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阚莹莹 袁宇君
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发文,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为稳定种粮农民收益,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又添助力。
“农民种粮,保险护航。”距离2018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已经过去3年。与前文对比,此次发布的这份文件,又给农户带来了什么样的惊喜?
亮点一
惠及小农户体现金融普惠
此次文件中提到的保险品种,依然是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其中,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保险保障对象为全体农户,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
据了解,实施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地区以及有关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保机构均应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产粮大县,有关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21年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2022年起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文件体现了金融普惠基本原则,将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均纳入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障范围,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允许村集体组织小农户集体投保、分户赔付,以极具操作性的方式,将利好带给每一位小农户。
亮点二
四川明年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
本次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实施地区扩大到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
据了解,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范围,根据上一年度中央财政奖励的产粮大县名单确定,2021年纳入补贴范围的实施县数不超过省内产粮大县总数的 60%,2022年实现实施地区产粮大县全覆盖。也就是说,明年将惠及四川省上年度获得中央财政奖励产粮大县的所有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农户。
补贴方案方面,文件指出,原则上,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不高于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
亮点三
加强理赔管理对小农户也能理赔到户
文件要求承保机构应当公平合理地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并充分征求当地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户代表意见,同时应加强承保理赔管理,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都要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查勘定损标准与规范,在农户同意的基础上,原则上可以以乡镇或村为单位抽样确定损失率。承保机构要有稳健的农业再保险安排,积极参与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确保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工作稳步推动。
文件指出,在符合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开发标准化农业保险产品,完善风险区划和费率调整机制,加强保费补贴资金审核。文件还鼓励有关方面加强与国防科工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合作,通过遥感等途径对农业保险数据进行交叉验证,提高真实性和准确性。
专家点评
西南交通大学乡村振兴与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 陈光:
文件中提出“体现金融普惠,将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均纳入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障范围”,对广大小农户是一个政策利好,意味着在未来小农户的经营活动中,可以得到政策性财政补贴优惠和融资机会。这将增强小农户抵御和降低经营活动的风险,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粮食作物的积极性,从基础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