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袁宇君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近年来,国家从立法层面、执法层面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种业生产的保护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圆桌会第一轮访谈中,一直为省种子协会、省内多家农业科研单位、种业企业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敬双作为特邀嘉宾,和与会代表分享了多个实际维权案例。
圆桌会现场。 洪瑜 摄
台上说不够,台下接着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肖敬双忍不住多“叮嘱”几句。目前,不仅是四川,放眼全国,种业市场品种同质化、仿冒套牌等问题较为严重,侵权行为易发多发,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的特点较为突出,种子侵权事件时有发生,阻碍种业发展。
在他看来,广大种业企业应加强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学习,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水平,养成依法依规经营的自觉性,同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有序的种业市场经营氛围,推动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去年,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体现了国家重视种业知识产权、净化种业市场的决心。”省种子协会秘书长刘勇告诉记者,在此背景下,省种子协会已经面向160余家会员单位企业与省内广大种业企业发出倡议,号召业界提高法律意识,学习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参与、积极配合种业监管执法,加强法务团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