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张立峰
7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6市开展试点,为农民工群体等保障对象进一步拓展房源筹集渠道。
《通知》明确,各试点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国有企业和其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向社会发布长期征集令,向各类主体征集房源。征集的房源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市场租赁住房,其租赁关系原则上应不低于1年,并可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和最低运营期限。《通知》明确试点市目标,到2022年底,各试点城市在市场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发展模式和路径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国有企业和其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市场企业向社会发布征集令征集房源,统一运营管理并负主要监管责任,房源安全和品质有保障,可规避租赁风险和纠纷。另一方面,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一定工期要求,在新建项目投用前,征集到的存量房源可以立即租住,能有效降低入住群体的租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