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农新闻网达州讯(通讯员 刘伟 杨文才)达川一康复中心发布违法广告,在“春雷行动2021”中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000元。
近日,达川区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1”执法活动中,在主城区一从事视力训练、矫正视力服务经营活动的视力康复中心发现:门市的宣传牌上有:“张XX6岁弱视散光、王XX7岁弱视、柏XX7岁等儿童形象”和门柱、墙壁广告上分别含“专利药贴 独家手法 中药治疗 不手术 不吃药 见效快 签约摘镜 无效退款”“白内障、青光眼、近视、散光、干眼症、飞蚊症………”等字样。
据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主城区租用他人门市开设视力康复中心,从事视力训练、矫正视力服务经营活动。为招揽生意,他于近期花1000元费用让一家广告店制作店堂广告、广告牌和印制1000张宣传单为其视力康复中心发布广告。
近日,达川区市场监管局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