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农新闻网达州讯(通讯员 刘伟 杨文才)近日,位于达州市达川区境内的一化妆品经营部老板自觉到银行缴纳罚款5000元,为该经营部虚假宣传行为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21年1月7日,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春雷行动2021”执法人员在一化妆品经营部实施例行检查,经营者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化妆品零售,化妆、美容服务。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店内货柜货架上存列的净颜控油、净澈无瑕、日防夜养等化妆品标签和店堂广告上均标注: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植物医生研发中心”字样的广告宣传用语,声称:该化妆品由北京明弘科贸有限公司旗下的植物医生(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的来源为云南省丽江市玉龙雪山下,由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植物医生研发中心研发,但无相关证据证明上述广告内容的真实性。
该经营部的上述行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定性为虚假宣传,按《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