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周美川 郑刚 记者 刘佳
记者8月12日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自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以来,全省乡村振兴系统结合自身实际,深入研究职能职责转换后推动乡村建设的管用“招法”,同时,按照《四川省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以务实举措推动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乡村建设行动中,省局将着力抓好专项任务责任制、项目库管理制、任务清单管理制等制度建设,并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人才技术标准体系等。同时积极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政策要素保障落地以及强化统筹协调、评估考核、宣传引导等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市州相继出台了宜居乡村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和责任分工方案,内江、雅安等制定了乡村建设行动责任分工方案。省级乡村建设行动“2+ 12+2”方案体系加快建立,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推进顺利,在12个县(市、区)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建设。遂宁市组织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借鉴乡村建设成功经验,将精品示范村建设规划与镇村级片区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逐步构建精品示范村集聚带动周边村同频共富的镇级片区发展新格局。成都市郫都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效于民,推行“打平伙·九大碗”等治理模式,广泛发动群众,村庄做“面子”、群众做“里子”,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乐山市开展农村“五清”、场镇改造等行动推动乡村建设。井研县常态化在全域范围内开展“清院行动”,念好“拆改建治画评”六字经,用最小的切口、人人可用的抓手提升美丽城乡“颜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