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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1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2023-07-28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敏)7月25日,《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包括总则、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旅游促进与发展、旅游安全、规范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共7章85条。
  从具体变化上来看,一是突出了与上位法及关联法规的有效衔接,对相关内容结合四川旅游业发展实际进行细化拓展,减少了法规的交叉重叠。
  二是条例结构由“重管理”向“重发展”的立法方向调整,增加了旅游业发展和保障旅游安全内容,同时,细化了旅游安全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旅游安全责任与义务和依法保护旅游者个人信息安全等内容。
  三是增加了发展目标,提出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休闲旅游胜地和重要旅游目的地等目标,结合四川旅游发展实际,推动旅游业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回乡创业人员从事乡村旅游业。
  《条例》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允许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为旅游者休闲度假、游览观光或者体验乡村生活等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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