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李正勇
春暖花开,一年一度的春耕春播在全省各地拉开序幕。如何维护全省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质量安全,事关全省春耕保供和粮食安全。
连日来,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工厂市场,通过现场督导、市场巡查、行政指导等方式,对全省农资市场监管亮出了“三板斧”,确保农资质量安全、护航春耕生产。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正在开展农资市场监管。 受访者供图
现场督导 企业守好生产红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深入成都、德阳等地,督导春耕假冒伪劣化肥执法工作。
督导组查探企业包括成都云图控股公司、四川施得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公司和旌阳区金田农资超市。
此行重点查看各企业生产控制中心、化验室、生产车间、成品库房等,并与化肥生产企业进行座谈,深入了解化肥生产、质量管控等情况。
督导组对施得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化肥案进行了回访,听取企业前期问题、化肥的整改措施及改善情况,并要求企业坚决做到守法生产、合法经营,持续保持标准化生产的能力。
省市场监管局就春耕假冒伪劣化肥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并从顶层制度设计、生产源头治理、消费者质量意识提升等方面提出建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对四川春耕化肥监管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春耕假冒伪劣化肥执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化肥质量监管执法职责,树牢“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要突出重点,从严从快精准打击化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指导 自查自纠这样进行
3月8日,省市场监管局就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向全省各化肥生产经营者提出了行政指导意见,行业自查自纠“指南”出炉。
要求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化肥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支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稳定化肥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相关工作。
要遵守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需状况,为广大种粮农户提供产品合格、价格合理的化肥产品。
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查处化肥市场经营者相互串通、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操纵市场、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加强从源头到地头、从生产到消费、从线下到线上的全链条协同联动监管,切实加大对虚标含量、偷换养分、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标识欺诈等制售假劣肥料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化肥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
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要充分发挥 12315、12345 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对化肥产品质量、价格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理化肥质量、价格投诉举报,支持农户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化肥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种粮农户合法权益。
总之,生产、经营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质量抽查 82批次产品不合格
3月9日,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2022年上半年农资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
通报指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喷雾器、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性肥料、生物肥、碾米机、脱粒机、饲料粉碎机等8种31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57批次产品,发现7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82批次产品不合格。
目前,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省内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及标称生产者,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并将涉及省外的标称生产者相关材料移送企业所在地同级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