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张立峰
9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探索用地新方式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提出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等11条举措,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通知》明确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商务,以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作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范围;引导产业在园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和农村聚居点外合理布局;要求在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中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30%比例留给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通知》提出,采取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创新国有建设用地保障方式、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规范使用设施农业用地和探索融合用地方式等措施,探索用地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