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昌荣 记者 杨波 侯云春)“拿到了产权证,我们心里就像吃了颗定心丸。”近日,在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谢坝社区村,村民邹成军拿到宜宾市首批宅基地有偿使用不动产权证后激动地说。当天,该村共有23户农户领到了该证。
据了解,2003年,为了响应统一居住、集中发展“猪沼茶”产业的号召,谢坝社区村部分农户按照统一风貌修建了集中聚居点,其中23户农户为跨社到集中聚居点新建房屋。但是受限于当时的宅基地政策,对于跨社修建房屋的,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也没有办理合法产业登记手续。
“这一直都是我们村10多年来的一块心病。”金秋湖镇谢坝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刘祖平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该村开展以来,根据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精神,并按照《翠屏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该村通过召开户长会、社员代表大会及村两委会,确定了本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标准,并经过合作社、村联合社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3户农户中,跨集体经济组织使用90平方米的支付宅基地有偿使用费2800元,120平方米的支付3000元。村社在收取费用后,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分局根据土地所有权人的许可,按程序对这23户农户房屋进行了确权,并颁发不动产权证,有效破解了该村23户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
据悉,作为全省5个、全市唯一的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区,翠屏区目前确定的李庄、金秋湖、牟坪3个试点镇,12个试点村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各项改革任务已进入实质推进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