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农新闻网达州讯(通讯员 刘伟 陈伟根 刘钟操)近日,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一家化妆品经营者不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的罚款。
3月17日,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石桥镇开展“春雷行动2021”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该镇一日化用品经营部的进销情况:该部经营场所化妆品销售货架上摆放的3盒标识为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百雀羚水盈保×湿深透润肤乳(净含量100ml,生产批号2M28YU11,限期20231127),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该批次化妆品供货方资质、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购进票据及进货查验记录。
对此,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不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