及城镇批次用地的,应当纳入供地成本;涉及单独选址项目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覆土等相关费用由剥离土壤再利用方负责。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1月22日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4-11-27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加快形成切实管用的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加力解决粮食损失和食品浪费问题,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增产必须节约、节约就是增产的意识,坚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紧盯不放,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降低粮食和食品损耗浪费。到2027年年底,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粮食损失和食品浪费统计调查制度、标准规范和指标体系不断完善,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损失率控制在国际平均水平以下,餐饮行业、机关食堂、学校食堂、企业食堂等人均每餐食品浪费量明显下降,餐饮浪费得到有效遏制。通过持续努力和全民参与,推动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二、粮食节约减损行动  (一)强化粮食机收减损。制定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机收减损技术指引和机收作业质量标准,推广集中育秧、精量播种等技术,引导农户适时择机精细收获。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机装备创新研发,研制适用于丘陵山区的轻简型收获机械。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广购置使用高效低损收获机具、粮食烘干机及成套设施装备、履带式收获机等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统筹推进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和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建设,提升应急抢种抢收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服务保障能力。深入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提高农机手规范操作能力。  (二)减少粮食储存损失损耗。因地制宜推广科学储粮装具,积极引导农户科学储粮,逐步解决“地趴粮”问题。深入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稳步推进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推进现有仓房升级改造,鼓励建设高标准粮仓。加强政策性粮食仓储管理,加强绿色储粮技术创新系统集成,推广应用绿色储粮技术,促进粮食储存绿色优储、常储常新。加强智慧粮库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降低储存损失损耗。  (三)加强粮食运输减损。深入推进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散粮中转及配套设施建设,推广专用装卸机械等粮食运输设备,不断完善粮食运输基础设施。加强粮食多式联运技术创新应用,大力发展粮食多式联运。围绕关键时节、重要产区、重点物资,细化完善粮食流通工作举措,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粮食损耗。发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散粮运输服务体系,探索应用粮食高效减损物流模式,推动散粮运输设备无缝对接。  (四)减少粮食加工损失。引导粮食适度加工,合理确定粮食加工精度等指标,提高粮油出品率。推动粮油适度加工标准化,推广应用轻度磨皮、高精度分筛等工艺,推广低温升碾米、柔性碾米等设备。深入推动饲料粮减量替代,充分挖掘利用杂粮、杂粕、粮食加工副产物等替代资源,加强米糠、麸皮、胚芽等粮油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发展全谷物产业,促进粮食资源高效利用。三、全民节粮意识提升行动  (五)减少家庭和个人食品浪费。深化中国居民健康膳食研究,发布谷薯类、蔬菜水果类、畜禽鱼蛋奶类、大豆和坚果类及烹调用油盐等5大类食物摄入量建议范围,倡导营养均衡、科学适量的健康饮食习惯,引导家庭按需采买、储存食材。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行为。  (六)加强引导规范。将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内容。在全国甲乙级旅游民宿评定中重点检查反食品浪费等情况。将制止餐饮浪费有关要求纳入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质量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  (七)强化青少年教育和勤俭节约家风建设。开展“青春守护中国粮”全国青少年节约粮食行动,将粮食节约作为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生活重要内容,推广开展“节约章”等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常态化开展粮食节约志愿服务。把粮食安全教育、勤俭节约教育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国情教育等教育教学活动,通过学习实践、体验劳动等形式,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形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习惯。结合“最美家庭”、“巾帼大宣讲”、“巾帼兴粮节粮”、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提倡家庭爱粮节粮,弘扬勤俭节约良好家风。四、餐饮行业反浪费行动  (八)深化“光盘行动”。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按需适量点餐提醒,明确标示并合理配置菜品和主食规格数量,积极推广小份餐品,主动提示剩余食物打包。鼓励餐饮服务网络平台支持商户积极参与反食品浪费。鼓励通过建立环保虚拟账户、授予节约积分、发放优惠券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小份餐品。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零售商等直接将符合安全和质量要求的食品定期捐赠给所在地的有关福利机构、救助机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餐饮及服务价格、套餐内各菜品价格。鼓励承办宴会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反餐饮浪费义务,签订合同的可单列反浪费条款。鼓励消费者在外卖订餐时选择“无需餐具”、消费后参与“光盘打卡”等,探索在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中完善反餐饮浪费有关内容。建立健全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投放、运输、处理体系,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九)强化违法惩治。在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同频同步制止餐饮浪费,对不遵守反食品浪费有关规定的餐饮服务经营者按规定提醒约谈、督促整改。指导推行反食品浪费“简案快办”,从速依法纠正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浪费食品等典型案例。  (十)促进行业自律。支持食品、餐饮行业协会等发布反餐饮浪费倡议,依法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等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宣传、普及防止食品浪费知识,引导食品、餐饮行业协会会员自觉反食品浪费。推广《餐饮业减少食物浪费实施指南》等行业规范。规范外卖餐饮行业营销行为,将反食品浪费举措落实到业务全流程各环节。五、单位食堂反浪费行动  (十一)机关食堂反浪费。全面推行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强化结果应用,将反食品浪费情况作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督促指导机关食堂通过多种措施加强对食品浪费行为的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公务活动用餐管理,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坚决反对餐饮浪费。  (十二)学校食堂反浪费。加强学校食堂采购、储存、加工、烹饪、分餐、供餐管理,对学校用餐人员数量、结构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做到计划生产、按需供餐、物尽其用。建立健全校外供餐单位择优引进和退出机制。推动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改进供餐方式,科学营养配餐,丰富不同规格和口味配餐选择,定期听取用餐人员意见建议,保证菜品、主食质量。强化学校就餐现场管理,加大就餐检查力度,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鼓励大学食堂推行称重取餐。  (十三)企业食堂反浪费。完善国有企业食堂管理等制度,开展厨余垃圾分析评估、实地督导调研检查,及时纠正浪费行为。指导国有企业探索建立食品浪费与食堂经营管理人员、后勤人员薪资绩效挂钩制度。在有关国有企业内部巡视巡察、文明单位评选、年度评先评优中纳入反餐饮浪费要求。引导各类企业食堂加强反食品浪费工作。六、加强损失浪费统计调查  (十四)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制度。建立粮食损失和食品浪费统计调查制度、标准规范和指标体系。支持开展包括粮食、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在内的全口径食物损失浪费基础数据调查研究。  (十五)分领域开展专项统计调查。常态化开展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等损失统计调查。常态化开展餐饮行业、机关食堂、学校食堂、国有企业食堂等食品浪费统计调查,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探索开展家庭及零售环节食品浪费评估,鼓励支持餐饮服务网络平台开展外卖食品浪费评估。七、保障措施  (十六)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常态化长效化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在粮食安全、乡村全面振兴等考核中突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要求,坚持党政同责、压实责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要加强对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重点工作,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推进落实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十七)加大宣传力度。要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结合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爱惜粮食、反对浪费宣传活动。刊发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相关报道与评论,在春节、端午、中秋等年节精心制作播出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公益节目。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食品浪费行为,严禁制作、发布、传播宣扬暴饮暴食等浪费食物行为的节目或音视频信息。  (十八)加强国际合作。举办好国际粮食减损大会。发挥国际粮食减损研发交流平台作用,鼓励支持多双边节粮减损联合研究、技术示范、人员培训等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减少食物浪费全球行动等,推动实现联合国2030年餐饮浪费减半目标。
新华社 | 分享: 2024-11-26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涵)11月2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  据悉,四川已于2022年发布《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本次印发的《应急预案》是对原预案进行的修订版本。  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包含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等十一章,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方面,《应急预案》取消了以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臭氧(O3)浓度作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并降低了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的启动门槛。同时,区域应急预警启动条件由3个及以上相邻市(州)调整为4个及以上相邻市(州)。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面,因颗粒物(PM2.5)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因臭氧(O3)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不作强制性减排要求。因沙尘、山火、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内容和程序方面,《应急预案》将预警发布时间提前至48小时及以上,增加应对过程评估内容,进一步强化移动源管控,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案例库等。  在区域应急联动要求方面,《应急预案》增加了省内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内容,应急联动城市原则上启动同一等级预警,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时间不再依据城市预测预报结果确定。增加川渝地区联动预警内容,强化川渝地区协同应对。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4-11-26
  (记者 刘一明)据气象预测,今冬明春我国大部地区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发生强降温和升温等异常天气的可能性较大。低温雨雪将加大动物疫病发生和畜禽损失风险,增加饲草料应急保供难度,给牛羊安全越冬带来较大压力。为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措施,稳定冬春畜牧业生产,近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组织修订并发布了《畜牧业应对寒潮暴雪天气技术指导意见(2024版)》,提出6项技术措施。  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应对。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中央气象台和地方气象台的极端寒潮和雨雪天气预报,掌握灾害天气开始时间、影响范围以及影响程度等,做好预测预警及应对工作。加强防灾减灾指导服务,及时向养殖场(户)等生产经营主体通报灾害天气信息,加大防灾减灾、救灾避险知识的普及,增强生产经营主体防灾减灾意识,积极组织指导其开展防灾准备工作。强化极端天气值班值守,制定停电、停水、大风、暴雪等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或措施,责任明确到人。开展突发情况模拟演练,检验优化预案措施,提升灾情应对能力。  强化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气象条件发生变动时,及时对畜禽圈舍和水、电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巡查,重点排查存在隐患的老旧棚舍,及时转移畜禽,开展加固除险,防止发生坍塌事故。及时清理积雪,减少畜禽棚舍承重,防止被暴雪压塌造成人畜伤害。因灾损毁圈舍一时难以修复的,要就地取材,采用树杈、玉米秸秆、薄膜等材料,修建简易圈舍。加强饲草料、取暖燃料、兽药疫苗、消毒药品和设备、抢险工具等应急物资储备,防止因道路损坏、运输中断等导致物资短缺。牧区要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饲草料储备和缺口情况。对于存在饲草料储备缺口的,要积极联系周边地区,协调饲草料调运和短距离走场等事宜。  及时准确掌握和上报受灾情况。灾害发生后,地方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及时了解灾情,利用网络通信、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和技术指导,视情况决定是否赶赴现场开展救灾工作。灾情调查内容包括圈舍倒塌数量、畜禽死亡、饲草料损失以及设施设备损坏情况等。根据《畜牧业受灾直接经济损失估算参考表》和《畜牧业灾情评估参考标准说明》,对灾情进行估算和核实。通过“畜牧业灾情上报系统”规范填写灾情信息,包括受灾区域、畜种、圈舍损毁、畜禽伤亡及无害化处理情况等。  抓好畜禽保暖防冻和饲养管理。及时添置防寒保暖设施设备,合理采取圈舍密闭措施,做好畜禽保暖越冬。牛羊舍和开放式的猪禽舍要挂好草帘或盖上塑料薄膜等,以提高舍内温度。同时,可在白天气温较高时段开展畜禽舍通风换气,保持舍内空气新鲜,防止呼吸道疾病发生。做好饲料营养调控,提高畜禽御寒能力。在保障饲料营养全面的前提下,应在畜禽日粮中适量添加能量饲料(如玉米、油脂等),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左右,以保证能量消耗,提高畜禽自身御寒能力。也可适当添加一些多维、电解质等抗应激剂及免疫增强剂,减少应激反应。饲料饲喂前应仔细检查,不用霉变饲料饲喂畜禽,防止中毒。注意饮水卫生,尽量给畜禽提供温水,避免因饮用雪水造成传染性肠胃炎等消化道疾病和孕畜流产。  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畜禽、养殖场所、周围环境消毒灭源,严防动物疫病传入和传播。要做好畜禽基础免疫,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进行补免和加强免疫。要加强临床巡查,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及时向属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并严格落实扑杀、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要特别注意做好牛羊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猪传染性胃肠炎和流行性腹泻等疫病的防范。及时组织收集、无害化处理因灾死亡畜禽,不得随意弃置、买卖、屠宰和加工。  加强灾后投入品调运和畜产品销售。针对灾后可能出现的饲草料等投入品、出栏畜禽、生鲜畜禽产品等调运困难的问题,及时发布供求和价格信息,畅通运输和销售渠道,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优先保证饲草料、兽药、生鲜畜禽产品、种畜禽、仔畜雏禽等物流畅通,维护畜牧业正常生产秩序,保证市场有效供应。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4-11-25
(记者 李丹)记者11月13日从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厅等5个部门发布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02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 754元/月。城市和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低限较调整前分别增长6.5%、8.8%。本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各市(州)政府据此调整2024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自2015年起,四川已连续10年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省级财政保持困难群众救助投入力度只增不减,以高度的责任担当让全省450万困难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4-11-15
(记者 刘佳)11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发布的《四川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进行解读。该条例共24条,包括政府及部门职责、社会保障卡定位、一卡通应用场景、安全保障、川渝协同等内容,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看亮点促进减证便民提升服务效能  “作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立法项目,条例注重从协同工作机制上加强设计。”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二级巡视员蒲永高在会上介绍,条例解决了“如何通”“怎么通”“不通找谁”的问题,目的是实现社会保障卡真正一卡“通”起来。  注重完善服务管理体制、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共建共享共用的一卡通服务新格局,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条例明确,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服务管理应当遵循统筹推进、便民高效、开放融合、安全可控的原则;明确规定国家和本省确定应当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公共服务领域,有关部门不再发放功能重复或者类似的民生服务卡、证、电子二维码。  条例注重拓展应用场景领域、提升服务效能,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多领域实现一卡通用。总结提炼川渝两地实践经验,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障卡在资金发放、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的应用,明确持卡人持社会保障卡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挂号、就医、购药、医保费用结算等医疗健康与医疗保障业务,享受公共图书馆入馆借阅,公共博物馆、科技馆入馆参观等便利服务,本省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险待遇、国家奖助学金、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等通过社会保障卡统一发放;要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服务场所应当配置社会保障卡读写、扫码终端等服务设施,简化应用流程,为持卡人提供便利服务,并依法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服务。  健全川渝协同机制、推动跨省通用,促进跨区域居民服务一体化便利共享是条例的又一大亮点。条例明确规定本省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作协作,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医保费用结算、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领域实现跨省通用;本省推进与重庆市建立川渝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协同工作机制,共同研究相关重大事项,完善各领域配套措施,统一应用场景,促进跨区域业务协同,实现社会保障卡互认互通;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与重庆市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协同推进区域内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创新拓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领域、应用事项。抓落实编制目录清单丰富应用场景  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四川全省社保卡持有人数达9162万,基本实现人手一卡,电子社保卡领用人数达到6236万人。目前,川渝两地共同设立社保卡通办服务网点6056个,实现申领、激活等10项社保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累计提供通办服务56.53万次。同时实现川渝人社、文旅、医保等领域的社保卡跨区域应用,包括办理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等46项高频人社业务、169家公共图书馆社保卡通借通还服务、川渝两地医院药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黄晓东表示,下一步,人社部门将推动出台一系列务实管用的配套政策,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指导意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出台行业用卡指导文件,完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运行机制。同时,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领域,梳理各类线上线下用卡场景,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清单和川渝用卡目录清单。加强一卡通制度建设,完善一卡通应用管理、经办服务、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等制度办法,健全社会保障卡制度体系。  据了解,四川还将创新一卡通便民服务模式,优化社会保障卡服务功能,重点推进在财政、人社、交通、旅游、文化、医疗、政务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性带动性的典型应用场景,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空间。同时,持续完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提升跨区域通办服务能力,加快省级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平台建设,推动实现与国家级和省级相关平台,以及相关部门和合作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支撑一卡通管理和应用接入,并统一赋能。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4-11-11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春华)为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就业容量,强化现代服务业人力资源支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在蓉共同举办四川省服务业重点产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活动。  作为本次供需对接活动的组成部分,“智汇天府·现代服务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也同步在成都蓉北人才港举行。40家服务业企业和30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携3000个岗位参与招聘,吸引了2000余人现场求职,其中包括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10余所高校的学生,现场达成就业意向600余人次。  随后,活动还举行了四川省服务业重点产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主题会议。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共同启动了“全省服务业重点产业促进就业专项行动”并发布惠企政策手册。部分参会服务业重点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共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企业、协会、院校、园区全方位、常态化人才供需精准对接机制,共同促进服务业吸纳就业。  “服务业作为全省吸纳就业的‘容纳器’和‘蓄水池’,为高质量充分就业夯实了产业支撑。”商务厅副厅长陈友清说,目前全省服务业就业人口超过2000万人,且持续贡献就业增量,城镇新增就业中服务业占比从2020年的 70%提高到当前的76.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晓博表示,四川坚持把人力资源服务纳入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总体布局,巩固提升了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位势和整体能级,2023年产业规模超2200亿元,今年以来全省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累计发布岗位212万个。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4-11-11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尹梦奇)近日,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厅印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成效评估指标(试行)》(下称《成效评估指标(试行)》),要求各地每年年底前组织有关县(市、区)对当年的建设任务进行成效评估,评估结果报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备案。  据介绍,年初印发的《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方案》,明确提出对标全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未建成村和规划建设任务,分类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每年从未建成村中支持建设2000个,2024—2028年共支持建设10000个。  为有效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建设成效,《成效评估指标(试行)》设置生活宜居、发展宜业、治理有效、环境优美等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针对平原地区、丘陵地区、山区以及民族地区等不同地理条件,设定了符合各评估区域特性的具体二级指标,以体现评估标准的差异化与精准性。  《成效评估指标(试行)》涉及的评估区域,包括成都市青白江区、德阳市旌阳区、绵阳市涪城区等22个县(市、区)在内的平原地区;资阳市雁江区、自贡市自流井区、广安市广安区等70个县(市、区)在内的丘陵地区;广元市利州区、绵阳市平武县、达州市万源市等33个县(市、区)在内的山区;绵阳市北川县、乐山市峨边县、甘孜州康定市等51个县(市)在内的民族地区。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4-11-04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灿红  10月30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政策吹风会,对今年9月四川省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政策吹风会现场重点从五个方面推进  “四库”是指,森林是水库、粮库、钱库、碳库。《实施方案》提出,四川要高水平打造全国“森林四库”建设示范省,着力建设“天府森林水库”夯实生态安全根基,建设“天府森林钱库”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天府森林粮库”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建设“天府森林碳库”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推进森林“蓄水于山”“藏粮于林”“摇钱于树”“固碳于木”。  具体如何推进?省林草局总工程师张革成表示,我省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三个统筹”。充分利用国省联合印发《实施方案》的契机,统筹好国家林草局与省政府共建,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好省、市、县各级力量,指导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森林四库”建设。统筹好正在实施和拟实施的项目,加强资源整合利用,做到目标融合、任务融合、项目融合、政策融合。  二是出台“一套措施”。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财政金融支持、森林可持续经营、国家储备林建设、林草科技支撑、林草碳汇、生态效益监测等方面,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和技术指南,有力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三是抓好“一批项目”。依托“天府森林粮库”的建设基础,发挥好牵引作用,选择资源富集、基础较好、积极性高的区域,由“森林粮库”重点项目拓展建设一批综合项目。  四是打造“特色品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大力推进“以竹代塑”,科学推进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推广“一县一业、一山一景、一村一品”发展模式,将“土特产”变身“金名片”,形成“川字号”特色林草品牌。  五是支持社会参与。加快建立财政引导、金融助推、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力量,加大专家指导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生态与经济效益并重  如何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水库、粮库、钱库、碳库”四库之间有何关联?  “森林是多元功能和多重价值的集合体,‘水、钱、粮、碳’分别阐释的是森林的四大功能,‘库’则意味着充沛、丰盈、可持续。”会上,张革成对“天府森林四库”的内涵进行了阐释。他进一步讲道,“森林四库”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整体,共同构成统一的森林生态系统。其中,水库和碳库是森林的基础性功能,更多体现森林的生态效益,钱库和粮库是森林的拓展性功能,更多体现森林的经济效益。  水如何蓄?四川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是“中华水塔”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林草局生态保护修复处三级调研员陈思慧认为,推进“天府森林水库”建设,目的就是充分发挥林草固土保水的优势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省水源涵养能力,涵水为库、滋润河山,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一方面,科学挖掘大江大河源头、干流及主要支流等区域造林绿化空间,有序开展造林种草;另一方面,聚焦重点区域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功能退化的状况,大力组织实施退化林、退化草原和退化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最后,围绕全省石漠化、沙化等水土保持困难地区,大力组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和防沙治沙工程,推动全省水源涵养能力整体提升。  碳如何固?林草碳汇开发,四川有着丰富经验。“增强森林固碳增汇能力是建设森林碳库的关键。试点两年来,我们筛选了25个试点地区(单位),实施固碳增汇示范工程165万亩,打造大熊猫国家公园非煤矿山生态修复、马尾松退化林修复等12个固碳增汇示范样板基地,开发碳汇项目30个,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也走在了全国省级层面开展试点工作的前列,得到国家林草局的认可。”陈思慧称,将继续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实施好国土绿化工程项目,推动森林碳储量高质量增长。同时,对标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有关规定要求,推动“天府森林碳库”碳汇交易项目开发,打造一批高质量林草碳汇项目。充分挖掘不同维度的自愿碳中和需求,借鉴成都市“碳汇+大型活动”,雅安宝兴县“碳汇+司法”等消纳模式,拓展林草碳汇消纳渠道。  粮从哪里来?2023年,四川率先在全国启动建设“天府森林粮库”,组织实施了千万亩核桃提质、百万亩油茶倍增、百万亩油橄榄领先等六大工程,因地制宜发展木本粮食、木本油料、森林蔬菜等八大林粮和林下种植、养殖、采集三种模式,首次以竞争性立项方式遴选出20个“天府森林粮库”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全省新增林粮经营面积115万亩,总面积突破8015万亩,产值达1600亿元。启动“天府森林粮库”建设以来,各地亮点纷呈、成效初显。省林草局改革与产业发展处副处长李大明介绍,比如,金堂县大力发展油橄榄产业,成功让来自西班牙的油橄榄“远嫁”四川,并入选“天府森林粮库”第一批建设项目。截至目前,金堂县累计发展油橄榄7万余亩,建成初加工厂3家,引进生产线3条,年产油超1000吨,全年综合产值可达5.67亿元。  钱从哪里来?“钱库的核心要义就是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推动森林产品变商品、资源变资本、价值变产值,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李大明透露,“钱”藏在森林物质产品、森林文化资源、森林保护修复以及森林生态价值里。以森林文化资源为例,全省生态旅游综合收入约1900亿元。比如青川县阴平村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全村依托森林旅游资源,积极建设民宿,参与经营200余户,2023年接待游客超过40万人次,生态旅游收入3800余万元,占全村总收入的三分之二。“2023年全省林草综合产值超5200亿元,同比增加10.4%。”李大明介绍,我省通过“天府森林四库”建设,力争到2030年,建成万亿元级“天府森林钱库”,全省林业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万亿元,农民从林业上获得人均年收入超过6000元,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到2.4万亿元。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4-11-01
根据2024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安排,10月30日,由绵阳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和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的“就在金秋 职引未来”2024年金秋招聘月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综合招聘会在绵阳王府井购物广场成功举办。    参加此次招聘会的企业覆盖制造、零售、食品等行业。兰兰食品、铁鹰机械、清香园等30余家江油本地企业携手京东方、华丰科技等20余家绵阳企业,两地共提供岗位2300个。招聘会现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求职者们积极寻找适合自己的企业,与用人单位面对面交流。企业代表们积极与求职者互动,介绍公司概况、职位要求,耐心解答疑问。本次招聘会共吸引了求职者1000余人参加,达成就业意向200余人。    下一步,江油市人社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紧扣工作要点,紧抓重点群体,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便捷高效的对接平台,让就业者和用工企业“双向奔赴”,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撰稿:李  冲审核:蒋绍富来源:江油市人社局
四川三农新闻网 | 分享: 2024-10-31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裴玉松)10月28日,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促进牦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正式印发。《措施》有效期持续5年,将从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施稳产提质激励等7个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为牦牛产业发展保驾护航,推动四川牧区乡村产业振兴和可持续发展。  以牦牛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川西北牧区,是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建设重点区,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主战场。《措施》明确,大力推进牦牛养殖方式转型升级,重点开展牦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推广“放牧+补饲”“牧繁农育”等养殖方式,支持牦牛夏秋牧场放牧、冬春牧场舍饲(或半舍饲)和四季集中快速育肥等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棚圈、贮草棚、围栏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牦牛出栏率和商品率。  《措施》将支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大九龙牦牛、麦洼牦牛、木里牦牛等优势地方品种保护和推广力度,重点支持核心种群能繁母牛扩群增量、优良种畜供种能力提升、异地(跨县、跨州或省外)种公牛引进以及开展牦牛人工授精等。  《措施》明确,将支持产业经营方式转变,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牧民”产业化经营模式,支持牧区分户放牧向农民合作社、集体牧场、家庭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方式转变。同时,推动发展牦牛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牦牛屠宰及精深加工,重点培育特色牦牛产品,实现养殖、加工、营销、品牌一体化建设,多措并举提升牦牛产品附加值。坚持藏肉(奶)于草,加强卧圈种草、优质饲草基地和打贮草基地建设,提高优质饲草生产供应能力;加快构建中央、省、市(州)、县财政支持,牦牛保险承保机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的“多层级、多主体”的防灾减灾体系,将牦牛死亡率控制在3%以内;《措施》也聚焦优质饲草基地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两个重点领域并予以支持,筑牢草原畜牧业健康发展基础。  为降低牧民发展牦牛产业投入,引导激励牧民改良品种,《措施》强调要实施稳产提质激励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牦牛能繁母牛的农户和养殖场,省级财政按照300元/头的标准给予激励,稳定基础产能,提升品质。  此外,《措施》还要求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实施牦牛产业集群、畜牧高质量发展、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越冬饲草料补助、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等项目,加大对牦牛产业发展的倾斜支持力度。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4-10-31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农市发〔202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为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建设,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落地落实,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2024年10月23日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智慧农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落地落实,加快智慧农业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基本思路。聚焦智慧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农业农村生产管理面临的难点问题,组织实施智慧农业3大行动,通过政策拉动、典型带动、技术驱动、服务推动,形成一批可感可及的工作成果,加快推动智慧农业全面发展,有力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布局。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上,加快打造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和基础模型算法等公共服务产品;在产业布局上,着力推动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育一批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推进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在示范带动上,支持浙江先行先试,探索推广“伏羲农场”等未来应用场景。行动目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的工作安排,分阶段推进。2024年,全面启动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智慧农业重点领域应用拓展、智慧农业示范带动3大行动8项重点任务。到2026年底,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初步形成,探索一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智能化解决方案和智慧农(牧、渔)场技术模式,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30%以上。到2028年底,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信息技术助力粮油作物和重要农产品节本增产增效的作用全面显现,先行先试地区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基本实现,全域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的机制路径基本成熟,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32%以上。二、重点任务(一)实施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1.打造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完善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架构设计,统筹谋划存量资源和增量项目,加快推进算力、存储、安全、网络条件提升和灾备体系建设,构建统一的数据资源池和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分析决策等系统,打造农业农村数据管理服务中枢。制定完善农业农村数据分类分级规范、数据资源目录和共享制度,应用“全农码”对农业资源、主体、产品数据统一赋码,深入推进数据资源汇聚治理和共享交换。升级优化“农事直通”移动端窗口,丰富和拓展为农服务数字化应用。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协同创新体系,制定促进数据平台上下协同的标准规范,推广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基座等软件工具。2025年,相关数据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到2028年底,功能完备、上下协同、务实管用的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基本建成。2.共建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统筹用好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现有条件,开发满足农业农村管理应用需求的农业农村数字底图,完善地图制作、发布、服务等功能,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基础能力支撑。央地合作、部门协作推动各类涉农数据上图入库,建设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承包地、宅基地、耕地种植用途、养殖坑塘用地等专题图层,为每块地建立数字档案。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各类主体依托用地“一张图”,开发耕地种植用途管控、防灾减灾、生产托管、农机精准作业等各类应用。3.开发智慧农业基础模型。建设农业基础模型与算法开放平台,建立农业智能模型算法软件开源社区,为各类农业模型开发提供高效敏捷的开发工具和基础模型库。开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物生长、动物行为和体征识别、生产管理决策、设施环境多因素联动调控等基础模型算法,以及智能育种、饲料配方、农场管理等通用软件工具或SaaS软件服务,为各类智慧农业应用提供技术底座。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农业农村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应用。到2026年底,农业基础模型与算法开放平台和基础模型库基本建成,到2028年底,开发推广基础模型算法和通用软件工具或SaaS软件服务20个以上。(二)实施智慧农业重点领域应用拓展行动4.赋能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组织国家智慧农业创新中心、优势科研单位和科技领军企业,聚焦全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集成推广一批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数字化种植技术方案。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推进水肥一体化智慧管控设施、信息化监管设备等数字农田建设,探索完善建设标准,优化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农机装备的数字化升级,引导配备北斗辅助驾驶等系统设备终端,提高精准作业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区域推进田间气象、作物长势、土壤墒情、病虫害等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全域的一体化监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拓展智慧农业服务,为小农户等经营主体提供贯穿全生产周期的农事指导、市场信息、防灾减灾等各类信息服务。力争到2028年底,主要粮油作物的数字化种植技术方案基本成熟。5.培育一批智慧农(牧、渔)场。指导各地根据种养殖品种和生产条件的实际需求,集成应用适宜的信息技术装备,因地制宜建设多样化的智慧农(牧、渔)场。智慧农场,重点应用环境监测调控、水肥药精准管理、智能植保、无人巡检运输、智能农机等技术装备。智慧牧场,重点应用个体体征监测管理、环境精准调控、自动巡检消杀、疾病智能诊断、精准配方饲喂、自动采集清污、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技术装备。智慧渔场,重点应用环境和水质监测、自动增氧、智能巡检、智能投饲、个体行为观测、鱼病智能诊断、分级计数等技术装备。实施农(牧、渔)场智慧赋能计划,汇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主体等多方资源力量,为有意愿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主体,提供智慧农业通用软件工具、信息技术培训、农技在线服务、市场信息等服务。6.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鼓励各地打造一批产业链数字化改造标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作用,带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字化改造,提高全产业链协作协同效率。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智慧化升级改造,加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打造面向市场、数据驱动、高效协同的智能供应链,推动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建设一批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加强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信息监测,引导产业有序发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建设国家综合监管平台,指导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建立信息化质量安全管控系统,推广应用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追溯保品牌试点。(三)实施智慧农业示范带动行动7.推进智慧农业先行先试。支持浙江建设智慧农业引领区,综合应用技术创新、人才引进、财税支持、金融服务等政策措施,探索设立智慧农业专项资金,推动形成部省联动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的机制路径。支持智慧农业公共服务产品优先在浙江落地应用,推动“浙农码”与“全农码”有机衔接,率先实现部省数据互联互通和业务协作协同。持续推动浙江“乡村大脑”迭代升级,建设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产业大脑”,开发推广“浙农”系列应用,建设一批不同技术模式的智慧农(牧、渔)场。到2028年底,浙江农业产业大脑基本建成,培育1000家以上数字农业工厂、100家未来农场,形成一批标准规范,研发推广一批成熟适用的智慧农业软硬件产品。8.探索智慧农业未来方向。支持科研院校持续推进智慧农业技术模式迭代创新,加强智慧农业前沿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引领智慧农业未来发展方向。支持中国科学院持续探索总结“伏羲农场”模式。持续优化土壤养分反演、作物模拟预测、气象精准分析等模型,开展耕地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推动农业生产过程的数字化仿真、推演,形成最优种植方案。持续推进智能农机创新,在规模化应用场景下实现精准整地、精准播种、变量施药、变量施肥、变量灌溉、收获减损、运输减损、仓存减损、秸秆合理利用等精准作业。培育一批智慧农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集聚创新资源,加快推进智慧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三、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智慧农业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具体举措,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政策配套和工作力量保障,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实现。加强行动计划监测调度,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和分析总结,及时发现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完善智慧农业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智慧农业发展趋势、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二)加大政策扶持。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设施农业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已有项目和政策,形成支持智慧农业发展的政策合力。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重大科技项目等资金渠道,支持智慧农业能力条件建设,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加强对智慧农业公共服务应用的宣传培训。鼓励各地探索智慧农业专项补贴等新政策,健全技术、服务、金融等多样化政策支持体系。(三)加强总结交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和模式,编发智慧农业优秀案例集。建立智慧农业主推技术目录和信息发布制度,遴选发布智慧农业新技术新装备,促进技术供给与需求的有效衔接。召开智慧农业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动各地互学互鉴,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用好农业农村部官网、新媒体、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线上线下平台,充分展示智慧农业行动计划建设成果。加强智慧农业领域技术、人才、标准、经验等方面国际交流合作。
农业农村部网站 | 分享: 2024-10-30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若干措施》从4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  一是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落实到位。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指导地方做好政策衔接,积极稳妥抓好落实。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是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按程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  三是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中小学校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和社会实践项目,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加强住房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强化职工权益保障,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四是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将相关内容融入中小学、本专科教育。  《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实化优化具体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确保生育支持各项政策措施和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4-10-29
  (记者 杨梦帆)自然资源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近日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联合发布新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考试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推动规划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从而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多规合一”改革部署。  据介绍,注册城乡规划师是支撑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推动规划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明确,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进入自然资源部。机构改革以来,自然资源部持续聚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加快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改革,截至目前,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顺利组织6次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从2.9万余人增长至4.7万余人,成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重要专业技术力量,为注册城乡规划师制度完善打下良好的实践基础。  2023年以来,自然资源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深入调查研究,形成《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印发的《制度规定》确定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的整体框架,规定了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执业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权利和义务;《考试办法》细化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要求,规定了考试科目、考点设置、考试纪律、免考情形等内容。  《制度规定》《考试办法》重点把握以下起草原则: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多规合一”改革部署。随着“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纵深推进,相应改革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相关制度,推动实现规划师个人成长与国土空间规划事业发展双赢。二是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要求。依托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的统一管理;全面推行注册城乡规划师电子注册证照;完善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注册、继续教育、执业监管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管理。三是注重提升注册城乡规划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优化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服务,健全注册城乡规划师信誉档案,激发注册城乡规划师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建立规划成果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制度,更好发挥注册城乡规划师作用。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4-10-28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记者10月24日从四川省老龄办获悉,日前,省老龄办印发方案,决定今年在各地有序启动“天府银龄行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引导老年人当好“指导员”“顾问员”“宣传员”“智囊员”和“监督员”,为乡村振兴贡献银龄力量。  方案指出,到2026年,“天府银龄行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体系基本健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成为长期开展的老年志愿服务项目。2028年,“天府银龄行动”在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中发挥明显作用,参与渠道有效畅通,乡村建设有效推进,村容村貌有效改善,优秀文化传承创新,“天府银龄行动”成为四川老年志愿服务的重要品牌。  “全省现有老年志愿服务队伍4662个,注册人数超90万人。”省老龄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四川将探索制定老年志愿者招募机制和招募办法,培育壮大省、市、县、乡、村五级老年志愿者队伍,把那些有长期服务意愿、身体条件较好的老年人吸纳进志愿者队伍,建立一支结构稳定、服务专业的志愿者骨干队伍。探索“互联网+银龄行动”服务模式,实现“天府银龄行动”供需网上办理。深入开发四川老年专业技术人才集聚的资源“富矿”,全面推进银龄人才库建设,分级建设银龄人才库。实施“蜀养人才培英工程”,针对各类志愿者,从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效果等方面开展“天府银龄行动”培训,普及老年志愿服务知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根据方案,四川将从当好宜业乡村“指导员”、宜居乡村“顾问员”、和美乡村“宣传员”、村庄建设“智囊员”、基层治理“监督员”等5个方面,助力乡村产业、生态、文化、人才、组织振兴。  发挥熟悉“三农”工作、有农林牧渔专长的银龄人才技术优势,组织成立“银龄老专家技术服务团”,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老年人参与“银龄巡逻”、互助养老、全民参保、扶残助残等提供便利。邀请农业、环境学等银龄人才投身山水林田湖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鼓励老年志愿者参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行动、“天府美丽庭院”建设等;支持参与乡村造林绿化和草原生态修复、乡村河湖水环境和原生植被、小微湿地保护志愿服务活动。  发挥老年志愿者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中的宣传劝导作用,治理农村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等不良风气;依托各村级老年教育点、老年人协会活动阵地等,经常性开展健身交流、文艺演出活动,丰富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动员返乡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积极参与“银龄教师行动计划”“银龄医生进基层”等,开展送文化、送健康、送技术、送政策、送法律等“五送”活动。发挥退休老党员理想信念坚定、熟悉基层情况、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引导他们在村亮身份、树形象,示范带动更多老同志参与城乡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发挥涉老团体、老年志愿服务队、社会组织和慈善机构功能作用,多方链接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定期开展敬老孝老宣传。  此外,四川也将科学评估志愿者身体状况,积极引进商业保险,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做好志愿者安全保障。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4-10-25
  (见习记者 鲍捷讯)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通知,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以下简称“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建立完善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制,优化工匠队伍结构,培育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工匠队伍。  在备案等级认定机构方面,省级有关部门建立对接沟通机制,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联合征集遴选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工匠协会、工匠培训基地、建设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作为本地区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原则上,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要实现省级全覆盖,且每个地区不超过3家。  通知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指导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严格按照《乡村建设工匠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组织开展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或综合评审。对经考试考核或综合评审合格者,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编码规则和证书样式颁发相应的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现全国范围内查询验证。  省级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地区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开展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和督导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的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效果评估,依法依规进行动态调整,对存在虚假培训、违规发证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撤销其认定资格,确保评价过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4-10-21
(新华社记者 王优玲 古一平)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17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将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  “这次提出的新增实施100万套,主要是对条件比较成熟、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可以提前干的项目。”倪虹说,城中村安全隐患多、居住环境差,群众改造意愿迫切。据有关调查,仅在全国35个大城市,需要改造的城中村有170万套;全国城市需要改造的危旧房有50万套。  倪虹表示,货币化安置可以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主选择房型、地点等要求,有利于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来选择合适的房子,减少或不需在外过渡,能够直接搬入新居。此外,可以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在当前房地产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  什么样的项目可以获得政策支持?倪虹介绍,首先是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项目。同时,两个项目方案要比较成熟,征收安置方案做得扎实,能够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资金大平衡方案能够做到项目总体平衡,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主要政策包括:一是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二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给予专项借款;三是允许地方发行政府专项债;四是给予税费优惠;五是商业银行根据项目评估可发放商业贷款。“有这五条政策加持,各地还可以结合城市更新,进一步谋划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提前实施,只要前期工作做得好,我们还可以在100万套基础上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倪虹说。
新华社 | 分享: 2024-10-18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有关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促进森林资源有效利用,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目标,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  (一)落实集体所有权。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  (二)稳定农户承包权。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支持进城落户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林地承包权或将承包林地退还发包方。以县为单位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家庭承包林地剩余期限10年以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提前确认延包合同,以林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起算并合理确定延包期限。推广和引导使用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三)放活林地经营权。支持林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和再流转。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发证,不动产权证书可以作为林权抵押贷款、申报林业项目、申请林木采伐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凭证。推广和引导使用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以合同方式明确约定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益。鼓励各地依法依规探索集体林地地役权实现机制,增加林地收益。改革自留山使用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探索将其林地长期使用权分为使用权和经营权,赋予经营权流转和融资担保权能,完善其继承和自愿有偿退出政策。二、积极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推动林地集中规模经营。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股份合作经营、农户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预流转方式统一收储林地经营权,牵头组建林地股份合作社、村办林场或引进经营主体,实现集中规模经营。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将集体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支持各地依托国有企业、国有林场和其他经营主体组建林权收储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收储分散林权。鼓励各类企业以项目为载体投资经营林业,参与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支持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申报和实施林业项目。推广“林业共营制”,鼓励各地建立林业职业经理人培育体系。  (五)健全林权流转服务体系。加强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建设,鼓励各地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搭建林权流转交易系统。推进林权数字化建设,将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信息录入全国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建立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支持市县政府探索建立林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制度。  (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导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联合经营,促进集体林经营水平提升。支持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允许将经营性收入作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三、加强森林经营管理  (七)科学划定保护范围。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对因历史或技术原因错划为天然林的,可按程序调整为人工林。组织开展公益林管理“回头看”,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对重要江河源头汇水区域、重要江河干流及支流两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湿地和重要水库周围、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防风固沙林基干林带、未开发利用的原始林地区和国家公园、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干热干旱半干旱河谷区等森林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状况脆弱区域以外的集体林地,在权利人依法申请报批后可调出公益林范围。  (八)切实强化森林经营。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支持和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审批林木采伐、安排林业项目等行政管理事项的重要依据。加快推进高郁闭度中幼龄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和成过熟林改造更新,持续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四、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  (九)放活商品林采伐政策。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采伐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以外的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在同一编限单位的商品林采伐限额中统筹使用。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和审批及采伐监管情况纳入政府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和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及时公开。不得以各种名义禁止或限制合法的林木采伐行为,确需禁止或限制的,应依法对权利人给予经济补偿。  (十)支持公益林抚育更新。对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依照森林经营方案或相关技术规程开展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人工公益林达到其树种(组)成熟年龄的,允许采取小块皆伐、渐伐、择伐等方式采伐更新。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严重的公益林小班,可按规定开展更新改造。公益林采伐后应按规定及时造林。  (十一)落实林木采伐便民措施。省市两级林草主管部门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事项可按管理权限依法委托下级林草主管部门实施。对林农申请采伐集体人工商品林符合告知承诺制适用条件的,取消伐区设计和伐前查验程序。采伐林木可由林业经营主体自主编制《简明采伐作业设计调查表》或采伐作业设计,对编制单位资质不作要求。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可制定并公布主要树种面积、株数和蓄积量的对照表,对短轮伐期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皆伐作业试行按面积审批。五、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二)大力发展林业经济。加快建设“天府森林粮库”,扩大森林食物供给。鼓励各地在确保乔木林郁闭度不低于0.2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培育优质大径级、珍贵和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实施竹产业提升行动,推进“以竹代塑”“以竹代木”。推进林竹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扶持一批专精特新林业企业。打造区域林业特色品牌,建立林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鼓励各级政府采购和应用竹家具、木竹结构建筑和木竹建材。支持合理利用集体林区自然景观资源,发展自然教育、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业态。探索森林露营地等林地复合利用模式。  (十三)强化产业发展要素保障。研发推广林业生产先进适用机械,按规定纳入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林地上开展相关林业产业活动的,保持林地性质不变。对油茶等木本油料林和核桃等干果经济林,由园地调整为林地。结合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推进集体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在不采伐林木、不影响树木生长、不造成污染的前提下,可在林间放置帐篷、集装箱(房)、移动木屋等可移动设施,相关用地可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六、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十四)构建林业碳汇多元化发展格局。规范集体林碳汇项目开发管理,加快推进省级林草碳普惠机制建设。鼓励碳排放企业、大型活动组织者、社会公众等通过购买林业碳汇、参与碳中和林建设等方式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通过购买林业碳汇等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十五)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根据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调整情况,适时调整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探索通过租赁、赎买、合作等方式妥善处置大熊猫国家公园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集体林,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十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依法划定的公益林给予生态效益补偿,对营造林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等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林业金融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落实省级林业产业奖补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集体林发展项目申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  (十七)优化金融服务保障。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收益权抵押率。积极拓展抵押物范围,推广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创新林下空间经营权和林业生产经营服务设施所有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商业银行林权抵押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支持市县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建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机制,完善出险林权快速处置机制。  (十八)完善森林保险保障制度。鼓励各地完善承保机构市场竞争机制,支持承保机构投入资金,加强灾前防范,提高政策性森林保险保障能力。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各类林业保险产品,鼓励市县政府将林业保险产品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范围。八、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十九)协调推进林权确权登记管理。落实依法颁发的原林权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要求。集体林权首次登记的,在林权合同签订前组织开展地籍调查,林权合同管理和登记办理采用同一地籍调查成果,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已登记的整宗林地申请变更、转移、抵押登记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交林权地籍调查成果。因原林权登记成果图件缺失、界址不清,确需开展补充调查的,由县级政府主要利用已有调查成果和权属来源资料采取集中方式组织开展地籍调查,确有必要时可开展外业调查完善调查成果。  (二十)协调推动信息共享。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林权综合监管平台有效对接。各级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林权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共享。  (二十一)协同推进纠纷化解。各级政府要依法处理林权纠纷,完善调解处理工作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处,林草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林权合同纠纷及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村组作用,及时化解纠纷和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按规定开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考评。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其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省林草局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四川日报 | 分享: 2024-10-15
为充分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始终秉承“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体彩发行宗旨,在重阳节来临之际,10月10日,开江县民政局联合四川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达州分中心赴开江县晚晴中心敬老院开展“心系桑榆 情暖重阳”微光公益活动,向老人们致以节日真挚祝福,让老人们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关注和公益体彩的温暖。活动现场,开江县民政局和四川体彩达州分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在院老人送上牛奶、大米、食用油、定制防寒服等生活物资,仔细询问了他们的日常生活情况,并对老人们表达了节日问候和衷心祝愿,这份实实在在的关怀,犹如秋日里的暖阳,温暖着老人们的心。此次微光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同时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老年群体。下一步,开江县民政局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尊老、敬老、爱老”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传递爱与温暖,让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来源:四川体彩达州分中心、开江县民政局作者:马煜菁编审:王龙兵
四川三农新闻网 | 分享: 2024-10-14
  (记者 李锐)日前,记者从水利部召开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展和成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加快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水利部全面推行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截至8月底,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投资930亿元,开工建设1.77万处农村供水工程,提升了3846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水利部指导各地抢抓国家水网建设机遇,在城市近郊地区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力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与去年相比,全国规模化工程数量增加了1300多处。发布《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为农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管理等提供标准支撑。首次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30亿元支持60个县开展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提升县域农村供水规模化水平。对无法纳入一体化、规模化的小型供水工程,因地制宜推进规范化建设和改造,统一建设和管理标准,实现达标供水。发布《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提升技术规程》,为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提供技术标准。  同时,水利部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指导各地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思路,优选专业化机构,根据镇村分布、政府财力、人口规模、工程布局等因素,科学确定县域统管模式,优选专业化机构,以水质水量达标、管理服务到户为目标,建立专业化管护平台,实现专业化管护全覆盖,不落一户一人。  截至8月底,各地已完成维修养护资金51.47亿元,维养工程5.93万处,1.25亿农村人口受益。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4-10-14
X
您确定要退出登录?

独家运营:四川成农网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8034246号-1

copyright 2017,sc3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