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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桥 潘帅 文/图)近日,在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钟祥镇碾米村的蔬菜基地,一派生机勃勃的丰收景象。一排排整齐的大棚内,60余亩温室大棚中的番茄迎来盛产期。一株株番茄秧苗排列有序,藤蔓上缀满了形态各异的番茄,红的鲜艳夺目,绿的青翠欲滴,大小不一却各个圆润饱满,让人见之喜爱。基地里,务工的村民们穿梭其间,忙着采摘、分拣、搬运,欢声笑语中,洋溢着丰收的喜悦。在仁寿县谢安镇新民村的大棚番茄基地内,村民正在采摘番茄“我们种植了草莓番茄、马蹄番茄、普罗旺斯等5个品种。整个生长周期坚持不使用农药,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农产品。”基地业主吴永彬介绍,这里的西红柿采用沟槽无土栽培技术,沟槽内以椰糠、泥炭、稻壳、锯末等非土壤材料作为基质,既保证了良好的保水透气性,又有效隔绝土传病虫害,为西红柿根系营造出洁净的生长环境,而大棚的设置能够阻挡外界虫害,再配合定期消毒、通风换气等物理手段,将病虫害控制得恰到好处。凭借着出众的品质,新鲜采摘的番茄一推向市场便备受青睐。仅仁寿县城内的一家门店,日销量就能达到2000斤。“草莓番茄每年10月初播种,次年2月便陆续成熟,采收期可持续到5月初。”吴永彬表示,他们将每亩产量控制在5000至6000斤,以此保证最佳口感。在仁寿县谢安镇新民村的大棚番茄基地内,村民正在整理番茄基地的兴旺发展,也为当地村民带来了增收机遇。碾米村1组村民胡玲斌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每月能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在家门口就能挣钱,我特别满足。”她笑着说道。在仁寿县谢安镇新民村,业主陈桔英也有一处大棚番茄基地。和吴永彬不同的是,陈桔英主要种植的是水果番茄。在仁寿县钟祥镇碾米村,村民正在采收大棚西红柿据悉,2013年,陈桔英在新民村流转了200亩土地,开始经营家庭农场,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种植的农作物,目前种植有草莓、西瓜和番茄。“我们的水果番茄主要有青甜、黄玉、红玲珑等品种,全是生态种植,可以从4月底持续采摘到7月底。”陈桔英介绍,自家的番茄不愁销路,每年都供不应求,很多商家都是上门采购,销往全国各地。在创业期间,陈桔英得到了该县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整个基地进行了现代化农业设施的改造,产业效益也越来越好。在仁寿县钟祥镇碾米村,村民正在整理西红柿“我得到了帮助,也想帮助他人。”一直以来,陈桔英积极主动带领有种植意向的群众共同种植水果番茄,目前,仁寿县共有6名群众跟随陈桔英种植了上百亩水果番茄。陈桔英不仅会向种植户提供番茄种苗,还会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并帮助种植户进行销售,让种植户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真正实现了联农带农示范带动的作用,让周边的群众找到一条可以种、卖得好、可增收的致富之路。在仁寿县,一颗颗红彤彤的番茄,不仅承载着土地的馈赠,映红了种植户的笑脸,更串联起智慧农业的产业链条,在广阔乡间谱写着“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产业振兴画卷。
四川经济网 | 分享: 2025-04-28
(何秋菊 叶强平 记者 杨琦)4月25日,在理塘县麦洼乡埃地村,新购置的2台液压偏置重耙、2台液压翻转犁正在作业,标志着理塘县拉波片区玉米(青贮)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正式启动。机械化施工现场这一总投资200万元的对口帮扶项目,是由成都市新都区援建的,旨在有效提升当地畜牧业现代化水平,助力农牧民增收致富,项目重点建设800亩优质玉米(青贮)种植基地,覆盖麦洼乡埃地村和拉波镇塘多村两个行政村。“以前种地全靠人力和牲畜,效率低下且需要耗费大量体力,现在有了这些‘铁牛’,效率提高了好几倍,让我们有更多时间去从事其它增收活动。”埃地村村民单珍高兴地说。据悉,新都区援建理塘县拉波片区玉米(青贮)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购置了拖拉机、液压偏置重耙、液压翻转犁、玉米播种机各4辆,还配套采购了2400公斤优质玉米种子、32吨复合肥、8000公斤农膜等农资。值得一提的是,项目带动成立了理塘县农业综合服务合作社,这是理塘县首个以农业机械化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理塘县拉波片区玉米(青贮)种植基地现场“合作社不仅帮我们省下了农机租赁费,还能通过对外服务赚取收入。”合作社负责人次村吉村介绍,以往农牧民进行农机作业需要租赁农机,成本较高。现在合作社成立后,农牧民可以以较低成本甚至免费使用农机,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合作社还计划将业务拓展至周边县市,通过对外提供农机服务增加收入。此外,合作社将培训6名社员成为合格农机手,为农牧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现在不仅有土地流转收入,还能在合作社打工,日子越来越有奔头。”拉波镇塘多村村民泽仁拉措笑着说。据估计,项目可直接带动近百名农牧民增收,人均年增收预计超1000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新增玉米(青贮)4000吨,可满足4000头牦牛越冬需求,这将有效缓解草原放牧压力,实现草畜平衡,对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理塘县委常委、副县长、新都区对口支援队领队陈莉表示:“新都区与理塘县在农业领域的帮扶合作只是一个开始,未来双方将继续深化合作,共同探索更多助力农牧民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路径,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四川经济网 | 分享: 2025-04-28
四川农村日报讯 罗金梅 特约通讯员 张文良 文/图  连日来,在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龙潭乡林区上空,一架搭载2吨0.5%虫菊·苦参碱可溶液剂的直升机腾空而起,掠过万亩柏木林梢,向受蜀柏毒蛾、云南松毛虫侵害的枯黄林带精准喷洒生物药剂,为森林病虫害防治“亮剑”。起飞前现场安排作业范围及注意事项。  “飞机喷药后,柏树叶子比之前活泛多了!”村民张斗志感慨地说。现场,直升机以15米/秒的速度低空作业,在地面指挥中心实时监测下,将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的“生态友好型”药剂均匀喷洒。“这种药剂只杀虫,护益虫,连土壤水源都不污染。”利州区林业局负责人陈晓清介绍,经测试,喷药后林间天敌昆虫数量不降反增,生物防控既打破了害虫的生态优势,又守护了森林生物链平衡。除了“空中作战”,当地同步推进药瓶残片回收等细节环保举措,让科技护林既见效更“走心”。  目前,利州区已完成20000 亩森林“飞防”作业。下一步,该区还将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通过无人机巡航、地面传感器和卫星遥感技术,实现森林病虫害全天候动态监管。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28
(四川农村日报讯 张敏 马强)4月24日清晨,当阳光洒进朝天区中子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人们正在志愿者带领下进行晨练;在老年食堂的后厨,厨师们正在准备当天的“少糖餐”和“低盐餐”……这一幕幕温暖的场景,正是广元市朝天区创新养老服务的生动写照。  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近年来,朝天区以暖心举措拓宽养老服务半径,延伸服务触角,通过打造老年食堂、建设养老综合体、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创新模式,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贴心的服务,真正实现“银发无忧”。老年食堂一餐热饭暖胃更暖心  临近中午,朝天镇明月路社区的老年食堂里饭菜飘香,老人们一边享用午餐,一边拉着家常。在收银台前,还张贴着周一至周日的菜谱,工作人员正帮助老人排队订餐。  “以前一个人做饭麻烦,经常凑合吃,现在有了老年食堂,饭菜便宜又可口,还能和老邻居们聊聊天,日子舒心多了!”72岁的李奶奶笑着说。  2024年,朝天区利用省级福彩公益资金,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运营”的模式,由“四娃子”饭店承接老年食堂运营,通过“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慈善捐一点、个人出一点”多元筹资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实惠助餐服务。  据了解,该助餐点辐射周边3.5平方公里,优先满足明月路社区、清风路社区60岁及以上老人的助餐需求。在餐食配置上,食堂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坚持荤素搭配、少油少盐、软烂易嚼,确保营养均衡。养老综合体闲置资产变身“银发乐园”  除解决“吃饭难”问题,朝天区还致力于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走进中子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人们或下棋对弈,或参与手工制作、健康讲座,欢声笑语不断。“中心建成之后,我就经常约朋友一起来耍,别提多开心了。”独居老人杨先明开心地说。  近年来,朝天区盘活朝天镇、中子镇、羊木镇闲置国有资产打造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人文关怀区、休闲娱乐区、文化教育区等功能性区域,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服务,日均服务约50人次。  “我们采取‘社区牵头、部门联动、财政补助、社会参与’的运行模式,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多样化、精准化的服务。”朝天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居家改造小改动托起大幸福  对行动不便的高龄、独居老人来说,居家养老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尤为重要。朝天区聚焦老年人实际需求,按照“一户一策”原则,为困难家庭老人量身定制适老化改造方案。  “打造‘家门口’的幸福养老圈,让‘银发生活’更有品质、更有尊严。”2022年以来,朝天区已为600余户困难老人家庭进行了适老化改造,安装了智能语音服务、烟感报警器、睡眠监测毯等智能化设备。同时,为有需求的特殊困难老人配备护理床、防褥疮垫、助行器等辅助器具,并为他们提供助洁、助浴、理发等上门服务,真正打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以前起床、上厕所都怕摔倒,现在家里装了扶手和防滑垫,还有智能设备监测我的睡眠情况,孩子们在外地务工也能放心了。”82岁的王爷爷感慨道。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28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涵)4月25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25年1-2月全省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2025年1-2月,全省345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9.1%,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其中,203个国考断面优良率为98.5%,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142个省考断面优良率为100%,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在主要河流的水质方面,长江(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大渡河、青衣江、岷江、嘉陵江、渠江、琼江、赤水河、黄河11条流域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5年1-2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8.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4.9%。优良天数率为83.7%,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  从21个市(州)的情况看,雅安市、凉山州、自贡市PM2.5浓度改善较大,同比分别下降28.1%、24.8%、19.3%。在优良天数比率方面,自贡市、内江市、泸州市、宜宾市改善较大,同比分别上升23.8%、22.1%、20.4%、20.4%。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28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敏)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记者4月27日从绵阳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这是绵阳市农业农村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第二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专项法规。  《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构建起涵盖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治理、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农业废弃物处置、村容村貌提升等关键环节全方位的治理体系。立足绵阳山区、丘陵、平原并存的地貌特征,以及近郊村、远郊村、山区村的发展差异,《条例》分别制定不同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要求。  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条例》制定了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内“不得设立粪污、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站;不得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不得新建墓地;不得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等禁止性行为。  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条例》制定了“不得在非指定地点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场所或者改变其用途”等禁止性行为。  在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条例》针对非规模化畜禽养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制定了行政处罚。  《条例》既设专章明确法律责任,又创新“倡导性条款+禁止性规范”协同机制。倡导鼓励村集体、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同时对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和村容村貌治理设定禁止性行为。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既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又为群众思想转变预留缓冲期,实现法治力度与治理温度有机统一。《条例》全文如下: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2024年12月26日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5年3月28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治理第三章  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第四章  农业废弃物治理第五章  村容村貌治理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绵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指以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村容村貌治理为主要内容,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的活动。第三条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重大问题。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科学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卫生健康、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有关工作。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引导村(居)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规划或者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规划或者方案应当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与各类专项规划相协调。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公共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防灾减灾以及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并明确其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第九条  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依法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吸纳农民承接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奖补机制。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经费纳入本级预算。鼓励创新投融资模式,建立政府投入为主、村级组织自筹、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坚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工作。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应当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进行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第十四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并依法查处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维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的义务,并有权对损害农村人居环境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第二章  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治理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第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分散式饮用水水源,是指供水人口在一千人以下的饮用水水源。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管护主体,应当加强饮用水安全工程维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工程规范运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维护给予适当补贴,确保正常运行。第十八条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应当根据水质保障工作的需要进行划定或者调整。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划定的技术规范,由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九条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的划定或者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方案,并征求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的意见后,经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会同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审核论证,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实施。对供水人口在一百人以上的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保护标志,明确保护范围和禁止事项等内容。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应当对当地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和评估等工作。第二十一条  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新建渗水厕所、化粪池和渗水坑;(二)设立粪污、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站;(三)堆放医疗垃圾、有毒有害物质,设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四)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五)新建墓地;(六)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七)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章  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第二十二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第二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规范设置农村生活垃圾投放点。第二十四条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定期清运;(二)对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分装运输;(三)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扬洒、遗漏垃圾以及滴漏污水;(四)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场所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五)法律、法规有关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其他规定。第二十五条  农村生活垃圾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毗邻城市或者垃圾处理场所的,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二)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可以运输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集中处理或者转运站集中转运;(三)偏远地区或者人口分散的,可以采取卫生填埋、堆肥等无害化方式就近就地处理。不具备就近处理条件的,应当妥善储存并定期运输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集中处理或者转运站集中转运。第二十六条  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非指定地点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二)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场所或者改变其用途;(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禁止随意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向农村倾倒、填埋。第二十七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明确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实施治理管控,强化建设运维管理,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水生态环境改善。第二十八条  农村生活污水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的,可以就近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二)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的,可以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运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三)人口较少、居住分散、地形条件复杂的,可以建设户用处理设施或者利用生态处理技术。厕所粪污未纳入市政管网系统的,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不能及时无害化处理或者资源化利用的,应当建设密闭贮粪池集中贮存,并定期清掏。第二十九条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向河道、水库、沟渠、饮用水水源等水体直接排放生活污水;(二)向公共场所倾倒生活污水;(三)损坏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向其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四)擅自闲置、关闭污水处理设施,或者不按相关技术规范处理生活污水;(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十条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遵循村民接受、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维护方便、绿色环保的原则,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督促、引导村(居)民新建农房时同步建设卫生厕所,不得新建旱厕和露天粪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推进村民聚居点、村级活动中心、乡村旅游景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的公共厕所建设并建立管护机制。第四章  农业废弃物治理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废弃物,是指在畜禽养殖、农作物种植中所产生的废弃物总称,包括农资包装废弃物、病死畜禽、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本条例所称农资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包装废弃物、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用薄膜废弃物等。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并按照职责做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发现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或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三条  非规模化畜禽养殖者应当根据污染防治需要,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养殖废弃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防止养殖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委托专业从事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服务的单位代为处置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但应当有与畜禽养殖规模配套的相应容积的贮存设施,防止污染物渗漏、外溢。非规模化畜禽养殖者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防护距离、控制养殖密度、加强圈舍通风、保持合理清粪频次、覆盖恶臭发生源、密闭处理污染物等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规模化畜禽养殖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的主体,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村(居)民开展秸秆科学还田,引导村(居)民有序回收、堆放和利用秸秆。第三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合理划定禁烧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办法由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气象等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三十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指导农业投入品生产者、经营者在乡(镇)、村规范设置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点,按照规定进行统一回收处置。农业投入品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农资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义务。第三十七条  在农业废弃物治理方面,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二)随意弃置和处理病死的畜禽;(三)在禁烧区域或者禁烧时段露天焚烧秸秆;(四)在河道、沟渠等场所堆放秸秆;(五)在非指定地点丢弃或堆放农资包装废弃物;(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五章  村容村貌治理第三十八条  村容村貌治理应当从实际出发,符合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保护利用乡土文化,保持乡土风情,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体现地域特色。第三十九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符合地域文化特质、体现村庄整体风貌、实用性强的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无偿供村民选用,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适当的修改服务。第四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残破、倒塌的房屋依法进行排查,督促、引导所有权人及时进行整治,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持环境美观。第四十一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村民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活动,引导形成兼具生产性和观赏性的特色乡村景观。第四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宣传栏、广告牌、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外机等设施设备设置和安装的指导,保持公共空间安全、有序、美观。第四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运营单位加强合作,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采取多杆合并、线杆共享、地下铺设等方式设置管线,做到线路规整。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废弃的管线、杆体、箱体进行整理、清理,保证安全有序,不得影响村容村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电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等线路设施保护工作。第四十四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规范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四十五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开展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开展沟渠、坑塘等小微水体污水治理工作。第四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场所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清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学校、工厂、集贸市场、餐馆、民宿、养殖场等重点区域场所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经营管理区域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第四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农村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制度,根据实际和相关规定配备专(兼)职保洁员。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保洁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第四十八条  鼓励村(居)民整齐堆放生产工具、农用物资、生活用品、秸秆柴草等;自觉保持农具堆放间、仓房、畜禽养殖棚圈等建(构)筑物整洁完好;清除残墙断壁、废弃物,保持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第四十九条  在村容村貌治理方面,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共设施、道路上擅自张贴和喷涂广告;(二)侵占、损毁公共绿地、广场及其配套设施;(三)违规搭建生产生活用房、畜禽养殖圈舍;(四)乱停乱放车辆、农用机械,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地摆摊经营,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一条  非规模化畜禽养殖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  负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四川在线 | 分享: 2025-04-28
(新华社记者 高敬)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受国务院委托作报告时介绍,2024年,全国空气质量稳中向好,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7.2%,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率为0.9%,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稳定改善,达标城市数量稳步提升。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共222个,同比增加19个城市。  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0.4%,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首次超过90%;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6%,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在介绍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时,黄润秋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和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等持续下降指标,要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并力争更好结果。
新华社 | 分享: 2025-04-28
  (刘润红)今年,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成4个集中育秧中心,优质秧苗可满足超过6万亩稻田的种植需求,为园区乃至周边地区的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在新建成投用的富加镇育秧中心,一条全自动育秧生产线正在运行。育秧盘相继在流水线上完成铺基质土、洒水、播种、覆土等工序,不到一分钟就已经制作好了十几盘秧盘。流水线末端,一台橙色的育秧机器人正挥舞着机械臂,快速抓取秧盘,稳稳放入指定位置。秧盘叠到一定高度后,再由叉车运送至暗化室催芽。  方家育秧中心流水线每小时可育秧800~1200盘。浸种采用恒温循环式浸种,浸种时间由传统育秧72小时缩短至12~24小时。育秧采用定向定位播种,更加均匀,每亩还可以节约种子成本25元。暗化催芽出苗室安装了温湿度一体化自动控制系统,可满足种子出苗的温度、湿度及氧气要求,有效提高秧苗质量。  秧盘在经过暗化室催芽后,通过传送带输送至露天秧母田里进一步育秧。这样,育秧环境和秧苗插播后的生长环境一样,秧苗经过自然光合作用,植株会更健壮,抗逆性更强,机插后返青快,产量更高。  园区工作人员王錂煊介绍说,4个育秧中心启用后,园区目前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8%。今年园区计划种植水稻6.2万亩,4月下旬进入插秧期。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4-27
  (记者 王子涵)4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中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关情况。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地理标志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也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支撑。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在全国建设123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针对我国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取得的最新进展,该负责人介绍,在制度建设方面,印发《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实现了地理标志受理、审查、认定、标识、监管五个方面的统一。健全社会共治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上海、广东等地出台地理标志地方性法规。  在体系建设方面,优化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体系,发布实施推荐性国家标准《地理标志基础术语》。构建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的地理标志特色质量保障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例如,湖南安化县建成安化黑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广西柳州完善螺蛳粉全产业链570余项标准。  在监管服务方面,结合地理标志领域监管特点,不断完善行政保护手段。例如,浙江杭州创新运用数字智慧监管,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湖北秭归推进行政、司法与社会资源整合。福建云霄创新引入金融支持,深化政银企对接。  在宣传推广方面,建立地理标志文化传播体系,不断提升全社会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江苏南京、广西梧州等地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延长地理标志产业链,提升地理标志附加值,丰富文旅新业态,探索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在交流合作方面,健全涉外地理标志保护机制,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合作。重庆江津建立具有国际认证资质的检测中心,服务江津花椒走向国际市场。云南保山整合种植、采摘、生产、加工环节资源优势,拓展保山小粒咖啡海外市场。  “未来,将锚定打造地理标志保护示范高地目标,加快建设高水平的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助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4-27
  (记者 李锐)4月24日,交通运输部举行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一季度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的有关情况。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通运输部门将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加快完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全年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0万公里,新增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乡镇250个,新增通硬化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1.2万个。  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重点在八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路网提升方面。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充分发挥建设资金效益,因地制宜、分级分类推动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和基础路网延伸完善。  二是安全提升方面。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推动事故多发平交路口安全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年实施农村公路危旧桥改造3000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万公里。  三是运输提升方面。巩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加强农村客运动态监测。宣传推广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引导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质量。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站点建设。  四是治理能力提升方面。推动农村公路数字化转型,扎实开展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加快编制《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规程》,健全完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查长效机制。规范完善“路长制”长效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  五是出行服务提升方面。加强日常管理养护,加快推进老旧路段及次差路段改造,全年实施修复性养护工程10万公里,确保路况水平保持稳定。鼓励各地利用农村公路路侧闲置场地资源,完善交通驿站、停车区、观景台等设施,进一步拓展停车、充换电等服务功能。  六是和美乡村提升方面。深化“美丽农村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推动农村公路建设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文物和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风貌保护等统筹推进。持续开展“我家门口那条路”活动和“十大最美农村路”推选工作,宣传推广“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  七是助力产业提升方面。加快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深化交旅、交通融合,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建立高速公路与农村公路统筹发展机制,因地制宜增设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农村公路间便捷通道,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客运站开辟区域开展特色农产品销售。  八是就业增收提升方面。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加大以工代赈推广力度,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和受益对象。统筹用好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人口和就业困难等低收入群体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及维修养护,将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就业岗位稳定在85万个。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4-27
进入四月中旬,油菜褪去了金黄的外衣,化作沉甸甸的油菜籽的挂满枝头。在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西坛村官斗山,60余亩油菜喜获丰收,农户们穿梭在油菜田中,弯腰、挥镰,抢抓农时进行油菜采收。作为龙马潭区的农业大镇,近年来,金龙镇不断探索从“单一作物”到“循环沃土”的种植模式,实施“果树+油菜”套种的模式,通过在桃树试种的同时种植油菜,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在促进增收的同时,也能有效改良土壤环境。(供图/供稿:龙马潭区融媒体中心 杨尚威 邹文皓)
四川新闻网 | 分享: 2025-04-27
为组织实施好“百千万”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农村“问题厕所”整治,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近日,雅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2025年“百千万”建设工程暨农村“问题厕所”整治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5年“百千万”工程建设和农村“问题厕所”整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现场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农办印发的《2025 年度雅安市实施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百片引领、千村带动、万村补短”建设工程工作方案》《四川省持续开展农村“问题厕所”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听取了各县(区)推进2025年“百千万”建设工程和农村“问题厕所”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2025年“百千万”工程建设和农村“问题厕所”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一是高度重视,把准工作方向。各县(区)要进一步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全面系统学习相关文件,吃准吃透文件精神,对标目标任务,找准工作着力点发力点,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实效。二是把握重点,补齐短板弱项。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聚焦乡村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短板弱项集中攻坚突破,加快推进“百千万”建设工程。要以“三清四整五提升”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要以上一轮摸排遗漏的“问题厕所”、已整改销号的“问题厕所”、近年新改建过程中的“问题厕所”三类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问题厕所”整治,促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再提标提质提效。三是结合实际,坚决杜绝形象工程。要因地制宜,坚决不搞“大拆大建”,不刷白墙、不搞盆景,不求整齐划一、不搞形象工程,实事求是、量力而为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供稿/图: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四川新闻网 | 分享: 2025-04-27
(周万龙 文/图)4月24日,夜雨鸟鸣,晨雾初散,位于八佛山下的石棉县美罗镇山泉村的轮廓在薄纱般的雾气中渐渐清晰。村道蜿蜒,苔痕斑驳的院墙下,几株老茶树正舒展着新芽。山风掠过竹梢,带来溪水叮咚与茶叶清芬,仿佛天地间的无形之笔,书写一首关于春的诗篇。四季滴翠的八佛山下,山泉村到处是清泉自岩缝间汩汩涌出。清冽的泉水在村庄田野间流淌,泛起细碎的银光,像撒了一串未成形的珍珠。千亩茶园,春光伴着新绿漫过村庄。采茶人踏着晨露而来,竹篓里还沾着湿漉漉的雾气。她们指尖轻捻茶芽,动作如蝶翅般轻盈,采摘的声响与山泉交织成曲,与大地私语。当泉水在茶壶里咕嘟作响,茶香随着水汽升腾。制茶师将新叶摊在竹匾上,揉捻、杀青、烘焙,每一个动作都带着仪式感。当第一缕茶汤注入瓷盏,茶香袅袅,既有山泉的清冽,又有春阳的温煦,还有岁月沉淀的醇厚。抿一口茶汤,舌尖便漫过整个山村的四季,春的嫩芽、夏的蝉鸣、秋的霜露、冬的雪韵。山泉村以茶为魂,茶以山泉为情,化作平仄相间的诗行。当第一缕茶香飘起,村庄便成了立体的诗卷,山路是诗的韵脚,茶园是诗的平仄,溪水是诗的断句,而世代传承的制茶技艺,则是镌刻在时光里的长诗。站在山腰俯瞰,暮霭中的村庄如茶盏中舒展的叶片,在岁月的长河里静静沉淀着属于自己的芬芳。村旁的茶树又抽新芽,山泉依旧昼夜不息地流淌。当游子归来,推开久违的家门,闻到的第一缕茶香,便是故乡永不褪色的记忆……
四川经济网 | 分享: 2025-04-27
(秋石)近日,四川国际茶叶博览会组委会发布通知,公布第十四届四川国际茶业博览会“精制川茶产业振兴十强县”评审结果公示,其中乐山市沐川县成功入选。漫山遍野的茶产业沐川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南,居长江上游岷江、大渡河、金沙江之间的三角地带,是一座山清水秀的宝藏小城。沐川县空气清新、风光秀丽、物产富饶,森林覆盖率达78.83%,是“中国天然氧吧”,有“绿色明珠”的美誉。沐川紫茶近年来,沐川县积极构建以“一根竹、一叶茶、一颗芋”和新能源、新材料以及观光体验、康养、民宿、农旅四大文旅板块为主导的特色产业体系。依托22.5万亩茶园、105.5万亩富硒土壤资源,以“珍稀、有机、富硒”为方向,大力实施茶产业建圈强链行动。做优“一叶茶”种植—精深加工—品牌—茶旅融合全产业链体系,成功培育和引进一枝春、乐乐山、华义茶业等茶企40余户,茶产业综合产值达36亿元,茶农人均收入突破6500元,向万吨级现代茶产业集群迈进。(图片来自沐川县融媒体中心)
四川经济网 | 分享: 2025-04-27
(记者 毛春燕 李弘)4月25日,威远县召开“实施农村面貌改善行动”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威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农村面貌改善行动的具体情况。威远县政府新闻办负责人主持发布会,威远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唐小洪作主发布,威远县农业农村局、新场镇、越溪镇和小河镇、威远县农村面貌改善行动工作专班相关发布人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现场目前,威远已完成7个镇的目标任务,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达标村55个。在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中,威远县始终抓住“群众主体”这个关键,通过发动群众共建微菜园、开展清杂去乱,让乡村既有“颜值”更有“温度”。唐小洪介绍,2024年威远全面改善4个目标镇47个村的农村人居环境和住房条件。聚焦道路沿线、房前屋后、公共区域,常态化开展六净六顺和清杂去乱。对农房风貌问题,分类制定“拆、修、换、补、建”整治措施,积极推行宅基地“拆旧留权、退权、建新”三种模式有效整治残垣断壁。威远县遵循“废物利用、利旧建新”的原则,充分利用拆除残垣断壁后的旧条石建堡坎、旧石板建步道、旧木料建畜棚、旧砖瓦建菜园、活动场坝等公共区域,节约建设成本,打造别具一格的“微景观”,凸显乡村民居特色元素。2024年,通过利旧建新、“四旧四废”转用,节约了建材成本800余万元。改造后的新场镇万祥村杨家大院今年威远的目标镇是新场镇、越溪镇和小河镇。经过“走村入户”专题调研,针对山区乡镇存在的人口老龄化严重、缺乏劳动力地处偏远、散户多、农房风貌整治难度大、产业带动增收的能力不强等问题,威远县制定差异化的改善方案。具体来说,筑巢引凤回引在外人员返乡,大力实施“雁归工程”,在“回引”二字上苦下功夫。建立靶向精准的政策宣传体系,利用在外务工创业人员、流动党员微信群,展示家乡发展最新成果、介绍创业优良环境,吸引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因地制宜适当提升补助标准。针对山区镇散户多、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农村面貌改善行动补助标准》。分类施策整治农房风貌问题。按照“全覆盖、无遗漏”原则,认真做好全域范围内闲置破损农房、偏杂房等5类农房面貌问题摸底,标号建档,积极推广有偿退出或拆旧留权,探索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拆除的模式,分阶段逐步提升农房面貌水平,实现应拆尽拆。持续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坚持“五网”共建共享,强力推进“路、水、电、气、讯”等基础设施补短,2025年,计划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5870万元,投入2025年的3个目标镇。(威远融媒供图)
四川经济网 | 分享: 2025-04-27
(何秋菊 叶强平 记者 杨琦)4月23日,成都市新都区援建项目“川麦1247”示范种植现场会在理塘县甲洼镇举行。“川麦1247”种植项目由新都区援建,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于新都区帮扶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采购优质小麦种子、配套肥料及专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覆盖理塘县木拉镇、甲洼镇、濯桑乡等6个农区乡镇以及理塘县康南农牧业投资有限公司基地,总种植规模达1000亩。示范种植现场会据了解,“川麦1247”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培育,是适合高海拔地区的优质小麦品种。它具有早熟、丰产、抗逆性强、抗倒伏等突出优势,能够适应理塘县复杂多变的自然条件。2024年试验数据显示,该品种亩产达289.21公斤,相较于当地传统小麦的亩产169公斤,增产70%以上。“该项目的实施,使理塘县农业种植结构得到了优化,为农户提供了更具竞争力的作物新选择。产量的大幅提升,将直接带动农民收入增长,为乡村振兴带来新的活力。”理塘县委常委、副县长陈莉表示,下一步,随着技术的不断推广与种植规模的逐步扩大,“川麦1247”有望成为推动理塘农业转型升级、开启高原农业新发展的重要力量。(理塘县委宣传部供图)
四川经济网 | 分享: 2025-04-27
       四川三农新闻网达州讯(通讯员   熊海燕)为强化农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水平,4月25日,达川区2025年“农业大讲堂”开班。副区长陈治龙出席开班仪式。全区各乡镇(街道)分管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同志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区农业农村局中层以上干部及35岁以下年轻职工共计120人参训。图为: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上,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金梅受局党组书记、局长魏伯波委托作开班动员讲话,要求全体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农业大讲堂”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全面提升业务技术水平,为推动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图为:“农业大讲堂”现场       课堂上,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吴毅立足当前大春生产实际,以《粮食单产提升及其关键技术》为主题,全面系统讲解了水稻、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并针对当前大春粮食生产分享了良种选用、机械播种、苗期管理、科学施肥等关键环节技术经验,为提升全区粮食单产提供了专业技术指导;区植保植检站副站长、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曾伟围绕《主要粮经作物重大病虫害识别与绿色防控》展开讲解,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演示,系统讲解了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柑橘等粮经作物主要病虫害的识别方法及绿色防控技术,为保障全区农业增产增收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科学防控方案。图为:“农业大讲堂”现场       此次“农业大讲堂”课程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拓展了“三农”干部的知识面,提升了农业生产服务指导能力,为推动全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川三农新闻网 | 分享: 2025-04-25
四川三农新闻网广安讯(通讯员 黄明 王小虎)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从源头把控开始!为全面推广高效便捷的农残胶体金速测技术,进一步强化基层农产品监管检测的靶向性与精准度,切实提升监管效能,4月22日至25日,华蓥市农业农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乡镇、街道胶体金速测技术现场轮训活动。现场检测此次轮训打破传统模式,创新采用送检“上门”的贴心服务,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将检测设备带到农产品种植一线。现场对花菜、结球甘蓝、草莓等多样品种进行检测,零距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把关。培训中,专业人员围绕取样知识、操作规范、结果判定和易错环节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不仅基层快检人员积极参与,还特别邀请了镇、村工作人员、种植业主以及周边农户共50余人次前来观摩学习。在现场,大家通过面对面的深入交流、手把手的细致指导,真切体验到了胶体金速测技术操作便捷、结果直观的独特优势,为该技术的广泛应用与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观摩现场未来,华蓥市将持续发力,在梨、葡萄、柠檬、猕猴桃等本地特色农产品,以及豇豆、韭菜、芹菜等重点农产品的成熟上市季节,持续开展胶体金速测技术的应用推广工作。通过这种方式,确保本地重点农产品在上市前都能得到全面、有效的监测,全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让广大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共同构建农安新未来!
四川三农新闻网 | 分享: 2025-04-25
——有关部门就《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答记者问(记者 杨久栋 李金平)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中办发〔2025〕13号,以下简称《方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什么总体要求?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为我国粮食生产连续多年稳产丰收提供了重要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投入标准,真正把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实地调研,研究起草了《方案》,明确提出到2035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总体要求、建设安排、建设管理、运营管护、政策协同、保障措施,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方案》是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开展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加快现代化良田建设,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首要任务,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优化建设布局,明确建设时序,加大投入力度,做到新建和改造并重、数量和质量并重、建设和管护并重,真正把具备条件的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主要目标是什么?有哪些具体建设安排?  答:《方案》明确提出,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5亿亩,累计改造提升2.8亿亩,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0万亩;到2035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累计改造提升4.55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亿亩。  在建设布局方面,《方案》提出要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优先在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开展建设。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高标准农田限制建设和禁止建设区域。下一步,国家层面还将制定分区分类建设指南,明确不同区域建设重点和标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落实建设任务。  在建设标准方面,《方案》明确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入标准。同时,要求通过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形成层次分明、上下衔接、务实管用的标准体系。  在建设内容方面,《方案》明确提出要将建设重点放在田内,新建项目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路和电力设施配套等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农田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抵御旱涝灾害能力、机械化耕作便捷水平;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田间设施短板弱项。  问:《方案》对强化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管理有什么具体要求?责任如何落实?  答: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效,《方案》从规范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严格竣工验收等方面对强化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质量提出了加强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管等要求。  在项目实施方面,要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属地责任,严格农田建设相关单位资质条件要求。  在资金监管方面,要求加强资金日常监管、预警监控、专项核查,坚决防止出现以拨代支、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县级财政部门或乡镇的国库单一账户下设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门子账户,实现专账监管、专账调拨、专账清算。  在竣工验收方面,要求严格验收环节质量控制,落实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抽验程序,将是否符合项目设计要求、能否有效提升旱涝保收能力和粮食产能以及试用结果、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在责任落实方面,中央层面加强制度设计、总体规划、通用标准确定、投入安排、指导监督等宏观管理工作,省级政府对目标任务落实、资金筹措、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运营管护等负总责,市地级政府对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金使用、运营管护等负主要监管责任,县级政府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运营管护等负主体责任。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全流程监管,加强行业管理,开展从业机构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惩戒。  问:对于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方案》在运营管护上有什么要求?  答:《方案》要求地方分级压实高标准农田属地运营管护责任,明确运营管护内容和标准。对于公共设施,县级政府要明确管护主体,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和维护;对于田间地头日常使用率高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原则上实行“谁使用、谁管护”,充分调动和发挥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的积极性,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等通过自主投工筹资等方式开展日常运营管护。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行业机构、工程质量保险等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模式。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严格保护高标准农田,严禁擅自占用;经依法批准允许占用的,各地要及时落实补建,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损毁高标准农田设施,对因灾损毁的高标准农田,纳入年度改造提升建设任务及时修复或补建。  问:《方案》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协同,如何推进落实?  答:推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调整、水资源配套、资金投入等方面政策协同配合。  一是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调整,提出对资源禀赋好、生产潜能大、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耕地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要求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对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暂缓开展建设。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调整,依法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地块调出永久基本农田。  二是水资源配套,提出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和灌区建设,坚持以水定地,合理确定灌溉发展规模及布局,科学有序推进不同类型水源工程建设,强化田间工程与水源工程、骨干水利工程配套等,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等,提升农田灌溉排涝能力。  三是资金投入,提出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护多元化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省级政府承担地方投入主要责任。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通过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和社会投资等多元化投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路径,并要求发挥地方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运营管护经费。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4-25
  (记者 王田)为持续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大豆春播关键技术培训,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从4月中旬至5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国大豆大面积单产提升技术培训月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加快高产优质大豆品种和绿色高效技术普及,确保大豆春播质量,为夺取全年丰产丰收奠定坚实基础。  活动以“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为目标,聚焦“强化技术覆盖、提高实操能力”,按照“全环节覆盖、全要素集成、全区域推进”思路开展。计划累计培训100万人次,实现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培训全覆盖,力争实现“培训一县、带动一域、辐射全国”的目标,为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提供坚实支撑。  培训活动将紧紧围绕大豆大面积单产提升,以“提高播种质量、实现苗齐苗匀苗壮”为目的,在春播和田间管理关键时期,针对大豆主产区各级农技推广人员和种植大户,开展核心技术培训。培训涵盖优选品种、种子包衣、密植精播、抗灾减损等关键环节,采用“线上+线下”培训、专家蹲点指导、田间课堂示范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大豆生产技术水平。  活动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训。全国性线上培训邀请权威专家研判春播形势,培训包衣拌种、水肥调控等关键技术;省级培训结合各地气候土壤差异,设置专项课程,采取“理论讲解与实操示范”双轨模式指导春播;县级培训组织农机手和种植大户进行田间实训,包括调试播种机械、演示飞防操作等,提升技术落地精准度。  针对不同区域的生产特点,活动将分区域编写技术明白纸和挂图。东北区域推广抗低温保苗等技术,黄淮海区聚焦免耕覆秸和滴灌技术,长江流域突出排涝防渍与化调抗逆技术,西南地区重点推广带状复合种植等技术。同时制作便于携带的技术口袋书,方便农技人员和农户学习。此外,还分环节录制技术短视频,针对大豆种植关键技术和重要模式,在田间地头以“现场演示+要点讲解”的方式录制,通过各类平台快速传播。  此次培训月活动的开展,将有力推动“良种、良法、良机、良田”深度融合,为大豆大面积单产提升奠定坚实基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强化技术推广和服务,为夺取全年大豆丰产丰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农民日报 | 分享: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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