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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稳产保供 四川多地在行动
来源:四川三农新闻网 时间:2019-09-17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刘佳

  面对非洲猪瘟形势,我省日前出台“猪九条”。“猪九条”出台后,如何落实落地?记者9月16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目前成都、内江已出台适宜本市具体情况的“猪十条”,力保当地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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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成都 确保地产生猪年出栏400万头

  成都市日前出台了《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成都“猪十条”),明确提出,成都市9个市、县承担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确保全市地产生猪年出栏400万头以上。成都将力争用2至3年时间,让该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达到80%以上。到2021年,承担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的区(市)县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成都将探索跨市州建立生猪“菜篮子”基地机制,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在市外发展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提升就近保供能力。成都“猪十条”明确,成都市将对通过国家、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认定的育种企业,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种猪企业经批准从国外引进纯外血原种猪的,由市级财政给予4000元/头一次性补贴;从国内引进祖代(纯种)种猪,由市财政给予1000元/头一次性补贴。加大地方品种保护力度,对成华猪、雅南猪等地方品种资源场,每年给予30万元保种补贴;支持建设种群备份场,每个场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贴。

  成都市还将强化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相关区(市)县政府要加强核心育种场、地方品种保种场(备份场)、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周边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生猪小散养殖场(户)进行规范管理。支持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消洗中心(站)。

  成都“猪十条”明确,当前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等建设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对养殖区内符合环保要求的种猪场、规模养猪场,确因产业结构及规划调整需关停的,区(市)县政府应在其他养殖区安排搬迁重建用地,做到“占一补一”。积极落实市级猪肉储备制度,适时启动猪肉收储和投放,切实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在金融扶持方面,将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贷款贴息比例为银行当期基准利率的50%,每个贷款项目贴息不超过200万元。

    内江 全市生猪年出栏不低于200万头

  内江市日前出台了《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内江“猪十条”),明确全市生猪年出栏量不低于200万头,将推动实现区域内猪肉自给,力争全市猪肉自给率100%。

  按照内江“猪十条”,到2022年,内江市将建设区域性种公猪站3个、核心育种场2个,新改建一级扩繁场、二级扩繁场20个,并加快“内江黑猪”配套体系的选育和扩繁体系建设,推动“内江黑猪”产业化开发。

  内江“猪十条”明确,对成功创建的部、省级和市级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在推进屠宰加工业转型升级方面,将落实驻场官方兽医制度,在大型、 中小型生猪屠宰企业和小型生猪屠宰点分别按不少于10人、5人和2人的标准足额配备官方兽医,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解决。每个县(市、区)要在非基本农田或非基本农田储备区范围内规划预留面积不低于150亩的种猪场建设用地2个以上,其中畜牧大县不得少于4个。对依法划定禁养区内关闭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种场、育种场、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猪场,应在非禁养区安排用地予以搬迁重建,做到“拆一补一”。

  内江市将力争到2020年,全市生猪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较2018年再提高5个百分点,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各县(市、区)要对规模制繁种猪场以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化猪场等重点场所周边范围内的生猪散养户进行排查清理,制定“一场一策”的防控方案。对设计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一次性引种补栏种母猪10头以上的给予每头200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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