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讯)8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四川省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和规范对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管理效果不佳等情况的约谈工作。
《办法》明确,出现这4种情况将被约谈: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禁捕退捕工作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不力的,或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督办事项落实不力的,对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二是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引发到省政府有关部门以上层级信访或群体性事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三是发生规模性非法捕捞、重大案件(事件)引发负面舆情,或对非法捕捞执法监管不力经农业农村厅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四是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