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清晨,藏在光雾山桃园景区深处的普陀村,尚未散去的雾气与炊烟交织,清冽的香气弥漫于山间。石板屋上的岁月痕迹渐渐被抚平,山坡上那些参天古木此刻挂满了冰凌,在微弱的日光下闪烁着光芒。
普陀村,一个典型的山区小村,四周群山环抱,风景如画。春赏杜鹃、夏享清凉、秋观红叶、冬览雾凇,四季皆会吸引许多游人前来打卡。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推进,普陀村积极探索和培育现代乡村产业新业态、新体系,搭上了乡村旅游的“快车”,开辟出了自己的“致富路”。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普陀村也面临着“农村土地闲置”与“产业发展缺地”的双重困境。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土地实行双轨制管理,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并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因无法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导致大量农村土地闲置、土地资源配置低效,这一现状不仅制约了乡村产业的发展,也阻碍了乡村振兴的步伐。
土地是乡村最大的资源,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如何有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将“闲置存量”转化为“优质增量”,筑牢乡村产业发展“地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2023年9月21日,随着成交倒计时的结束,光雾山镇普陀村三社一宗4.75亩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落槌成交,实现土地收入188万元,村集体可取得收益86.47万元。这是南江县首宗直接入市交易成功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标志着南江县在“农地入市”改革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农地入市”,即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市场交易中和国有土地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实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作为我国土地制度的重大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对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南江县作为四川省19个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之一,始终牢记四大底线:不能动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能减少耕地面积,不能削弱粮食生产能力,不能损害农民利益。在此基础上,南江县率先启动了村级片区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科学构建了包含入市准备、价格评估、方案编制、入市核对、公开交易、合同签订及产权登记等环节的入市机制,实现了入市程序的全面透明化、规范化和流程化。
改革的核心在于利益的重新分配和共享。南江县紧扣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主线,探索制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指导意见(暂行)》,创新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收益分配。
“入市成交总价款在扣除成本和相关费用后,其余全部归农村集体所有。”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股股长温雪莲介绍,其中30%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10%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设施改造、乡村建设、公益设施维护与管理等,剩余的60%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村集体利用分配资金开办村办企业、设置养老兜底资金,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
为了让“闲地”真正变“宝地”,南江县在光雾山镇普陀村进行了先行试点,制定了《光雾山镇普陀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推出了“代理+专服”模式。这一创新举措不仅解决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小、不熟悉政策与业务、资源资产运营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还有效规避了入市资金的使用风险。
在“代理+专服”模式下,普陀村集体经济组织授权委托国有平台——四川光雾山文旅康养产业公司作为入市主体代理入市。代理方不仅负责前期的资源调查、规划编制、地价评估、方案编制、组织入市等技术服务,还垫支相关经费。土地成功入市后,出让总价款将存入专用账户,并接受财政监管,统一进行成本核算后,再分配入市宗地收益。
截至目前,普陀村已完成39亩土地整理储备,按照已经入市交易的4.75亩土地价格估算,可为村集体带来净收入约360万元。这些资金不仅有效带动了当地群众就业和农副产品销售,还为村集体留下了可持续发展的农文旅产业。同时,普陀村还与周边村落如桃源村、槐树村、铁炉坝村等开展联建合作,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持续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通过“农地入市”,普陀村变“沉睡”的土地为“活跃”的资产,不仅增强了自身的经济活力,也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南江县的乡村产业发展“地基”将更加牢固,乡村振兴的道路也将越走越宽广。(供稿:南江县委宣传部 李雄 岳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