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刘佳
记者7月13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日前,经四川省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联合发布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8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8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624元/月。本标准从2022年7月起执行。
同时,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需据此调整2022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报民政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