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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四川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2022-08-12

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张立峰

8月11日,记者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联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草局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规范补充耕地管理等方面统筹协调做好耕地用途管制,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
  “《通知》明确,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要确保‘良田粮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人表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和补划进行严格规定,明确非农业建设不得“未批先建”,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的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
  《通知》要求,按照“以进定出”“先进后出”“进大于出”的原则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任务,确保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明确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报和审批流程为需求方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审批,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备案。同时,结合四川实际,允许每年可编报两次“进出平衡”方案。
  《通知》明确,各地要根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结合生态保护和农民意愿等情况,对各类可恢复为耕地的地类开展调查评价,建立耕地恢复后备资源数据库。严格耕地恢复实施和验收认定,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实施,并依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同,分级分层设置验收权限和部门。明确“进出平衡”地类变化情况最终认定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为准。
  “此外,还要充分考虑到四川各市(州)地区差异,提高恢复耕地积极性,确保全省实现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自然资源厅将建立耕地恢复指标储备库,对县域内年度确实无法落实‘进出平衡’任务的,可在市域内统筹落实;市域内无法落实的,可通过易地流转耕地恢复指标在省域内落实。”上述负责人说。
  为确保《通知》落地,《通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强化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统筹安排和日常监管,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各地要统筹整合项目和资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耕地恢复。强调在耕地恢复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把握节奏,稳妥有序推进。明确将定期开展耕地动态监测监管,每年末利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对各市(州)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内容。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牵头抓好《通知》的落地实施工作,指导各地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有序编制实施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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