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万事,温饱为重。耕地是事关国计民生的粮食安全之根基,须得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切实保护。人民法院对破坏耕地的行为坚决“零容忍”,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对耕地施行特殊保护,守牢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庭审现场近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联动巡回审理三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民事案件,经庭审调查发现,承租人在2015年租用案涉农村承包耕地一百五十余亩后,未取得任何用地规划或农用地转用手续的情况下,将土地地面硬化,在该农用地上修建了大量游乐设施并进行营业活动。由于该游乐场停止营业后拖欠出租方土地租金被诉至法院。庭审中,被告一再抗辩称系通过政府正常招商引资渠道开办游乐场所,但并未提供任何证据,也未提交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查看被非农化的耕地现状。 为及时解决村民租金问题,也为了尽快将改用的耕地复垦至可耕种状态,法官当场向在座的村民群众及承租人代表等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册,详细讲解了国家对农业耕地的严密保护制度,向双方当事人梳理总结了法律规定的出租和承租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严正申明土地经营权人不得改变农村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并负有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农村土地的义务。经过三小时苦心劝说,村民们的疑问一一得到答复,被告的情绪也有所缓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约定即日解除出租合同,被告公司在两个月内付清所欠土地租金,在半年内拆除案涉土地上全部设施并返还全部租赁土地,且将租赁土地恢复至农林主管部门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评价指标要求的可耕种状态;若复耕未验收合格或被告拒绝复耕,原告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案涉土地复耕,由此产生的一切复耕费用由被告负担。下一步,广安区法院将加大监督力度,持续关注案涉土地复耕复垦进度及质量,一旦发现存在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情形,必将移送相关线索对当事人相应行为给予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短期利益驱动损害耕地资源,不仅损害人民群众和整体生态环境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更是直接损害当事人自己的切身利益。在此,法官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提升耕地保护意识,牢记“耕地安全就是粮食安全,耕地红线就是饭碗底线”,保障每一寸土地都成为丰收的沃土。(供稿:广安区法院 黄发)