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杨都
日前,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面向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包括但不仅限于藏医学等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通过社会招聘一批服务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大学生。
《方案》提到将落实待遇保障,如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乡镇卫生院与招聘的大学生签订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在村卫生室服务,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由各地统筹各级各类资金落实待遇保障,符合条件的纳入中省财政现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支持范围,并鼓励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完善激励措施方面,《方案》提到要加强入编政策支持、提供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继续教育支持和职称申报等。
根据《方案》,每年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今后将会常态化开展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今年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集中在7到8月,从明年开始集中在5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