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余志勇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梳理了31个省(区、市)自《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施行以来,在对市县巡察时发现的一些典型案例。比如,某村在脱贫认定中弄虚作假,扣留贫困户创业补助资金,要求贫困户在上级调查时承认脱贫,否则不予发放;某地巡察发现1名村党支部书记将种粮直补、粮食综合补贴挪作他用,以抽签形式选定贫困户。
资料图片
不把脱贫功夫用在想办法、找项目上,而是把精力用在了“算账”上,“研究”怎么把帮扶对象尽快“算”出去上,这样的做法实在让群众心寒。当然,这种“替群众脱贫”的案例与部分干部急于取得政绩有关。如此“脱贫”是多了“违和感”,少了获得感。
脱贫,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如果为了追求短期政绩,而搞“假脱贫”“数字脱贫”,那么,损害的只会是为民的公信力。
其实,要杜绝“替群众脱贫”也并非难事,关键看行动。在检查验收时做到不大而化之,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做到对贫困户脱贫情况逐一认真核查,不给做虚功、玩花活儿、搞数字游戏、做表面文章者以空间;对检查验收的成果,通过实施“回头看”“回马枪”等方式挤出水分,并对验收质量实行责任追溯制,发现问题的严肃问责;对是否脱贫,既要以第三方评估,也要纳入媒体和群众监督,更要让贫困户签字认可等。
总之,要严格把握好脱贫标准,完善程序,强化考核和评估;也要树立领导干部的正确政绩观,摒弃为了尽快出政绩,把个人利益放在贫困群众利益之上的不良作风,坚持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真正把脱贫攻坚的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决战决胜的勇气、只争朝夕的精神,带领贫困群众坚决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
(作者单位:北川县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